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邬帆综合报道
国家统计局11月13日公布的统计显示,10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月下降0.8%,其中城市下降0.9%,农村下降0.4%。与上月比,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2%。1-10月累计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下降0.8%。
统计显示,全国31个省(区、市)中,有24个省(区、市)居民消费价格比去年同月下降,降幅在0.1%至2%之间,其中降幅较大的地区是:重庆下降2%,贵州下降1.7%,北京下降1.6%,山西、辽宁和吉林均下降1.4%,安徽和四川均下降1.2%。有7个省(区、市)居民消费价格比去年同月上涨,其中涨幅较大的地区是:内蒙上涨2.4%,青海上涨2%,天津上涨0.8%。
10月份,全国消费品价格比去年同月下降1.5%,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6%;食品价格下降0.5%,非食品价格下降0.9%。食品类价格比去年同月下降0.5%。其中,粮食价格下降2.9%,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下降1%,水产品价格下降3.2%,蛋类价格下降3.9%,而鲜菜价格上涨5.9%。衣着类价格下降2.8%,其中服装价格下降3.1%。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价格下降1.1%。其中,西药价格下降5.4%,中药材及中成药价格下降4.1%,而医疗保健服务价格上涨8.9%。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2%。其中,交通工具价格下降4.8%,通信工具价格下降16.2%,通信服务价格下降0.6%。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0.9%。其中,学杂托幼费价格上涨3.8%,文娱费价格上涨3.2%,但文娱用耐用消费品及其修理服务价格下降了8.4%。居住类价格与去年同月持平。其中,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下降2%,租房价格上涨3.8%,水电燃料价格上涨4.2%。
《国际金融报》(2002年11月14日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