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时期,我国出口产品连续遭遇美国钢铁201案保障措施和挡风玻璃的反倾销制裁,欧盟也对我国多项产品进行了限制。据有关方面统计,截至去年底共有30个国家对我国提起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案件达480多起,我国成为世界上受贸易保护主义伤害最大的国家之一。
前些年,我国出口产品占国际贸易总额很小的比例,就像一艘航行在国际公海上的一 只小帆船,自由航行并不用担心海上的“礁石”。而今,随着中国产品竞争力增强,出口产品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由小帆船变成一艘吃水位更大的巨轮时,如果不注意航道选择,并提高航海技术,“触礁”、“搁浅”就成了家常事。本月6日,记者就我国出口产品屡遭反倾销的原因、发展趋势及应对策略等问题采访了我国著名贸易专家、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第一副会长薛荣久教授。
屡遭指控有五大原因
记者:薛教授,近年来我国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屡遭反倾销指控,是什么原因使然?
薛荣久:原因是复杂的,这里要分几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我国出口贸易秩序比较乱,企业为了扩大出口,竞相压价,最后将出口价格降到国内价格之下,并对进口国的相关产业造成严重伤害和威胁,这种情况就构成倾销。
第二种情况是,由于我国劳动力价格低,生产成本比较低,产品的国内价格自然也就便宜,但由于国际上许多国家不承认中国是市场经济国家,不承认中国的国内价格是市场价格,于是选择一个替代国的同类产品价格作为参照价格,而这些国家的生产成本往往要比我们高,这就抹杀了我国劳动力低廉的优势,比较下来我国产品的出口价格就要高于该国同类产品的国内价格,人家就认为我们的产品构成倾销。
第三种情况是,国外对我们一些产品实行反倾销,我们本来可以积极应诉并有可能胜诉,但一些企业不愿意打这样的官司,那就只听人家说什么就是什么。这种情况最冤,而且后果及影响也极其恶劣。人家指控你,你不应诉,人家觉得中国企业好“欺”,动不动就向我们的出口品提起反倾销指控。
第四种情况是,由于国际经济形势持续低迷,一些国家经济不景气,这时贸易保护主义就开始抬头了。这也是近年来国际上对我国出口产品实行反倾销指控陡然增多的原因之一。
第五种情况是,我国出口产品增长速度过快,市场过分集中,当一国市场上充斥着我们引以为豪的“MADE IN CHINA”产品时,人家不注意才怪?
反倾销案件还会增加
记者:刚才您提到世贸组织成员不承认中国是市场经济国家。现在我们已经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了,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追求的一个主要目标是迫使其他成员取消针对我国出口产品的歧视性待遇,那么我们在加入世贸组织谈判中都达成了什么样的协议呢?
薛荣久: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十五条关于反倾销价值可比性问题是这样规定的:中国出口企业能明确证明自己的产品是在市场化条件下生产、销售的,那么中国产品的国内价格就是可比价格。如果不能证明,那就只能找其它市场经济国家的同类产品的国内售价作为替代价格。15年之内该条款成立,15年后终止该条款,那时我们才能免去找替代价格的风险。
记者:也就是说,十五年之内,人家不承认我国是市场经济国家,不构成歧视。
薛荣久:是这样子的。因为我们市场化率还不高。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既然是谈判达成的协议,就不能说是歧视。如果说是歧视,只能是自己歧视自己。
记者:依目前形势来看,日后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指控会是增加还是减少?
薛荣久:目前对我国的反倾销案件达400多件,以后还会增加,不会减少。因为关税下降了,反倾销作为行之有效的贸易保护措施,一般国家不会轻易放弃。另外,我国出口产品竞争力增强,出口旺盛,容易引起对方国家的注意。
记者:我国将在三年后全面放开国内企业外贸经营权,这项措施会不会加剧出口企业互相压价,招致更多的反倾销指控?
薛荣久:这要分几种情况,一是如果中国法律法规不健全,那有可能出乱,如果法律法规健全是不会乱的。二是有了法律法规,如果执法不好也会乱。三是如果尽快建立起行业协会,企业加强自律也不会乱。四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市场化进程加快,地方保护被打破,全国统一市场形成,这也不会乱。要是这几方面没弄好,那可能会出乱子。
应诉是为整个产业利益
记者:有人做过统计说,应诉反倾销胜诉的可能性极小,这就注定了企业的应诉过程是十分悲壮的。而我国企业在遭受外国反倾销指控时,往往会选择放弃,尤其是在纺织、农副产品等实力较弱的行业。对此您有何看法?
薛荣久:确实存在一些企业惧怕花钱打官司。当然有些企业是因为经营不好,没钱打官司。但要是不应诉,不单单是一个企业的市场丢掉,而是整个行业丢掉这块市场,为了整个产业的利益,还是要起来应诉,不能因为企业有困难就不去应诉了。当然打官司也要考虑,假如真的丢掉这块市场,对我们影响不大,这就要考虑官司值不值得打。对自己企业影响不大,对整个产业影响大,那就要打。一个企业单枪匹马打官司很难,可以尽快建立行业协会,大家串联起来,形成一个拳头再打。另外,既然要起来应诉,就要做好各种准备,请好律师,搞好对进口国家产业的调查研究。这里特别要强调一点是,在国际贸易中存在“三方两派”。所谓“三方两派”就是进口商和出口商是一派,受到伤害的企业是一派,因此我们在打官司要特别注意利用这种不同利益集团的关系,联合进口商力量进行应诉。
记者:现在有这样一种观点,认为要是某国对我国实行倾销,我们也可以采取同样措施。如何评价这种观点?
薛荣久:搞报复、搞贸易摩擦不符世贸组织规则。如果一个国家是按世贸规则办事,确定我们出口产品构成倾销的,我们还得认。如果一些国家过分考虑本国利益,滥用规则,我们要积极按世贸规则来办事。因为规则是世贸成员之间的利益平衡和行为规范,大家都不遵守规则,只会恶化贸易争端。如果世贸组织没有规定的,大家可以坐下来谈,实事求是解决。不要动不动就上升到国家关系,贸易问题还是要以贸易方式来解决,不要你歧视我,我歧视你,恶化贸易摩擦。
三个办法避免反倾销指控
记者:出现一国对我国产品实行反倾销,不管是应诉也好,不应诉也好,终归不是一件好事,最好的办法还是尽可能地避免反倾销指控。您能否就这方面给我们谈谈?
薛荣久:首先我要建议我国驻外机构包括使领馆、新闻机构和各种商业组织,应该密切关注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动态。一般情况下,国外对某一项产品采取措施时先要造舆论。我们这些驻外机构一发现这些苗头,就应该及时向国内反聩这些信息,让国内企业提前做好预防准备。如放慢出口速度、提高出口价格等,因为一般反倾销认定的出口价格是以前三个月为准。因此,这些机构也要了解世贸组织的有关协议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有了这样情报预警机制,我们可以尽可能降低被指控反倾销的风险。第二,根本的一条还是我们企业要加强内功修炼,降低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这里要讲企业四个链条问题:第一条指企业的价值链,所谓价值链是指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过程,作为企业应该看到影响产品生产成本到底是出在哪个链条上,发现问题马上解决,这样才能及时有效降低成本。第二条指增值链,即企业在降低成本的同时,如何提高产品的附加值,这是对付出口配额最好的办法。第三条指企业物流链,要保证企业从生产到销售各个环节通畅。第四条是指企业的信誉链,信誉不单单指产品本身,也包括经营管理、广告宣传等。上述四个链条是构成企业竞争力的要素。第三,尽快建立完善中介组织,加强行业协调性和自律性。
《金周刊》实习记者 汪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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