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等待月底欧盟初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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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 09:10 21世纪经济报道 陈楫宝 | ||||||||||
本报记者 陈楫宝 北京报道 6月底或者更早一些,欧盟对于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将出炉一个初评结果报告。这份报告将在很大程度上对欧盟是否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MES)产生深刻影响。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所所长李晓西教授表示,虽然5月1日后欧盟又增
李系今年2月中国商务部赴欧盟的“入市”游说团专家成员。4月16日,欧盟委员会主席普罗迪在上海表示,“欧盟将于今年6月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有个初步判断”。 记者从欧盟使团驻华代表处获悉,这个初评结果将在6月底出炉,出炉时机可能选择在北京召开的欧亚高峰会上。 初评结果将准确反映“基调” 据权威消息,2003年5月22日,中国正式向欧盟提交关于接受中国为市场经济地位国家的要求(不同的是,虽然美国商务部在6月3日召开了公开听证会,但至今中国尚未正式向美国递交相关要求文件)。同年8月,中国将《2003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英文版)递交欧盟,对中国市场经济状况进行了详尽说明,并测度出2001年中国市场化程度为69%,已成为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欧盟组织专家对该报告约600页进行了初步评估。 今年2月,欧盟根据初步审议评估,又再次向中方提出了一长串问题清单,涉及31个具体问题。中国商务部立即对该31个具体问题进行了回答,并于2004年3月翻译成英文递交欧盟。(该报告全称为《中国市场经济补充报告》,针对欧盟提出的5条标准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答复,并附上了《欧盟专家要求中方提供的五项法律》、《中国〈会计法〉实施情况的案例》、《关于专利和商标案件统计情况》、《金融情况》和《土地市场化情况》五个附件。) 本报记者从驻欧盟使馆商务处获知,由欧盟委员会对外贸易总司组织负责,欧盟从技术层面对中国的市场经济状况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根据初评,从技术层面对中国给予了积极评价。 不过,技术层面仅是重要的一方面,“还需要把这个议题提升到更高层面”。 驻欧盟使馆该官员对本报记者表示,要认定中国为市场经济地位,在欧盟内部要经过一系列法律程序,比如,如果经审议认定中国确实符合市场经济条件,欧盟委员会将对此作出一个最初的肯定判断,然后再把这一结果提交欧盟理事会批准通过,从而使欧盟在对中国进行反倾销调查的过程中,适用对市场经济国家的有关程序。 而按照程序,6月30日只是欧盟审议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第一阶段”的时限。在这个阶段里,欧盟委员会将完成“技术评估”,在技术层面作一个“初步”的结论,但这一结论“并没有上升到决策过程”,因为欧盟委员会并不能代表欧盟理事会。 不过,李晓西教授认为,虽然还不能马上肯定是否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但6月30日欧盟发布该初评结果之前,应该兼顾到其成员国的利益、欧盟行业利益以及欧盟官方的意见,这一结论会比较准确地反映欧盟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基调”。 欧盟的贸易逆差顾虑 中国政府如此积极,源于中欧双方日益增长的贸易趋势。 今年5月1日,欧盟成员国由过去的15个扩为25个。有专家认为,欧盟将很快跃升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 但是,中欧贸易关系迅速拉近的同时,中国也成为欧盟反倾销的“重灾区”。据商务部提供的数字,自1979年我国遭遇第一起反倾销案以来至今,欧盟对华共提起近百起反倾销调查,对华产品立案总数仅次于美国位列第二,影响我国出口金额约40多亿美元,涉案产品基本涵盖对欧出口的所有领域。 在遭遇欧盟反倾销之际,中国企业遭受不公平待遇。虽然1998年欧盟将中国从“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中取消,但仍将中国视为“市场转型经济国家”,只允许中国企业在个案中“抗辩”市场经济地位,“逐个”获得市场经济待遇。选择“第三国”价格参照依然是中国企业在应付反倾销指控时的心头之痛。 中国抱怨不公的同时,欧盟也颇有怨言。欧盟有专家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欧盟目前对中国MES存在诸多顾虑:首先,欧盟认为中国一些商品的生产和价格有较为严重的政府干预现象。其次,政府对很多由于经营不善而无法偿还银行贷款的大型企业变相扶持,通过政令“非市场”地免掉了它们所负的债务。 其实,更主要的是,欧盟担心,如果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将意味着中国对反倾销指控的应付能力大大增强,也意味着欧盟对中国的贸易逆差可能会有所增加。由此,欧盟在此问题上的决策面临着来自产业界和成员国的双重压力。 目前,欧盟对华的贸易赤字已达到550亿欧元,如果继续增加,来自欧盟产业界和成员国的压力必定会增强。 游说欧盟 为了消除欧盟顾虑,中国政府组团对欧盟进行了游说。除了长达十多年的“复关”即后来的“入世”游说之外,此次赴欧盟游说是比较隆重的一次,使中国经济外交增添了更多灵活元素。 据知情人士透露,从2004年2月12日至3月1日,历经20天,赴欧盟“入世”游说团由中国商务部组织,分成两组,一组由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局长王世春带队,共八人,另一组由公平贸易局一副局长带队,共七人。 当时正值欧盟针对中国限制焦炭出口颇有微言的敏感时期,因此“此次赴欧盟游说肩负重要使命”。 据知情人透露,2月17日在布鲁塞尔欧盟总部的游说,是此次之重任。欧盟委员会贸易总司贸易救济司司长温纳格(WENNIG)亲自接待中国游说团。欧盟负责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专家组负责人马克(MAICO)先生也在座。 中国代表团对温纳格陈述了中方意见: 一是欧盟对中国反倾销立法存在不公平性和歧视性。1998年将中国列为转型经济是一个进步,但又制定了5条标准包括:(1关于价格、成本及投入品的决定是因应市场供求而作出,国家并无重大干预;2企业具备经过独立核数师核实的基本会计记录;3企业的生产成本及财政状况,并无受到以前非市场经济体系的重大影响例如资产贬值、偿还债务;4企业受破产及财产法例监管;5根据市场汇率兑换货币,现在,中国经过改革发展,这些标准也过时了。 第二方面关于中国市场经济问题,主要有三点,一是资源配置方面市场已起了基本作用,政府配置已不是主要的了;二是市场的平等主体是各种所有制企业,如GDP中非国有制已达到70%,国有企业现在也要按市场规划运作,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三是中国的贸易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其中法律环境方面,三个外资法已修改,正在制定反垄断,WTO总干事素帕猜先生就高度评价了中国对法律的大规模修改。 第三个方面,欧盟有关规定不利于中欧经贸关系的进一步发展。欧盟规定挫伤了双方很多企业的热情,导致了许多不确定不稳定性。同时对欧盟的企业和消费者也产生了不利影响。 第四,现在解决中国市场经济问题的条件和时机已成熟。从政治层面看,双方领导人在推动这件事;在工作层面,双方保持着良好的接触,中国驻欧盟使团大使也与15成员国进行了交流,得到了积极回应。 “初评将无损最后结果的达成” 温纳格表示,由于9月1日成立新的欧盟委员会,这样的情况下7月份后现任的欧盟委员会不会有重要决定,因此,建议中欧双方加快工作,争取上半年就推动并作出初步决定。并表示,此期间“会优先处理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 其善意在于,由于5月1日以后欧盟东扩,新成员国中有8个是转轨国家,新的欧盟委员会运作后可能会增加中国“入市”麻烦。 中方立即同意了此建议。随即,欧盟专家组组长马克就600页报告内容之外,又列出了一些清单,涉及了31个关于中国市场经济的新问题。此后,他与中国代表团专家李晓西教授进行了单独会谈,就新的补充问题进行咨询。 李晓西事后对记者表示,欧盟总部及欧盟成员国对待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态度是谨慎而积极的,尤其是芬兰和瑞典、爱尔兰、丹麦等明确表示支持,其他的也表示理解和希望进一步交换意见。“技术层面,我个人认为基本达标。” 技术层面没有大的问题,主要担心障碍在政治层面上。有分析认为,扩大后的欧盟在授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将会有更多的不同意见。 不过,自从2月底商务部组团对欧盟游说外,中国政府高层也频频造访欧洲。5月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到欧洲访问。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也赴欧。6月14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结束了对波兰、匈牙利和罗马尼亚东欧三国访问,而这三国恰恰是欧盟东扩后的新成员国。 温家宝访欧期间,签署了《中欧联合新闻公报》,在该公报中,中国重申了要求早日解决完全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温家宝总理表示,中国已经基本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而欧盟也在与中国的贸易往来中具有重要地位,因此,让中国早日享有完整的市场经济地位对双方的经济发展都有利。 对此,欧盟委员会主席普罗迪回应,给予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是欧盟努力实现的目标,因为这不仅对中国有利,也有利于欧盟经济的发展。不过,同时他又话锋一转,表示“2004年6月底向中国提交初评结果,该结果将无损于最后结果的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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