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构筑组合拳 专家称“有罪推定”很必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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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2月13日 08:14 北京青年报 | ||
潘洪其 被视为中国反洗钱“组合拳”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金融机构对于所有大额和可疑资金的交易记录,都将自交易日起至少保存5年,未按要求保存、记录、上报和泄密的金融机构都将受到严惩。目前,各金融机构都在抓紧 据估计,这几年内地每年通过地下钱庄洗白的黑钱高达2000亿元人民币。洗钱犯罪的手段,也由资本外逃、设立各种空壳公司、投资娱乐服务场所,发展到开办货币兑换所、股票经纪所、黄金交易市场、赌场、车行等经营机构。中国至今没有加入国际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中国的《刑法》只是将与毒品、黑社会、走私、恐怖活动犯罪所得有关的洗钱行为界定为洗钱罪,贪污、贿赂、诈骗等犯罪所得的洗钱行为被排除在洗钱犯罪之外,与国际反洗钱法律发展现状相比,这种界定明显过窄。 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是黑钱进入金融机构的第一步,对大额可疑金融交易信息进行采集、报告和分析,是反洗钱的一项基础而关键的工作。中国长期实行比较严格的银行保密制度,银行账户管理手段也比较落后,加上缺乏可疑资金或可疑情况报告制度,使得一些金融机构既可以不过问注入资金的来源,还以对客户保密的原则对抗稽查部门,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买卖毒品的毒资可以像正常贸易一样在银行间进进出出,丝毫不受限制”的怪现状。人民银行颁布的“一个规定两个办法”,将毒品、黑社会、贪污、贿赂、逃税、侵占国有资产和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都纳入“黑钱”的范围,直接从洗钱犯罪活动最要害的环节下手,通过对金融机构施加责任与压力,应当能够取得“纲举目张”的突破性效果。 金融机构像飞机场安检那样对大额交易进行严格监控,每一笔大额交易理论上都可能成为被怀疑的对象,这样看起来像是在搞“有罪推定”。对此,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前些时候表示,中国执行“一个规定两个办法”,不会违反为客户保密的义务,不会侵犯客户尤其是个人客户的权利。事实也将证明,在严密的金融监控体系之下,任何存款只要合法,客户的所有权和“隐私权”都将完好无损;相反,犯罪分子再想把黑钱由此洗白,就将原形毕露。一个人的存款只要来路正当,就大可不必担心在金融监控中遇到什么麻烦。中国要大力推进反洗钱斗争,就得来一点“有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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