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
| 华泰柏瑞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等级
| 中 | 基金份额(亿份)
| 0 |
发行日期
| | 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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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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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利用定量投资模型,在力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达到或超越业绩比较
基准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联合交易所
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
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次级债、可转换
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其他经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
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若《基金合同》
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
现金红利按照除权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
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本
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
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能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需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
一般投资风险,还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
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