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CEPA补充协议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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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 10:09 珠江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马涛 通讯员邬文献)记者昨日从拱北海关了解到,今年10月底签订的港澳CEPA《补充协议》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补充协议》的特点是港澳受惠商品范围均有进一步的扩大。2005年,港澳可享受零关税的商品已基本包括了港澳现在生产的全部产品。香港CEPA享受零关税商品由目前的374个海关税号商品,增至1087个,新增加的商品主要有食品、水产品及其制品等;澳门CEPA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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