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杂志最新封面文章:珠光讼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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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 11:56 《财经》杂志 | |||||||||||||||||||||||||||||||||||||||||||||||||||||||
“珠光”名为公司,实际上亦政亦企,核心使命是为珠海市政府对外融资;而时至今日,正式清盘就意味着公司将在其资产被追索完毕且清偿债务后被注销执照。无论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还有时间和机会选择吗?一旦有选择,又意味着什么? □本刊特派记者 康伟平 卢彦铮 发自香港 本刊记者 田启林 发自珠海 过去13个月以来,37岁的步卫国一直在香港、珠海两个城市之间奔走。 2003年8月13日,步卫国被香港高等法院任命为珠光集团和珠光香港(以下两家统称“珠光”)两公司的临时清盘人;另一位清盘人,是同为香港罗申美企业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甘国伟。 依据香港法律,这两个人的工作是代表法院接管公司,调查公司的资产情况,以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并向法院提交报告,判断公司是否应该进行正式清盘。 珠光集团及珠光香港总部在外,但主要资产仍在珠海。步卫国只有到珠海才能查清珠光资产。谈起此次清盘,从事企业重组并购长达15年的步卫国不由感叹:“这是我见过的最奇特的清盘案例!” 显然,其间有很多曲折。 2004年10月4日,国庆节后的第一个星期一,香港高等法院又颁布了对于珠光集团和珠光香港的正式清盘令。香港舆论称,“珠光集团成为第一家被香港法院颁令清盘的内地政府的海外融资公司”。 总资产逾百亿港元的珠光集团,系珠海市的窗口公司。旗下拥有香港上市公司珠光发展(908),也曾在美国发债,颇受舆论关注。 2001年4月,“珠光”无法偿还到期债务,龆ㄓ刖惩庹ㄈ颂概校邢髡刈椤U馐羌?lt;A class=akey href="http://finance.sina.com.cn/132/2004-08-16/15.html" target=_blank>广东粤海重组成功后中国第二例与国际债权人进行的重组。然而,2003年8月,重组谈判破裂,境外债权人不仅将“珠光”告上法庭申请破产保护,更谴责珠海市政府及珠光有意赖债。美国《商业周刊》还为此刊出了重磅报道,以标题质问:“中国南部的一个城市令老练的外国银行上当?”此番正式清盘令下,海外舆论再度升温。 “珠光”是怎样进入被清盘境地的?清盘因何曲折?此事件将走向何种结局?《财经》对珠光从重组到破产的过程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调查,曾接触债权人、清盘人及作为债务人的“珠光”和珠海市一方,感觉其间确有种种教训可寻,但又绝非蓄意“赖账”般简单。 “珠光”的偿债谈判故事,从重组探索到清盘危机,折射出部分地方政府在尝试进入国际资本市场进行债务融资时所面临的深层次挑战,包括自身素质的挑战和制度的挑战。这是一个MBA课堂上不可能读到的案例。 《财经》杂志最新封面文章系列: 相关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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