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珠海模式”埋单(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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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 11:56 《财经》杂志 | |||||||||||||||||||||||||||||||||||||||||||||||||||||||
“借钱的人不用钱,用钱的人不还钱” 显然,珠海机场、珠海大道等耗资巨大的工程,成了珠光集团不断对外借贷的推动力。但当年依靠巨额境外贷款超前兴建的市政工程收益惨淡,致使珠光集团无力清偿对外贷款。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爆发后,仰赖珠光集团“窗口融资”形式进行资金输血近10年的珠海市政府,事实上已经陷于财政破产的边缘。 但是,此时身陷巨额债务困境的珠海市已经欲罢不能,惟有“借新还旧”,继续指令珠光集团对外举债,以期走出低迷期,并渴望新一轮经济发展高潮的奇迹出现。而这些不切实际的念头,最终断送了珠光集团。 《财经》掌握的资料显示,在1997年至1999年期间,珠海市政府向珠光集团及其子公司注入大批地产;珠光集团则以此为抵押,继续向境外银行大举借贷。与以前不同的是,这一期间珠光集团所获的贷款,几乎全部被用于偿还珠海市政府各部门、市属企业以及珠光系关联公司之前的贷款及利息。 “珠光的问题在于‘借钱的人不用钱,用钱的人不还钱’。”曾经主管珠海招商引资及大型项目建设的一位官员对《财经》坦言。由珠光对外“统一借钱”,而政府拿来以后“分散使用”,并将这些资金视为一种财政资金,用来投资缺乏商业价值的市政建设和用于公共开支,在这一过程中,无论珠海市政府还是珠光集团本身,都明显缺乏投资回报意识。 “这些资金有的是几个月的短期贷款,也有几十年的长期贷款。由于缺少统一规划,经常有‘长钱短用、短钱长用’的现象——多数时候是短钱长用,用几个月的短期贷款来作回报周期极长的基础设施建设。这些都犯了金融大忌,致使资金使用缺乏效率,并最终导致多数贷款成为烂账。”这位官员说。 而此时,财政入不敷出的珠海市政府已经无法如其在“担保函”中所言,“挺身而出”,为珠光“埋单”。■ 《财经》杂志最新封面文章: 相关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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