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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 11:46 证券时报

  重要提示

  1、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62号文核准。

  2、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3、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自2005年9月27日起,通过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直销网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证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广发证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证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证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的网点销售。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年满18周岁,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其他可以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经中国

证监会批准,可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的境外机构。

  5、本基金首次募集不设规模上限。

  6、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指定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7、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已经开立本公司

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的投资人可免予办理。

  8、本基金的认购金额:通过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9、销售网点(指代销网点和/或直销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由本公司担任)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5年9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上的《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11、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还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中国银行网站(www.bank-of-china.com)、中国建设银行网站(www.ccb.cn)国泰君安证券网站(www.gtja.com)、海通证券网站(www.htsec.com)、华夏证券网站(www.csc108.com)、广发证券网站(www.gf.com.cn)、兴业证券网站(www.xyzq.com.cn)、东吴证券网站(www.dwjq.com.cn)、长江证券网站(www.cjsc.com.cn)、联合证券网站(www.lhzq.com)、招商证券网站(www.newone.com.cn)、申银万国证券网站(www.sw2000.com.cn)、银河证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认购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2、各代销机构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代销机构在其各销售城市当地的公告。

  13、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将及时公告。

  14、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5、投资人如有如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47)、中国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66)、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国泰君安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88、400-8888-666)、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华夏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广发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兴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1-68419974)、东吴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512-96288)、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7-65799999)、联合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招商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申银万国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银河证券客户服务电话(800-820-1868),咨询购买事宜。对认购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投资人,本公司提供专人服务。

  16、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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