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调查显示,分类征收个人所得税不仅烦琐且易出现漏税或重复征税,应改为按全部收入综合征税
记者单羽青6月10日北京报道 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日前对北京、上海、广州700余位居民的访问调查得出如下结论:居民普遍赞同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综合税制代替分类税制。
综合税制是指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不再用目前工资、劳务费、财产租赁费等分类计税的办法,而是用以上全部的综合收入、综合分析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调查显示,除10.2%的受访居民称没有月收入外,只有32.9%表示收入来源仍较单一,37%表示有不定期意外收入,19.9%甚至表示有多项收入,人们收入来源的渠道变得宽泛。同时,对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复选情况下分别有60.1%、58.4%、54.1%、48.3%、43.2%的受访居民认为应包括奖金、经营所得、工资、财产租赁所得、劳务报酬等。可见,奖金、经营所得已排在工资前面。
收入来源呈多渠道、应税项目秩序发生变化,传统分类税制的逐一单项计税不仅操作上繁琐,还易出现收入重复计税、有的收入没有计税,更不合理处在于,由于不同收入来源税率不同,甚至导致相同总收入的两个人所缴纳税款不同。为简化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真正达到调节贫富差距的目的,多数居民呼吁个人所得税征收应采取综合税制。
在原有分类税制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下,68.6%的受访居民赞同“国家应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力度”,但有31.4%居民持不赞成态度,原因在于加强的力度基本都落在了工薪族的身上,不靠工资吃饭的富裕人群反而不太承担责任。而采取综合税制征收个人所得税可以解决以上问题。
那么,是不是只要采取综合税制就确保税收万无一失了呢?显然不是,因为综合税制的启动面临着许多需要完善和解决的问题。其中最优先需要解决的问题,37.5%的受访居民认为是必须有真实的收入记录。32.4%的受访者认为,公民纳税意识还需要提高。27.7%的人认为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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