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对外贸易法修订通过 自然人首获外贸经营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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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 08:36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国际金融报记者 李梅影 发自北京 据新华社报道,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4月6日上午表决通过修订后的《对外贸易法》。 修订后的《对外贸易法》包括总则、对外贸易经营者、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
中国法学会WTO研究会副会长何茂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总体来讲,这次修订是对1994年《对外贸易法》非常好的补充,也是加入WTO以来与时俱进的立法,是中国加入WTO以后,根据WTO规则,作出的立法上的调整。” 《对外贸易法》修订后,国内自然人将首次获得对外贸易经营权。何茂春表示,“外贸权的下放,是中国最近25年来外贸体制改革的成果。外贸权高度垄断,是过去中国计划经济的特点,不仅制约了中国国内体制的改革,影响中国融入全球化,同时严重妨碍了公平竞争,给中国很多产业带来了损害,特别是发展机遇上的损害。自由贸易是当今世界的大潮,全球化重要的一部分就是贸易高度的自由化,任何个体都有自由贸易的权利。” 何茂春同时指出,自然人获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在实施过程中,还涉及到海关的监管、税收等具体问题,不是现在每个自然人都会有外贸经营权,还要受到产品、目录、配额、许可证制度、安全环保等问题的约束。他相信,在经过一段时间实践之后,会慢慢走上有秩序的发展道路。 关于《对外贸易法》修订后,中国作为WTO成员的体现方面,何茂春表示,修订后的《对外贸易法》已经补充得相当多,关于WTO的平等规则、非歧视规则、公平贸易规则、透明度规则和WTO权利与义务平衡的规则,都能够在新的《对外贸易法》中得到体现,另外,关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等都体现在新的《对外贸易法》中,同时,外贸体制改革,知识产权保护、贸易补救、损害自由竞争规则等也在里面得到体现,对外贸中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做了规范。 “修订后的《对外贸易法》毫无疑问能通过WTO的司法评议。”何茂春说。 对于现在中国企业遭受越来越多的国外反倾销诉讼,何茂春表示,这次在《对外贸易法》中也有所体现。他认为,中国受到反倾销影响的贸易额与一年8000多亿美元的进出口额相比,影响不是特别大,但是要重视。反倾销的游戏规则我们已经开始适应,应诉率高了,达到71%,成功率也高了,达到60%以上。中国面临的其实不光是反倾销制裁的问题,还是一个今后产品信誉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的战略问题。 何茂春对修订后的《对外贸易法》的评价是,比以前大大地进了一步,但是还没有到位,只是非常抽象,很原则性的一个条文。比如涉及到关于贸易的配额许可证管理、服务贸易、技术贸易等等很多新的东西,在目前《对外贸易法》里都是些抽象的规定,那就意味着今后涉及到外贸的整个法律体系,除了这个《对外贸易法》之外,还要有几十个以上的临时法律法规来补充,才能构成一个体系。 《国际金融报》(2004年04月07日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