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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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2月22日 09:3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北京消息 国家统计局21日发布的月度形势报告显示,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0.4%,其中城市上涨0.4%,农村上涨0.3%。 国家统计局有关专家解释了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原因:一是去年春节是2月12日,今年是2月1日,节前消费提前,有一定的不可比因素;二是今年气候较去年寒冷,带动相关商品价格上扬。 据统计,全国有22个省、市、自治区的居民消费价格比去年同月上涨,其中内蒙古、天津、青海、吉林、湖南、宁夏涨幅较大;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比下降,其中上海、新疆等地降幅较大。江苏、海南居民消费价格与去年同月持平。 1月份消费品价格与去年同月持平。其中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4%,特别是鲜菜价格上涨了24.2%。西药价格下降5.7%,通信工具价格下降16.6%,服装价格下降3.2%。柴油、汽油和液化石油气价格分别上涨31.9%、30.6%和26.9%。 1月份服务项目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了1.6%,其中医疗保健服务价格上涨7.6%,家庭服务价格上涨4.4%。 记者卢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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