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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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 05:3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国联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5、发售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6、销售机构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 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 本公司的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销售机构或网点的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的附件。 7、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本基金募集期自2005年4月29日起至2005年6月5日,期间面向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同时发售。募集期满,若基金符合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本基金将宣布基金合同生效,但管理人亦可视情况适当延后此期限;若未达到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则本基金将在3个月的募集期内继续发售。 若3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本基金发起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8、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投资者在募集期间多次认购的,单笔计算认购费。 投资者可选择在认购该基金时或赎回该基金时支付认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认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认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认购费用。 (1)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用时,按认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具体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前端认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1.0% 100万元以上(含)0.8% 500万元以上(含)0.5% 计算方法: 前端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前端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前端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利息)/每份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1万元认购国联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认购利息为5元,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用,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0,000×1.0%=100元 净认购金额=10,000-100=9,900元 认购份额=(9,900+5)/1.00=9,905份 (2)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时,按认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后端认购费率 1年以内(含) 1.5% 1年-3年(含) 1.0% 3年-5年(含) 0.5% 5年以上 0 计算方法: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例二:某客户投资1万元认购国联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认购利息为5元,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5)/1.00=10,005份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和机构客户同期发售,先到先得。 2、本公司直销网点接受认购金额在10,000元以上(含10,000)的客户(不分机构和个人)的认购申请。 3、在各代销网点可接受客户(不分机构和个人)单笔认购金额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元)的认购申请。 4、在本基金的直销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选择前端认购方式,基金代码为398011,选择后端认购方式,基金代码为398012。 在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代销网点购买本基金时,如选择前端认购方式,基金代码为398011;如选择后端认购方式,基金代码为398012。 5、募集期客户可以重复认购本基金。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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