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改革公务员考核机制 百姓测评将与奖金挂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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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6日 10:22 现代金报 | |||||||||
□记者 岳德亮 金报讯 公务员无疑是个让人羡慕的职业,但是昨天,温州市财政局的王先生却在电话中向记者说,“做公务员越来越难了,因为温州市人事局刚刚公布了一份新的公务员绩效考核指导意见:今后,温州市公务员的考核不再是各个所属部门‘闭门造车’了,而是走向立体评价,服务对象的反应评价将占有一定的比例。”
在昨天的采访中,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副处长陈尧土也表示,今后全省的公务员考核将凸现三大明显改变:即倾向于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倾向于有服务对象参与的立体化评价、倾向于绩效。如果一个公务员被老百姓投诉了几次,可能月度奖、年度奖就泡汤了。 考核现状:公务员考核容易走过场 经过一番随机采访,记者注意到,“考核很容易对付”的想法在一些公务员的心中还留有很深的烙印。比如省统计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就介绍说,考核就是“到每年年底前,人事处组织一次全单位年终考核实施步骤,然后一般是自己写写总结,领导评点一番,同事之间互相评价一下,”仅此而已。 陈尧土也认为,现在的考核和“要求还不是太规范”,还是偏向于年终的一次性考核,大多是机关内部的“打钩画叉”,对平时关注较少,“上下左右”都参与的几乎没有。 温州试点:百姓测评引入绩效考核 据悉,温州市公务员考核改革将在5000余名市直机关公务员中率先实施绩效考核制度,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中,由服务对象所打的测评分比重占30%,公务员的每月考核奖及年终奖将与之相关。公务员工作作风好不好、工作效果高不高,老百姓有了发言权。 今后,各单位在每项服务项目完成后,将给服务对象发放《服务结果满意度测评表》,填写后投入专门设置的收集箱,各单位每月或每季度汇总一次。对那些受效能投诉查实应负责任、但够不上效能监察处理的公务员,将在本人服务对象测评分中一次扣去10分。 全省实施:群众监督将作重要依据 虽然没有像温州市那样规定了具体的比重,但是“我们在实际操作中,服务对象的评价所占年终考核的比重肯定不会少。”陈尧土介绍说,在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最近联合下发的《浙江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意见》中就明确提出,各部门、单位要建立群众投诉监督、服务对象评价反馈等制度,定期组织社会和服务对象评议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把群众监督、评议情况作为考核绩效的重要依据。 而这些平时的绩效考核结果又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与其工资、奖金、职务升降和奖惩等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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