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报道:一起“自卖自买”国企的闹剧(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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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 13:38 新华网 | |||||||
策划:胡辛 庄斐 采写:杨飞 柳昌林 摄影:庄斐 2004年2月21日,原海口市电子工业总公司的职工们在海口市海府路企业宿舍楼上挂起了三条抗议国有资产流失的标语,揭露这个公司的原党委书记、总经理罗昌兆“自导自演”“自卖自买”国有企业。2004年3月至今职工们频频上访海南省、海口市有关部门反映罗昌兆的问题。见有关部门迟迟没有动静,2004年6月21日,职工们又到海南省政府门前静坐、请愿。 原海口市电子工业总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2003年宣告破产。原企业的职工们发现:以431万元价格买走这家国企的海南锦源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源公司),其总经理正是原电子公司的党委书记、总经理罗昌兆,法定代表人是罗昌兆的妻子杨健琼。 盲目上马项目,企业经营不善
走进原电子公司的宿舍楼,三条竖幅赫然在目:“全国首例国企党委书记老总法人代表罗昌兆买下自己的破产企业”、“自卖自买国有资产国法难容严重腐败”、“罗昌兆欺上骗下,私吞国有资产、国有土地,罪责难逃”。据原电子公司职工郑留兴、周锡璋等人反映,罗昌兆原为海南省电子工业总公司线路板厂厂长,1992年6月调入海口市电子工业总公司任总经理。2003年2月10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宣布电子公司破产。公司至2002年底资产总额为11452万元,债务总额为25402万元,负债率为221.8%。人均负债60多万元。 原电子公司一姓符的职工反映,1993年9月,在公司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罗擅自挪用市政府给公司恢复生产使用的流动资金270万元,以36万元/亩的价格在秀英区国科园购地26亩,荒芜至今。 原电子公司房产项目办公室主任史燕清说,1993年,国家明文禁止实业公司贷款炒作房地产生意。当年6月,罗昌兆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以原电子公司位于海府路56号的20亩土地及厂房作抵押,从省中行贷款5千万元买下3.6万平方米的商品期房,即龙昆南路的龙腾大厦。此时龙腾大厦刚刚报建完毕尚未开工,从立项到签约付款前后6天,首期付款3680万元,所签合同未通过法律公证,也未在房地产交易部门签证备案,首期付款也未按有关规定打入建行专用账户,对发展商无任何制约。后海南房地产大滑坡,房地产商仅挖了个大坑就把项目建设资金转移,3680万元打了水漂,每年仅利息就几百万元。 周锡璋等人反映,早在2000年,罗昌兆就以他老婆的名义在海南省工商局注册了家族式的海南锦源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如何让锦源公司顺利买下破产后的企业呢?罗昌兆采取了三项措施: 第一,为让职工通过改制破产方案,罗昌兆解散了原来的职代会,成立了以他的妻弟杨晓勇为主的“管理委员会”来取代职代会,还把他的妻子杨健琼调来当电子公司的工会主席。在这种情况下,罗昌兆召开职代会,通过了他们事前定好的改制方案。 第二,让职工签名同意。罗昌兆告诉职工,企业要改制,要成立一个新的公司——锦源公司,考虑职工的利益,要求大家领取安置费或参与新公司股份。于是叫公司符合买断工龄的190名职工开会并要求人人签名,会后罗昌兆又叫手下动员其他职工签名,说是给罗总面子,不参股只要签名即可。 第三,再以这190多名买断工龄的职工和其他10多名参股职工的签名打报告给市政府,说这200多名职工参股锦源公司,锦源公司是电子公司改制的公司,为解决这些下岗失业人员的生活困难,要求市政府将公司位于海府路56号的8亩土地卖给锦源公司。如此,罗昌兆得到了这块地,职工们根本不知道罗昌兆要在这里盖楼。2004年1月,锦源公司进入原电子公司所在地施工,职工们才发现,罗昌兆早以431万元的价格买下了电子公司,这里即将建一幢16层高的大楼。原公司的8亩土地卖了300多万元,这对于在海口市黄金地段的海府路是再便宜不过的了。职工们后来从海口市国土局了解到,锦源公司在这次企业改制中得到的土地不止这8亩,还有5.63亩土地是无偿转让给锦源公司的。 据原公司职工们反映,2003年12月底,锦源公司要原公司参股职工(实际参股职工仅10多人)将他们的股金及利息全部领回。罗昌兆已经达到目的,这些职工对锦源公司已失去作用。公司改制破产已1年多,但拖欠职工约几十万元的医疗费、养老保险费、养老金至今尚未偿还,职工按政府规定应该享受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失业保险、独生子女增加5%的养老金也没有兑现。 记者从海南省工商局了解到:锦源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14日,地址就是原电子公司所在地——海口市海府路56号,法定代表人为杨健琼,自然人股东为杨健琼(罗昌兆的妻子)、陆龙、王菊英(杨健琼的弟媳妇)、罗昌照,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罗昌兆:改制破产没有违规 罗昌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于1992年下半年出任电子公司总经理时,企业资产负债率(含潜亏)就达到了800%。公司于2000年被批准列入2001年企业关闭破产新增计划。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和市政府批示:1、由市国资部门核定的可变现有资产价值431万元直接抵扣由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审定的190名固定职工安置费430.6万元。2、用资产抵扣安置费要在职工自愿的基础上进行,愿意以安置费抵扣的要写出申请或签字画押,不愿意的由企业职工优化组合成立的新公司——锦源公司用现金支付安置费。 原海口市电子公司厂址已经被铲平。 电子公司于2002年11月29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改制后的发展,土地的处置、设备的处置,职工买断工龄及选择进入新公司的方案进行了宣读、讲解,并被100%通过。锦源公司提前准备好了431万元的资金,半个月的时间(除了个别人之外)完成了整个过程,190名职工在入股、集资或一次性领取生活费上,进行了填表选择,在表上完成了由本人,所在单位,公司人事部门,公司领导签字的四方协议。这些是经过市政府同意并由市国资部门核定的。 原电子公司的改制破产项目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拍卖范围,只要经过主管部门同意,完全可以像现在这么做,没有半点违规之嫌。作为原电子公司的党委书记、总经理,是否具备购买原来国企资产的资格?对此,罗昌兆解释说,他并不是现在锦源公司的法人代表,他是聘任的总经理。公司破产后,由原公司的党委、工会、行政等开职工会议联合推荐工会主席杨健琼担任锦源公司的法人代表。 据原电子公司职工郑留兴、周锡璋、侯光荣等人说,有关企业改制后的发展,土地的处置,设备的处置,职工买断工龄及选择进入新公司的方案等,罗昌兆根本就没和职工说清楚。他的爱人担任锦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什么时间由职工推荐的?开职工会的都有谁?2000年他还是党委书记、总经理时,就已经注册了这个公司。更严重的是,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破产公告中明确指出“未经本院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该公司的账册、文书、资料、印章,不得隐匿私分、转让、出售企业财产”。但罗昌兆早在破产前就已变卖了企业,将公司原有的11452万元资产总额压低价,以431万元人民币买到自己手中。现在,原来这些职工没有土地,没有工厂,没有收入,今后生活面临严重困难。 一些职工说,对于原电子公司在改制破产中的问题,政府有关部门难辞其咎。我们曾多次要求破产清算组公布账目,但没有结果。破产清算组没有主动找职工谈过话,账目也没有。 海口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杨达明说,原电子公司破产是市政府定的,至于是不是“自卖自买”我不好说,我们是执行政府的决定。 海口市副市长袁秀梅说,当时政府批准破产依据的都是海口市经贸局的上报材料,具体情况还要找海口市经贸局了解。 海口市经贸局企业科冯科长说,原电子公司上报的材料提到的主要问题就是安置问题,当时说有一块地,评估431万元,刚好抵职工的安置费。罗昌兆表示职工都是同意的,我们审核当时上报的材料觉得没什么问题,职工都签名同意了,后来发生职工上访的事我们也没想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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