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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同保本增值基金分红预告 每10拟派0.13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 09:23 证券时报

  (2005年第3号)

  【特别提示】:根据《天同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天同保本增值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天同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成立于2004年9月28日。截至2
005年9月21日本基金单位净值为1.0340元(累计净值1.0600元),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4,638.62万元。为及时回报投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天同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决定实施本年度的第三次分红。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现将收益分配方案预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单位派发现金红利0.13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5年9月26日

  2、实际分红方案公告日:2005年9月27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5年9月2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持有人只能选择现金分红方式。

  3、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向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客户服务热线:021-68644599,或登陆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ttasset.com

  特此公告。

  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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