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别墅村面临强拆 被疑影响广州大学城用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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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1日 08:42 中国经济时报 | ||||||||||
4月29日,对于享誉中外的广州市小谷围艺术村来说可能成为一个灾难性的日子,这里的165栋拿到房地产证不久的漂亮别墅被勒令在此之前完成拆迁工作。为了留住这些历经10年艰辛、苦心经营起来的建筑艺术品,近百位颇有名望的艺术家业主在经过行政复议和向广东省政府、国土资源部、监察部递交保护财产及人身权利的紧急请求函之后,日前先后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据了解,他们中的一些美籍、澳籍和加拿大籍华人同时正通过所在国的司法途径诉讼解决如今迫在眉睫的私产保护问题。
有房地产证能咋样? 2003年9月8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出的《拆迁公告》称:“因城市建设需要,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收回番禺区新造镇小谷围艺术村、临江苑、谷围山庄地段范围国有土地使用权。”并要求“在上述地段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均须于2003年8月29日起至2004年4月29日止拆迁完毕,以腾出土地兴建高等学校。”该公告中所指地段即小谷围艺术村所在的艺术村、临江苑、谷围山庄三个小区,“高等学校”指的是建在番禺小谷围岛及其南岸地区、规划面积43.3平方公里的广州大学城。 这时矛盾出现了:从1994年开始,广州当地数十位艺术家、设计师和建筑师到自然风光优美而又比较荒芜的小谷围岛,购得商品地,自行设计,精雕细刻,日积月累,到2001年开发建设了165栋造型不同、风格各异而具有较高艺术价值的别墅住宅,形成了现在小谷围艺术村的三个小区,共有土地面积260亩。这里聚集了艺术家及各类高级专业人员百余人,是岭南画派的重要创作基地。 这些在海内外有一定声誉的国画家、油画家、版画家和雕塑家等向记者出示了1994年由原番禺市建设委员会核发的《建设用地许可证》、国土局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特别是于2002年初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的《房地产权证》,“全部手续合法,具有国家认定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对这一点,有关方面也无异议。”作为别墅业主的艺术家们这样说。 但记者采访广州市有关部门负责人时,他们对于这些拿到房地产证不久的别墅态度明确而坚决,那就是:“必须拆!” “政府这次决心很大,腰杆很硬。”广州大学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蒙琦表示,曾经有部分艺术家提出在另一个地方重建艺术村,政府也考虑研究过,但由于艺术家们意见不统一,所以政府在这方面实现的可能性不太大。至于能否把艺术村纳入大学城的规划当中,相得益彰,充分发挥艺术村作为广东文化基础设施的社会价值,他说,大学城的整体规划是经过上百名国内外专家论证,再确定建筑的具体方案,科学可行,不能因为艺术村而改变。 拆迁艺术村是公共利益的需要? 在采访中,拆迁建设方面强调,拆迁艺术村是建设广州大学城的需要。广东省有关领导多次指出,目前广东生源的大学升学率占省内全部适龄青年的17.5%,不仅远低于京沪(50%),甚至不如全国平均的18%;据统计,广州地区高校人均用地22平方米,离教育部有关规定人均用地66平方米的标准还差44平方米/人。有关方面称,广州高等教育的滞后局面与其作为全国经济强省的地位极不相称,建设大学城以大幅提高高等教育水平势在必行。 记者在小谷围岛看到,昔日被称为广州“绿肺”的地方,如今成了热火朝天的工地,四处是崛起的楼群,为迎接今年9月将到这里入学的10万大学生正加紧施工,标语牌上写着:增加广东发展后劲,确保质量建设大学城。 无论是接受记者采访,还是在行政复议决定中,广州市有关方面都认为自己拆迁艺术村的行为合法,“艺术村用地属于城市国有土地,地方政府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有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无须上报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 道路为何非要从艺术村通过? 据记者调查,广州大学城的主体建筑地段不在艺术村,将迁入“城”中的10所大学更不在艺术村内,2002年初公布的《广州大学城发展规划》艺术村所在地段被定为文化共享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蒙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小谷围艺术村拆迁后是用做道路和绿化之用,属于公共设施。记者目睹一条大路确实已开拓到艺术村跟前,等着通过。 艺术村业主们表示,他们说艺术村拆迁后要作为大学城绿地和外环线道路通过,但是小谷围园林式别墅的绿化率已达75%,外环线可以在原有道路的基础上稍加修改拓宽就完全能满足需要。一位女士拿出自绘的“建议修改外环线”的彩色精装图说:“为什么道路非要从艺术村通过?为什么非花费起码要10亿元的经济补偿金,也誓将我们的心血之作拆掉?为什么大学城与艺术村就不能和谐共存呢?”记者看见该图中标明的“现规划路”与“建议修改规划路”几乎平行贴到一起。 广州美术学院硕士、美籍画家朱嘉权带记者参观了他的艺术居所。号称“石痴”、“山父”的他,在别墅的一层客厅里陈列了许多常年从国内外搜集来的奇石、石雕、石具,地面、墙面和桌面的石材从颜色到形状也是他一一遴选,与工人一起装上的,镂花的门窗等艺术品是他从山西、安徽等地买来,透过落地玻璃便将前院的水池花木和江景一览无余。别墅的结构创意、艺术设计是朱嘉权以一个青年国画家的特质和爱好创造的,其他的百所别墅除了在功能上一般是一层客厅、二层卧室、三层画室和展厅外,也都是按照艺术家各自的独创性建造、装饰的,可以说在物质和精神上倾注了平生所有。 “给多少钱也不卖!”这是艺术家们共同的心声。但朱嘉权家旁边的一栋别墅已成为废墟,挖掘机正在上面轰鸣着捣毁石板,“山父”的那边院墙已经倒塌,施工的支架已伸进院里。这样的情况在艺术村还有好几处。 是公共利益还是商业利益? 关于收回业主的土地使用权、拆迁别墅是为了公共利益的说法,艺术村业主们表示不能赞同,认为是“生拉硬套”。 他们在行政复议中陈述,建设广州大学城只是“局部利益”需要,九年义务教育才是真正的公共利益,而现今的大学教育已经趋向产业化,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广东省2005年接受大学教育的适龄青少年可望达到总数的15%,而广东省40多所大学中进驻大学城的只有10所,而且也只是这些学校的新校区。因此,在小谷围大学城接受教育的学生只占很小比例,它所代表的当然不是公共利益。 艺术村业主们说,他们从当地媒体的报道中嗅到的是商业利益的味道。一篇题为《大学城年底首卖商业用地》的文章中说,2003年12月,广州大学城将推出3块房地产经营用地进入土地一级市场,主要是超市、影剧院、酒店、写字楼等,这些地块的每亩底价在500万元左右。业主们极想但却始终没有能看到整个大学城的规划图,他们认为165栋别墅所在的地段正是将来新校区“辅助建筑”的位置。 广州市今年初也通过报纸公布消息说,对于大学城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中属于经营性项目(包括写字楼、商铺、宾馆、商业、旅游、娱乐等)的用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有关规定,以公开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2003年底就推出了首批3幅用地,分别是超市、影剧院、酒店。目前,其用地规划主要是安排给与教学和生活密切相关、必须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具体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占总用地面积的36%(其中单是学校教学科研用地占30%),居住用地占12%(其中学生生活区占10%,教师宿舍占2%),道路广场、对外交通用地占17%,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占2%,绿地占26%,水域占0.5%,村庄保留用地占6.5%,均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来跟我们谈拆迁的政府官员都明说了,你们这块地太好了!”一位业主对记者介绍说,艺术村临珠江水道,风景优美,几乎是小谷围岛的最佳位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对三个位置不如艺术村的临近地段公告的准拍卖底价是每亩250万元,而大学城征用农地的价格是每亩3到5万元,艺术村别墅业主当时则是以每亩20到80万元购得商品地建房的。无论农地还是商品地,其收买与拍卖之间的差价都将是巨额利润。 亟须法律明确的公共利益 新修订的《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同时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第十条第三款还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里,“公共利益”的界定就成为私有财产特别是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保护的关键。但令人遗憾的是,对于公共利益的内涵和外延至今还没有明确而具体的法律规定。 法律专家指出,公共利益不是凭空而来,而是由公民的个体利益组成的、造福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应该具有直接性、非赢利性和共同福利性。如建绿地、体育场,应该是具有公益性的,但如果它不是服务于当地百姓特别是为此付出了拆迁代价的居民,甚至严重损害了相当一部分群众的权益,那么,它就不应成其为公益事业项目。 记者看到,在小谷围艺术村的一些别墅上挂着横幅标语:“拥护宪法,维护宪法,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与令人赏心悦目的别墅庭院、花草树木、小桥流水,与走向均衡发展的珠江盛景不相和谐。(记者谢闻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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