李荣融严斥国有企业改制弊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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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 00:05 中华工商时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3日电】 认真纠正MBO和国有产权交易不规范现象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13日表示,虽然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为管理层收购和国有产
李荣融是在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作上述表示的。他同时告诫与会的各地国资机构负责人,在国有资产出资人不到位和多头管理的情况下,国有企业改革包括产权制度改革中出现一些不规范的现象,其责任往往难以明确,现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已经到位,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责任落在各级国资委身上,国有企业改革由过去的政府主导转变为出资人主导,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是各级国资委义不容辞的职责。 去年国资委对21个省区市国企改制进行了调研督查,根据已掌握的情况,李荣融严厉指出了一些不规范行为:一些企业在实施管理层收购过程中企业负责人自卖自买,暗箱操作;有的以国有产权或实物资产作为其融资的担保,将收购风险和经营风险全部转嫁给金融机构和被收购企业;有的损害投资人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引发了一些不稳定因素等。 同时,在国有产权转让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不公开,不透明,进场交易比例很低,甚至基本上未进场交易;有的财务审计不严,资产评估不实,虚构虚增成本,低估贱卖国有资产;一些地方甚至出现内外勾结、违规审批、隐匿转移、侵占私吞国有资产的违法违纪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针对国企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李荣融表示要高度重视,要以对历史、对社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纠正改制中的不规范现象,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规,保证国有企业改制在规范中顺利推进,确保国有产权转让在规范中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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