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丁文亚) 经国务院批准,目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开始启动,并继续向退休早、养老金偏低的人员适当倾斜。
昨天记者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从2004年7月1日起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为200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据悉,此次调整水平按照当地
上年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率确定,并将向退休早、养老金偏低的人员适当倾斜。
此外,考虑到纳入养老保险统筹的农垦企业大多负担比例较高、缴费水平低、基金征收困难、参保后收支缺口大,中央还明确了对农垦企业参保补助资金。对财政确有困难的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予以适当补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各地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抓紧落实,确保调整到位。同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进一步研究完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贯彻落实《企业年金试行办法》,推动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另据了解,截至9月底,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6062万人,比去年底增加556万人。其中参保职工人数为12037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为402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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