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优先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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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01日 11:1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1日电 (记者 刘铮) 针对一些地方和电网企业无视国家规定,对城乡居民生活、重要单位,甚至交通信号灯用电拉闸的现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优先保证城乡居民生活和重要单位用电。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完善有序供电的方案,首先保证城乡居民生活、党政机关、部队、医院、金融机构等重要单位和城市基础设施(如地铁、交通信号灯等)正常运行用电。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在全部用电量中仅占10%左右,虽然比重较小,但保证这部分用电对维护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各地要公布举报电话,及时纠正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一些地区出现了电力供应紧张的情况。为此,国家有关部门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方面加快电力建设,优化电力调度,千方百计增加电力供应;另一方面加强了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引导各类用户节约用电。(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