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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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 13:3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其他发售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
重要提示 1、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06年2月22日证监基金字[2006]30号文批准。 2、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5、本基金自2006年3月9日至2006年4月6日进行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其中,网下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06年3月9日至2006年4月6日,网上现金发售和网下股票发售的日期为2006年4月6日。 6、本基金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现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证券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 7、本基金管理人仅办理网下现金发售。 8、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信万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万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 9、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10、本基金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不超过认购份额的1.0%。 11、网上现金认购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网下股票认购的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万股,超过1万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不设上限。 12、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者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指定的认购申请。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13、销售网点(指代销网点和/或直销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通过原认购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 1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3月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5、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中国建设银行网站(www.ccb.cn)、国泰君安网站(www.gtja.com)、申银万国网站(www.sw2000.com.cn)、招商证券网站(www.newone.com.cn)、长江证券网站(www.cz318.com.cn)、海通证券网站(www.htsec.com)、光大证券网站(www.ebscn.com)、广发证券网站(www.gf.com.cn)、银河证券网站(wwww.chinastock.com.cn)、上海证券网站(www.962518.com)、中信证券网站(www.ecitic.com)、中信万通证券网站(www.zxwt.com.cn)、中信建投证券(www.csc108.com)、中金公司网站(www.cicc.com.cn)、南京证券网站(www.njzq.com.cn)、平安证券网站(www.pa18.com)、中原证券网站(www.ccnew.com)、东方证券网站(www.dfzq.com.cn)、东海证券网站(www.longone.com.cn)、华泰证券网站(www.htsc.com.cn)、国海证券网站(www.ghzq.com.cn)、国信证券网站(www.guosen.com.cn)、德邦证券网站(www.tebon.com.cn)。 16、各发售代理机构办理认购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发售代理机构的具体规定。 17、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发售代理机构外,如增加其他发售代理机构,或已有发售代理机构增加新的代销网点,将及时公告。 18、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9、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21-68604666)、中国建设银行客服电话(95533)、国泰君安客服电话(021-962588或400-8888-666)、申银万国客服电话(021-962505)、招商证券客服电话(0755-26951111;400-8888-111)、长江证券客服电话(4008888999)、海通证券客服电话(021-962503,4008888001)、光大证券客服电话(10108998)、广发证券客服电话(020-87555888)、银河证券客服电话(010-68016655)、上海证券客服电话(021-962518)、中信证券客服电话(010-84588266)、中信万通证券客服电话(0532-96577)、中信建投证券客服电话(4008888108)、中金公司客服电话(010-65058095或021-58796226*3670)、南京证券客服电话(025-83364032)、平安证券客服电话(95511)、中原证券客服电话(0371-967218)、东方证券客服电话(021-962506)、东海证券客服电话(0519-8166222)、华泰证券客服电话(025-84579897)、国海证券客服电话(4008888100)、国信证券客服电话(8008108868)、德邦证券客服电话(021-68590808*8119)。 20、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网上现金发售代码:510183,简称:180ETF) (二)基金类型:交易型开放式。 (三)存续期限:不定期。 (四)单位面值: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五)发售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六)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发售协调人 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芮敏祺 客服电话:800-820-6888 网址:www.gtja.com 2、网下现金发售直销机构: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2楼 邮编:200120 咨询电话:(021)68863400 传真:(021)68863223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3号平安大厦106室 邮编:100032 咨询电话:(010)66219999 传真:(010)66214060 3、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1)国泰君安 在以下58个城市的11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鞍山、大连、长春、吉林、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广州、汕头、东莞、顺德、海口、福州、厦门、南宁、南昌、九江、鹰潭、宜春、抚州、上海、南京、无锡、常州、徐州、杭州、宁波、余姚、绍兴、衢州、台州、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衡阳、株洲、成都、泸州、贵阳、昆明、重庆、西安、兰州、乌鲁木齐。 (2)申银万国 在以下44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 (3)招商证券 在以下19个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 (4)长江证券 在以下27个城市51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天津、哈尔滨、齐齐哈尔、沈阳、大连、青岛、上海、深圳、广州、福州、厦门、佛山、武汉、郑州、乌鲁木齐、荆州、十堰、黄石、宜昌、荆门、仙桃、重庆、成都、西安、南京、杭州。 (5)海通证券 在以下52个城市92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萧山、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合肥、芜湖、南宁、上虞。 (6)银河证券 在以下59个城市的16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廊坊、太原、呼和浩特、包头、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苏州、扬州、杭州、宁波、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珠海、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南宁、海口、重庆、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厦门、青岛、济南、深圳、东莞。 (7)光大证券 在以下31个城市47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天津、哈尔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长春、沈阳、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江门、武汉、长沙、东莞、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湛江、重庆、成都、遵义、内江、乌鲁木齐、昆明、西安、南京、丹阳。 (8)广发证券 在以下75个市(县)的13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大连、沈阳、长春、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潮州、昆明、重庆、成都、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连州、泉州、东营、从化、永安、龙岩、思茅、曲江县、遂溪县、仁化县、揭西县、蕉岭县、大埔县。 (9)上海证券 在以下8个城市的3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上海、北京、重庆、南京、南昌、深圳、苏州、杭州。 (10)中信证券 在以下21个城市41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上海、天津、大连、广州、深圳、东莞、中山、佛山、南京、徐州、如皋、常州、苏州、杭州、宁波、绍兴、长沙、武汉、西安、成都。 (11)中信万通证券 在以下9个城市20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济南、青岛、烟台、淄博、胶州、滨州、临沂、平度、即墨。 (12)中信建投证券 在以下52个城市9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上海、北京、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哈尔滨、阿城、济南、淄博、烟台、青岛、天津、石家庄、南京、常州、泰州、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厦门、南昌、吉安、上饶、赣州、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郴州、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揭阳、潮州、海口、重庆、成都、泸州、广元、西安、兰州、金昌。 (13)中金公司 在以下3个城市的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上海、北京、深圳 (14)南京证券 在以下8个城市的17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南京、上海、镇江、南通、江阴、连云港、常熟、张家港。 (15)平安证券 在以下15个城市的22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深圳、北京、上海、成都、大连、广州、珠海、武汉、杭州、南京、青岛、天津、海口、乌鲁木齐、重庆。 (16)中原证券 在以下18个城市的24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郑州、南阳、平顶山、漯河、濮阳、安阳、新乡、许昌、焦作、三门峡、商丘、青岛、北京、上海、深圳、杭州、驻马店、洛阳。 (17)东方证券 在以下8个城市的34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上海、成都、抚顺、 深圳、广州、长沙、杭州、北京。 (18)东海证券 在以下5个城市的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常州、溧阳、上海、深圳、北京。 (19)华泰证券 在以下23个城市35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上海、南京、镇江、常州、无锡、江阴、苏州、张家港、扬州、泰州、淮安、南通、盐城、徐州、成都、武汉、广州、深圳、沈阳、北京、天津、泉州、绍兴。 (20)国海证券 在以下11个城市24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南宁、柳州、梧州、北海、玉林、贵港、桂林、成都。 (21)国信证券 在以下20个城市的2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深圳、北京、广州、上海、天津、烟台、成都、绵阳、西安、武汉、大连、哈尔滨、佛山、杭州、福州、义乌、珠海、长沙、长春、南京。 (22)德邦证券 在以下6个城市的11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上海、沈阳、丹东、东港、抚顺、长春。 4、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包括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67家证券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证券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发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七)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基金自2006年3月9日至2006年4月6日进行发售。其中,网下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06年3月9日至2006年4月6日,网上现金发售和网下股票发售的日期为2006年4月6日。发售期期满后若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即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募集股票市值,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下同),本基金合同将生效;若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则本基金将在3个月的募集期内继续发售。 若3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给认购人,登记结算机构将已冻结的股票解冻。 (八)认购费用 1、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高于1%,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认购佣金。 2、认购费用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 (1)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费用和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 例:某投资者到本公司直销网点认购100,000份基金份额,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00,000×1.0%=1,000元 认购金额=100,000×(1+1.0%)=101,000元 即投资者需准备101,000元资金,方可认购到10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2)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佣金和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佣金=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认购金额=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 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佣金。 例二:某投资者到某发售代理机构网点认购100,000份本基金,假设该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率为1.0%,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100,000×1.0%=1000元 认购金额=100,000×(1+1.0%)=101,000元 即投资者需准备101,000元资金,方可认购到10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3)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请,认购 份额和认购佣金的计算公式为: n 认购份额= ?撞 (第i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量)/1.00 i=1 认购佣金=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认购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量”由基金管理人确认,具体规定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在发售代理机构允许的条件下,投资者可选择以现金或基金份额的方式支付认购佣金。如投资者选择以基金份额支付佣金,则: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佣金/基金份额面值 例三:某投资者持有上证180指数成份股中股票A和股票B各10,000股和20,000股,至某发售代理机构网点认购本基金,并选择以现金支付认购佣金。假设2005年×月×日股票A和股票B的均价分别11.20元和3.60元,基金管理人确认的有效认购数量为10,000股股票A和20,000股股票B,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例为1.0%,则其净认购份额如下: 认购份额=(10,000×11.20)/1.00+(20,000×3.60)/1.00=184,000份 认购佣金=184,000×1.0%=1,840元 即投资者可认购到184,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并需另行支付1,840元的认购佣金。 若投资者选择以基金份额的方式交纳认购佣金,则投资者最终可得的净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份额=184,000-1,840=182,160份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