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桥入主深发展深刻体味政策变化的深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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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8日 08:59 中国经济时报 | |||||||||
本报记者 杨明炜 从近日深圳发展银行公开披露的信息来看,新桥投资集团向往已久的“入主”深发展的愿望已经接近成功的彼岸。而从金融监管当局的角度来看,事件本身在某种程度上肩负着为中国银行业探路的重任。
从事情的进展来看,双方的心情是“迫切”的。 首先,从深发展公布的“收购报告书”来看,新桥投资集团对此次收购看得非常之重。在收购报告书中,新桥投资集团在“收购方最近五年内均是否受到过任何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一项中披露,除“2003年9月15日,收购方(新桥投资集团)就其与出让方及深圳发展银行之间的有关纠纷向国际商会仲裁院提出了仲裁请求”后“撤诉”外,收购方——新桥投资集团最近五年内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与仲裁。 看来,新桥投资集团“入主”深发展的决心可以用中国一句古话“破釜沉舟”来形容也不为过。 新桥投资集团最后将以每股3.55元收购了深发展17.89%股权的34810.33万股股票,折合股价每股3.55元,高于其每股2.148元净资产。新桥投资的决心由此可见一斑。 其次,再看中国监管当局的表现,也可看出其对外资重组中国银行的态度及愿望。 深圳发展银行是在对深圳特区6家农村信用社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基础上成立的。经过17年来的发展,深发展虽是规模较小的商业银行,但已在全国主要城市建立了业务网络,拥有全面银行业务的准入资格和未来发展潜力,这是吸引新桥投资的重要原因。 但作为中国银行业较早上市的5家银行而言,在中国银行业中发展还是不错的。中国监管部门允许境外合作投资者参与深发展的重组与改造本身,也说明银行监管部门改造中国银行业的勇气与决心。 从以往经验来讲,只有当金融机构出现危机时,监管当局才会采取诸如“接管、购并、破产”的手段。 银行间的购并已经成为近年来西方国家推动金融业结构调整的主导方式。但从历次中国银行业的购并案例来分析,以往只有当金融机构出现了危机时,政府才出手“捏合”的时代已经告一段落。取而代之的是,就像银监部门有关官员就新桥控股深发展一事评论所说,“欢迎合格的境外战略投资者按照自愿和商业原则,参与中国银行业的重组和改造。” 可以看出,这种变化让人能深刻体味政策变化的深意。 这种转变可谓来之不易。以前,因为陷入危机的金融机构往往都是债权质量差,债务压力大,许多同业机构往往都对此慎之又慎,并且各家金融机构都有自己的经营方向,购并一家陷入危机的金融机构有可能与此有冲突。同时,即使购并,也会对收购或合并方都意味着一种挑战,弄不好“吃不了兜着走”。另外,金融监管当局在努力促成购并时,往往要提供一些优惠政策,或做出一些让步,这也可能影响到金融政策的连续性、权威性。 新桥控股深发展不仅对中国银行业具有重大意义,也对金融监管当局提出了新课题。 一是此次购并是否为“大量裁减人员”埋下伏笔。此前,银行业似乎有一种普遍规律,只要发生企业间的购并,银行就借机裁减人员。这样的例子在国外也不新鲜。如美华银行与大通银行合并资产冠于全美银行后,为了获取技术优势,大力投资现代电脑技术,以取代人力,带来了大量员工被裁减,两家银行合并后7.5万雇员被裁掉1.2万人。美国第一商业银行兼并第一洲际银行要裁员6000人。而其他银行也纷纷集资,大量裁减人员。雇佣关系的恶化,使越来越多的人产生了不安全感。这样的例子在国内银行业的重组案例中,也不新鲜。 再看银监会有关人士对此事的“评述”,也在某种程度得到印证——“外资银行不仅带来了资金、技术和新产品,更重要的是为中国银行业展示了现代银行的运作机制和先进的银行管理方式,带动了中国银行业在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等方面的转变。” 回过头来看,我们在深发展的“收购报告书”中,却没有发现对此的说明。 二是金融监管当局期望中的“为中国银行业展示了现代银行的运作机制和先进的银行管理方式,带动了中国银行业在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等方面的转变”是否能如愿。 即使新桥投资有足够的能力带领深发展有一个长足的发展,但目前中国银行业的现状,诸如信用体系的建设、内控机制等本土化的限制,国外资本是否能游刃有如,并做到“名利双收”,估计这也是金融监管也在等待和观察的课题,应该也是新桥试水深发展的重大意义之一吧。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双方都有信心。因为,中国高速发展的经济让人着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