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于明年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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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6日 14:0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9月6日电(记者俞铮)中国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张志刚6日在这里宣布,一次保护知识产权的专项行动将于本月至明年8月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为期一年的执法行动将以知识产权权利人反映强烈、侵权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为突破口,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分子。 同时担任商务部副部长的张志刚说,这次行动将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地
他说,此次专项行动要打击的重中之重是盗版光盘和商标侵权,重点清查繁华商业区、宾馆饭店、交通中心等,继续严厉查处非法光盘生产线,扫除贩卖盗版光盘的游商小贩。同时,还要做好各级政府使用正版计算机软件的督查工作,规范各地较大的商品交易市场并打击商标侵权行为。 据了解,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陕西等省、自治区、直辖市被列为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地区。张志刚说:“我们已专门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重点整治,并严防反弹。” 他说,国家将在年底前出台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适当降低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制裁门槛;进一步完善与外商投资企业的沟通协调机制,在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中加强与企业的相互联系;发挥中介机构在打击侵权行为和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中的积极作用。 今年上半年,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海关总署、知识产权局联合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打假活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查处4036件商标侵权案件,罚款2999.47万元人民币;版权管理部门检查了8000多家软件和音像制品经营户,收缴150余万张盗版光盘。 张志刚说,中国政府一贯重视保护知识产权,改革开放20多年来,已建立起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保护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以及门类比较齐全的管理体系和执法体系,参加了国际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条约和公约。 “尽管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立法完备、执法认真,但各执法部门之间、司法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仍有待增强,”他说。 针对现实情况,国务院最近成立了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国务院副总理吴仪任组长,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海关总署、食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法制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督办重大案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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