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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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 05:3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四、机构客户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网点 如果机构客户认购金额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可以选择到本公司办理。
1、业务办理时间:2005年4月29日至2005年6月5日9:00-16: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五一节日期间不受理业务)。 2、机构客户办理开户申请时,应由指定经办人亲赴直销网点,并提供下列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印鉴卡一式三份; (5)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6)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客户需指定一银行账户作为客户赎回、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客户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 3、认购资金的划拨程序: (1)机构客户开户后,在办理认购手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入国联指定的银行账户: 户名: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陆家嘴支行 账号:144648-04040000235 或者: 户名: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第二营业部 账号:034923-00040004124 或者: 户名: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陆家嘴支行 账号:310066771018004397712 或者: 户名: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账号:1001190729013313259 或者: 户名: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账号:044654-8180-12381508025001 或者: 户名: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账号:31001520313050003792 或者: 户名: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096819-60892172003 (2)汇款时,客户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客户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国联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如果客户已在国联直销系统开设交易账号,请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该交易账号; 3)客户汇款时,可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名称和用途栏内容,即购买国联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为了确保客户资金及时准确的入账,建议客户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2)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章。 (二)中国农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2005年4月29日至2005年6月5日9:30-16:00(周六、周日及五一节日期间不受理业务)。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农业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机构公章);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7)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2)提出认购申请 1)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农业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应先从中国农业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2)中国农业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资者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基金管理人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农业银行代销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募集成功后才能够确认。 (三)交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2005年4月29日至2005年6月5日9:30-16:00(周六、周日及五一节日期间不受理业务)。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通国联基金账户卡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 (3)认购基金。 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办理开通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2)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 5、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四)证券公司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代销证券公司适用,包括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2005年4月29日至2005年6月5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五一节日期间不受理业务)。 2、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1)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6)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3)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4)其他有关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说明为准。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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