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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 02:32 中国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四月

  重要提示

  1、万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于2006年4月13日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69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基金托管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5、本基金自2006年4月19日起至2006年5月18日止(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通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中心和本公司委托的基金代销机构公开发售。

  6、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以下简称“深发展银行”)、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

  新增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7、本基金不设定固定的募集规模。

  8、认购最低限额:投资者通过基金代销机构首次认购最低金额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均不设单笔最低限额;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最低金额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均不设单笔最低限额。

  9、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应使用中登上海基金账户。办理中登上海基金账户注册业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的直销中心和各代销机构的网点。

  10、本基金发售期内各销售机构网点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同时为投资者办理中登上海基金账户的注册手续。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注册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1、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12、在基金份额发售期间中登上海基金账户的注册和本基金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13、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募集结束后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在发售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14、认购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和数量不设上限限制。

  15、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的具体金额,以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16、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6年4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的《万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7、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行相关事宜。

  18、本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城市网点、中登上海基金账户的注册及本基金认购细节的安排等详见各代销机构相关的业务公告。

  19、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基金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基金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请投资者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20、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可在T+2日到提交申请的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认购确认情况。认购确认的,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申请网点打印交易确认书。

  21、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公告。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万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代码:519508

  (三)基金类别:货币市场基金

  (四)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面值: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六)募集规模

  本基金不设定固定的募集规模。

  (七)募集对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八)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源深路273号

  电话:021-68644577

  传真:021-68531888

  客户服务电话:021-68644599

  公司网址:www.wjasset.com

  2、基金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

  (1)华夏银行

  华夏银行在全国以下27个城市270多个网点对投资者办理注册中登上海基金账户和认购的业务。

  具体的城市名称: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杭州、济南、深圳、昆明、沈阳、武汉、重庆、成都、西安、乌鲁木齐、太原、石家庄、大连、温州、青岛、福州、呼和浩特、天津、苏州、无锡、烟台、玉溪、聊城。

  在基金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华夏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77,或访问华夏银行网址:www.hxb.com.cn

  (2)深发展银行

  深发展银行在全国以下18个城市200多个网点对投资者办理注册中登上海基金账户和认购的业务。

  具体的城市名称:北京、天津、大连、深圳、海口、上海、杭州、南京、宁波、成都、重庆、珠海、昆明、广州、温州、青岛、济南和佛山。

  (3)齐鲁证券

  齐鲁证券在全国以下18个城市30家营业网点对投资者办理注册中登上海基金账户和认购的业务。

  具体的城市名称:北京、上海、济南、青岛、淄博、泰安、济宁、德州、威海、烟台、东营、滨州、日照、枣庄、聊城、 莱芜、荣成、文登。

  (4)海通证券

  海通证券在以下50个主要城市的92家营业部对投资者办理注册中登上海基金账户和认购的业务。

  具体的城市名称: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上虞、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合肥、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常熟、芜湖。

  (5)国泰君安

  国泰君安在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100个主要城市的163家营业网点对投资者办理注册中登上海基金账户和认购的业务。

  具体的城市名称: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东莞、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余姚、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6)银河证券

  银河证券在以下64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对投资者办理注册中登上海基金账户和认购的业务。

  具体的城市名称: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珠海、东莞。

  (7)招商证券

  招商证券在以下的19个主要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对投资者办理注册中登上海基金账户和认购的业务。

  具体的城市名称: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

  (8)东吴证券

  东吴证券在以下7个城市的18家营业网点对投资者办理注册中登上海基金账户和认购的业务。

  具体的城市名称:苏州、上海、北京、沈阳、杭州、福州、东莞。

  (9)东方证券

  东方证券在以下9个城市的37家营业网点对投资者办理注册中登上海基金账户和认购的业务。

  具体的城市名称:上海、北京、广州、深圳、成都、长沙、杭州、抚顺、苏州。

  (10)东北证券

  东北证券在以下19个城市的42家营业网点对投资者办理注册中登上海基金账户和认购的业务。

  具体的城市名称:长春、北京、武汉、太原、上海、杭州、南京、深圳、重庆、吉林、延吉、辽源、松原、白山、通化、四平、白城、江阴、大连。

  (11)广发证券

  广发证券在以下63个城市133家营业网点对投资者办理注册中登上海基金账户和认购的业务。

  具体的城市名称: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成都、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连州、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等。

  (12)上海证券

  上海证券在以下 8 个城市的 33 家营业网点对投资者办理注册中登上海基金账户和认购的业务。

  具体的城市名称:上海、北京、重庆、南京、南昌、深圳、苏州、杭州。

  (13)兴业证券

  兴业证券在以下18个城市24家营业部对投资者办理注册中登上海基金账户和认购的业务。

  具体的城市名称: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

  (14)中信建投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在以下20个省、市,64个城市的116家营业网点对投资者办理注册中登上海基金账户和认购的业务。

  具体的城市名称: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15)国信证券

  国信证券在以下22个城市26个营业网点对投资者办理注册中登上海基金账户和认购的业务。

  具体的城市名称:深圳、北京、上海、广州、佛山、珠海、天津、成都、绵阳、福州、长春、大连、哈尔滨、烟台、长沙、武汉、西安、南京、长沙、杭州、萧山、义乌。

  (16) 民生证券

  民生证券在全国以下15个城市18个网点对投资者办理注册中登上海基金账户和认购的业务。

  具体的城市名称: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成都、济南、郑州、新乡、南阳、周口、驻马店、鹤壁、巩义、上街、新密。

  (17)西南证券

  西南证券在以下12个主要城市的26家营业网点对投资者办理注册中登上海基金账户和认购的业务。

  具体的城市名称:北京、上海、重庆、涪陵、深圳、广州、成都、杭州、济南、徐州、太原、昆明。

  (九)募集期限

  本基金募集期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募集时间自2006年4月19日到2006年5月18日止。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募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

  (十)基金备案与基金合同生效

  1、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若本基金募集满足以下条件:

  (1)基金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则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提前结束基金发售,办理验资手续,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基金备案。

  2、基金备案的程序

  本基金募集期内或募集期限届满,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募集期结束后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应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基金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的具体金额,以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5、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对已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1)本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上述基金备案条件,本基金募集失败。

  (2)本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① 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② 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30天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本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6、基金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和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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