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十日电(记者周音)记者今日从中国民航总局获悉,民航总局、国家计委、财政部日前联合向民航各地区管理局、机场、航空公司发出通知,决定九月一日起调整中国国内机场收费标准。
据悉,此次调整是在结构调整的基础上将收费总体水平作适当上调,其中,起降费、停场费、安全检查费和地面服务费收费标准有不同幅度提高,旅客服务费(原旅客过港服务费 )收费水平有一定幅度下降。
中国民航总局官员介绍,现行国内机场收费标准是一九九二年制定的,至今已有十年,已不适应民航发展和民航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此次收费标准调整后,将进一步完善机场收费形成机制和机场收费体系,合理调整机场和航空公司的经济利益关系,有利于提高民用航空综合保障能力,促进民用航空业协调发展,并有利于民航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
此外,中国财政部、民航总局日前也联合发出《关于加强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征缴工作。
据了解,今年一至八月,机场费收入不够理想,突出表现在少数机场征收的机场费未能及时解缴入库。《通知》要求,各机场要严格执行机场费征缴入库的规定,应于每月八日前,按指定预算科目将代收的机场费就地缴入国库。凡截留、挪用机场费的,一经发现,立即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者根据有关法规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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