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亏损国企负责人薪水不得超过职工5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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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 11:26 中国青年报 | |||||||||
据新华社太原1月9日电(记者 高风)山西省国资委日前规定,凡职工平均工资下降的企业,将同比例下浮企业领导人员年基薪。亏损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年基薪、年绩效薪金之和,分别按大、中、小型企业来划分,一般不得超过本企业当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4倍、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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