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十品官 一个屋檐 两样人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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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 18:56 新浪财经 | ||||||||
我惊讶于环武夷山的闽北农村,被绿水青山遮蔽的贫穷,超出了我的想像。可我不愿意再去痛陈“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过去两年里,李昌平以“向总理说实话”的名义,陈桂棣夫妇以一部《中国农民问题调查》,向天下人道尽了中国三农问题的危机。2004年5月31日晚,撤出 “闽北农村调查”的最后一个驿站,我已知道,我要写一本什么样的书。
选择数千下派支书中的这两个戏剧性人物,不为褒谁贬谁。事实上,黯然而归者的黯然,并不能归咎于他的才华和德行。他失败了,也不失英雄之本色。我煞有介事地对比他们,一方面意在说明闽北乡村矛盾不可承受之重,另一方面则着重强调下派村官制度锻造新乡村之效用。 2004年5月25日上午,面对陈加富,我的“记者之心”经受了两个小时的煎熬。50岁的他,是南平市下派村支书当中少数几个“走麦城”的人。他是怎么被检举,又是怎么被百姓退回来的?我小心翼翼地跟他聊起下派期间的“败退路”,那份勾引别人检索脑海中创痛回忆的感觉,同时也是对自我的一种折磨。 三个小时前,我还在约会他的前同僚薛南枢,一个和他从同一个屋檐下派出的“下派功臣”。他们都出自中共延平区政法委员会,他们在同一天戴上出征的大红花,出征的时候,又都是正科级公务员。当时的他们,都过了原则上不再提拔的年龄,他们之所以“少小离家老大回”,是因为他们都怀有唯一的共同愿望: 有生之年,造福生他养他的村庄。 相同的愿望,带来的是不同的命运。 临危授命 四年前,下派之初,薛50岁,陈46岁,在一个区委的下属机关,都算得上“老干部”,他们的下派,委实有些“替党分忧”的“不得不”。 2000年4月,中共延平区政法委的负责人不可能不感到苦恼,南平决策层下派村党支部书记的“动员令”业已抛出。“小首府”延平区的“一把手”刘明,早就找他们统一过“思想认识”,他也召集麾下的大小官员开过动员会。动员会开过三次,响应者依旧寥寥。 四年后的今天,南平官员所谓的“机关干部踊跃报名要求下派当村官”的场景,那时候并没有出现。根据中共南平市委的命令,被下派的机关干部要到农村蹲点三年。虽说红头文件中有“优先提拔”下派村官的“奖励法则”,并没有多少人胆敢一试。 担心自己“贪饵吞钩”的顾虑,并非毫无来由的臆测。上访,越级上访,负债,负债累累——矛盾重重的农村现状,已招致乡镇党委书记没人敢当的怪象,部分公职人员宁愿出任机关职能部门的副职,也不敢下乡就任最小的“地方诸侯”。 如此情势,选拔年轻公务员从机关事业单位走向“天地不再广阔的农村”,岂是一个“难”字了得。可是,新晋中共南平市委书记李川认准了,常委会也通过了,没有谁愿意在这个节骨眼上报告上级“我单位不行,太难”。 眼见着年轻人不愿意出面,身为延平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的薛,主动请缨,他跟政法委书记说:“没有人愿意下派的话,我去,但我有一个不是条件的希望。我希望,我能回到故乡来舟镇游地村,我想改变那里的贫穷和闭塞,退休之前给老家做些有益处的事情。” 据称,延平区政法委书记喜出望外,尽管当时中共南平市委主官有两个“不主张”: 不主张回老家;不主张年老的官员下派。让青年官员下去,还有锻炼培养后备干部的考虑。 “上面”给延平区政法委的下派指标有两个,这一回,总算完成了一半。 另外一半,由彼时的中共延平区委书记刘明“点将”。 一天,延平政法委书记在组织学习市委红头文件的时候,突然将目光锁定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陈加富:“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陈愣住了:“当真啊?” “当然。你以为刘书记跟你开玩笑啊?” 此前,延平区政法委书记跟陈说: 区委刘明书记想下派一个官员去水南街道办事处罗源村当支部书记,他点名说你很合适。 陈对政法委书记表示: 容我考虑考虑,我是土生土长的罗源人,现在让我回家,我拿不定主意。老家的事情不好办,我挂职乡镇党委副书记的时候,就不愿意回老家。 又三天,陈去区委办事,恰巧遇到刘明,被刘喊进了办公室。 “我派你下去当罗源的村支书。”刘是干脆人,快人快语。 “我都46岁了,正科级干部,还下派,人家会不会笑话我,想出风头想提拔什么的。”陈是老实人,实话实说。 刘认为他不该有顾虑:“你难道没有听说?有的人副处级,都下派了。” 见书记“我意已决”,陈不再犹豫,坚定地点了点头。 2000年6月8日,两个青年人眼中的“老同志”,带着临危受命的感觉,双双走出区政法委,开始了计划三年的下派生涯。一个屋檐下的两样人生,就此分道扬镳。 两个“积大成”的烂摊子 薛陈两人下派的村落,都是“烂摊子”,且是集闽北乡村危机“大成”的烂摊子。游地村地处偏远,罗源是近郊村落,前者的最大特点是穷,后者的最大特点是乱。两者的共同点是既穷又乱,矛盾重重,危机深重。前者曾有几个村官被逮捕判刑,后者曾受到过前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的批示。 薛14岁离开游地,上学参军转业,三十余年间,只是在清明节回家祭祖时,看看故乡。故乡仅有一个堂兄,与他维持着血脉关系。他对故乡的知晓,也仅仅这么一个渠道。薛离开游地时,薛家还是一个家族庞大的姓氏。待到薛返回故乡,薛家的人丁已没有数十年前旺盛。 人丁稀落的不独独薛家,这个毗邻叶剑英故乡的村落,人口规模整体上都较以往变小了。追溯原委,一个字: 穷。 薛记得,儿时,村落里的大妈很多来自叶剑英的故乡,说广东梅山话。靠山吃山,原始生态资源丰富的游地,吸引梅山的姑娘一个个远道来投。现在,广东梅山富裕了,游地先前骄傲的靠山吃山,成了落后的高山意识,以及走不出大山的贫困。汽车风行的时代,游地只有一条通往镇政府的羊肠小道。山上没有正经的路,他们白天上山干活,要到很晚才能走得回来。 姑娘们被娘家在梅山的大妈们领着,嫁到了梅山。村里开始出现娶不到老婆的男人。周边村落的姑娘,也不乐意嫁到平均海拔450米的游地。娶不到外面的媳妇,就本村内部解决。先是姑舅姨表亲戚间通婚,发展到后来,竟出现同姓而婚。延平是朱熹老师的故乡,所谓圣贤之地,理学之传统早就内化在百姓的日常行为和礼仪观念中,同姓而婚原是最为不耻的事,2000年代的游地人,似乎顾不上这一切了。 薛曾在回故乡祭祖宗时,跟族人感慨,再这样下去,别说壮大我们薛家,恐怕绝种也为时不远了。 2000年6月8日,薛辞别老伴,带着老伴为他准备好的被褥住进了破败不堪的游地村部。他开始走村串户。越走,他就越惊讶,游地的落后和可怕,比他先前了解的还要过分。直到此刻,他才完全明白,为什么半年前还接待过他的村官们被逮捕判刑。 1999年9月28日,延平区检察院向延平区法院递交了游地村支书等人的侦查终结报告。我在延平区法院看过司法机关认定的游地村官的犯罪事实,真的是触目惊心。 原游地村支书游祖兴,44岁,读过两年书,家住来舟镇镇政府所在地。薛和他见过面,只是不曾想到,游竟然有7年的受贿历史。 1993年初,游地村木材切片厂的承包商,在游自己承包的橘子山上,送给游2000元人民币的现钞,目的是延长承包时间。游在“你知我知天知地知他人不知”的考虑下,收下了第一笔贿赂。 1995年夏,一个调销间伐材的小商贩,去游的办公室送给他1000元,感谢游给了他调销间伐材的机会。 1996年初,两个承包人看中了游地村的“大片山场”。游以支书的身份,暗示承包人要给好处,承包人在拿下承包权后,送给他40000元。游跟村委会主任,也就是俗称的“村长”薛理一商量,两人各得9500元,剩余钱财分给其他村官,依官职大小,从3000元到7000元,各不相等。 1996年春夏之交,一个邻村的林业员在游的办公室,送给游15000元的“红包”。林业员只是中间人,真正想送他钱财的是“大片山场”的承包人。“大片山场”处于游地村和邻村的交界地带,一直有林权争议纠纷,承包人为了早日划清山界早日生产,就委托邻村的林业员贿赂游。游收了这个“大红包”,没有独吞,而是分了6000元给中间人,再分给游地村支部委员薛春健,本人实得6000元。 1998年底1999年初,承包游地村闭路电视安装工程的商人,通过村长薛理,送给游1000元,游笑纳了一生中的最后一笔贿赂。 检察机关认为,一个支部书记,在一个贫穷的山村,收受贿赂59000元,个人实得19500元,数额堪称“巨大”,必须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法院依法判决,游祖兴和薛理锒铛入狱,其他四个村官被开除党籍。 案件发生后,游地村民大惊失色。平日里,他们讨厌村官,在于他们的吃喝赌博,没料到行贿受贿这些似乎只有电视上才有的腐败,竟然就发生在自己身边。怨愤,使得原本人丁不旺的村落更少了些生气。 与此同时,回到罗源的陈加富,也没看到什么“良辰美景”。上访,给这个城边村染上了一派剑拔弩张的叛逆色彩。 陈18岁参军离开了罗源村。从此,他去罗源的所有目的,唯有探亲。他的哥哥和叔伯兄弟都在这个村落。和薛南枢一样,他也是安顿后一番走动,才发现自己先前对“乱象”的评判,是低估了。 下派第一天,陈去了村部,那是一座原属小学的危房。迎接他的,是一个七十余岁的老通讯员。别说机关里常见的开水和报纸没有了,就连个人,都难以看到。村部里,到处是堆积已久的鸡粪。他叹口气,喊来一些人,打理准备呆三年的村部。 村部的房子,一间间多数上了锁,村官们把它们当作自己私人的场所。打开房门,里面堆放了许多酒瓶,相当于原支书开日杂店铺的库房。 村民们对他的到来,没有特别的在意。这是一个习惯上访的村落,村民们日常对话的对象,不是街道办事处,也不是区委区政府,而是市委和市政府。他们不相信,陈的到来,会给罗源带来多少有益的东西,何况他们陈家,本就是宗族矛盾中的一支,谁能保证他不偏离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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