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测绘局审计处理情况及其整改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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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 22:31 国家审计署网站 | ||||||||
附件:国家测绘局关于落实200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决定整改情况的报告 国家测绘局关于落实200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决定整改情况的报告 审计署:
《审计署意见》(审建设意[2004]120号)(以下简称《审计意见》)和《审计署关于国家测绘局200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决定》(审建设决[2004]121号)(以下简称《审计决定》)下达我局后,我局非常重视,针对《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提出的问题,召开了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落实审计意见和执行审计决定的会议。经过认真研究,逐条落实整改。 一、关于“审计意见”中有关问题的整改建议 1、关于“部分基础建设项目管理力度不强,不能保证相关工程按期完成”的问题。建设部大院测绘宿舍楼加固项目250万元,经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同意(国管房改[2003]166号),加固项目经费250万元用于该楼的拆迁重建,目前正在按计划进行;车道沟煤改气项目尾款72.9万元,该项目已基本结束,正在进行竣工决算;玉渊潭煤改气项目尾款123.47万元,该项目国管局已调整实施方案,调整后核减该项工程款111万元,尾款将与联建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尽快结清;老干部活动中心改造项目尾款171.23万元,按照北京市规划委文件要求(规意字[2003]1496号),该项目因涉及变更改造方案,新方案待批复后实施。 2、关于“国家基础测绘设施建设项目尚未整体验收”的问题。鉴于各单项工程验收工作已经全部结束,整体验收工作已开始按计划实施,2004年7月将完成整体验收工作。 3、关于“在2001年签订的航摄招标合同未执行”的问题。该项目涉及三个航摄单位(中飞通用航空公司、太原航空摄影有限公司、煤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总金额1682.68万元,其中已支付预付款420.67万元。以上项目均已超过合同期限且未执行,主要原因是由于天气的影响,合同测区航摄无法实施,建议合同终止执行,并根据《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结合承办单位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提出处理意见,对获取部分资料的,进行验收后据实结算;对未获取资料的,只支付规定的调机费;对预付款多出实际结算部分的,要求航摄单位将多余款退还我局。 4、关于“其他应收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其中90年代初发生的“1:5万比例尺地形图更新项目”预拨款51万元,主要因为该项目时间跨度长,且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有的发生变更,根据国土司提出的清理建议,对项目已完成的部分予以结算,并办理结算手续,对未完成项目的,将预付款收回;2000年以前发生的其他应收款1090万元,主要是下属单位借用的周转金等,有的尚未到期,对到期的我局将按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向有关单位发出催款通知,及时收回和清理;局机关行政财务“暂存款”30万元,主要是与有关单位联合开办副食基地的投资款,该款项投资时间较长,人员变动较大,有的被投资方已经解散或变更,形成投资损失,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投资款的回收及清理处置工作。 二、关于审计决定中有关问题的整改建议 关于“收到所属单位上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18万元未及时上缴的问题”。该项收入属2003年底收到,加上收入收缴制度的改革,年末时未及时上缴,目前已与财政部国库司取得联系,近期将款项全额上缴中央财政专户或中央汇缴专户。 我局认为,一年一度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在促进我局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规范会计核算行为等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对此我局表示感谢。 系列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