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基金投资必读:5月16日基金动态及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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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 11:09 新浪财经 | |||||||||
方信 今日又有一家新基金开放了申购业务同时还有一家基金推出优惠费率方案。基金分红热度仍未下降,还有几家每个月中实施分红货币市场基金结转收益的通知如期而至—— 基金重要业务信息
根据《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的有关规定,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定于2006年5月18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日常申购业务(基金代码为121003)。现将有关事项公告说明如下: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是契约型开放式,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2、本基金投资者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在2006年3月13日《证券时报》上的《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或者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ubssdic.com)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投资者还可通过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0755-83160000)或代销机构咨询电话咨询本基金的相关事宜。 一、日常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三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三楼 电话:(0755)82904140 82904124 传真:(0755)82904048 82904056 联系人:杨蔓 曹丽丽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160000 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全国各分行所辖城市指定网点,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光大银行全国各分行所辖城市指定网点,客服电话:95595,网址:www.cebbank.com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国各指定营业部,客服电话: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网址:www.gtja.com (4)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国各指定营业部,客服电话:8008108868,网址:www.guosen.com.cn (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国各指定营业部,客服电话:(021)962505,网址:www.sw2000.com.cn (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国各指定营业部,客服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网址:www.newone.com.cn (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国各指定营业部,客服电话:(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网址:www.gf.com.cn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国各指定营业部,客服电话:(010)84588888,网址:www.ecitic.com (9)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国各指定营业部,客服电话:(021)68604866,网址:www.bocichina.com (10)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国各指定营业部,客服电话:95511,网址:www.pa18.com (11)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国各指定营业部,客服电话:(0791)6289771,网址:www.gsstock.com 3、本基金管理人若适时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上述代销机构的各地代销网点及联系方法详见各代销机构在地方媒体上刊登的公告。 二、日常申购安排 (一)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 开放时间为:每个基金开放日的9:30-15:00。(投资者在15:00以后提出申购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相应价格)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本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二)本基金申购的数额限制:本基金直销网点和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每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其它代销机构网点每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 (三)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四)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收费方式或有关数额限制。费率、收费方式或数额限制如发生变更,本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收费方式或数额限制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三、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从2006年5月18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及客户服务系统等媒介上公布本基金上一个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基金将同时通过深圳交易所的行情发布系统揭示净值,揭示的基金代码为“161203”,基金简称为“国投核心”。 四、本基金管理人已推出和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合作开发的基金网上交易业务,广大投资者可持兴业银行兴业卡和银联其他卡(银联跨行转账业务支持的除兴业卡外的银行卡)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办理本基金网上交易业务。 五、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造成该部分投资者未收到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确认单。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基金管理人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如发现错误请到开户网点办理地址更正手续或者与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联系(0755-83160000)。 六、关于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开始办理赎回的具体日期前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为答谢广大投资人对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支持与厚爱,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开展持续营销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期间:2006年5月18日至2006年6月18日 二、适用基金: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三、优惠方式:活动期间凡于参与本次持续营销费率优惠活动的销售机构申购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均享受申购费优惠 。 四、参与本次持续营销活动的销售机构:华夏银行、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银河证券、兴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广发证券、交通银行和招商证券。 五、销售机构联系方式: 1、华夏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2、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 3、国泰君安证券 电话:021-62580818-213 联系人:芮敏琪 4、海通证券 电话: 021-53594566-4125 联系人: 金芸 5、银河证券 电话:010-66568613、010-66568587 联系人:赵荣春、郭金华 6、兴业证券 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杨盛芳 7、申银万国证券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黄维琳 8、广发证券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87555888 转各营业网点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7985 9、交通银行 电话:021-58781234 联系人:曹榕 10、招商证券 电话:0755-82943511 联系人:黄健 六、本次持续营销活动期间,如有新增代销机构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另行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的销售代理协议,自本公告日起,渤海证券代理本公司旗下的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势(资讯 净值 论坛)企业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华优势企业基金”)、银华保本(资讯 净值 论坛)增值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华保本基金”)、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华道琼斯88精选基金”)、银华货币(资讯 净值 论坛)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外)的销售业务。同时,渤海证券开通银华优势企业基金、银华保本基金和银华道琼斯88精选基金之间基金转换业务以及银华优势企业基金、银华道琼斯88精选基金和银华货币市场基金的定期定额业务。 投资者可以根据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一、渤海证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3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军 客户服务电话:022—284555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渤海证券在以下12个城市的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天津、北京、上海、西安、郑州、太原、福州、济南、重庆、深圳、广州、苏州。 二、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 网址:www.yhfund.com.cn 各会员单位: 根据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经本所审核同意信诚四季红证券投资基金在本所行情发布系统揭示净值。 信诚四季红证券投资基金净值揭示简称为“信诚四季”,代码为“165501”。每百份基金单位前一日净值在行情系统“前收盘”中反映。正式开始揭示净值的时间为2006年5月16日(星期二)。 基金分红信息: 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10005,以下简称“本基金” )自2004年9月9日合同生效以来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截止2006年5月15日,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为135,956,801.04元。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根据《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止2006年5月15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 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9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 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5月19日 2、红利发放日:2006年 5月23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2006年5月22日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5月24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5月2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6年 5 月 22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06年5 月24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6年 5月19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由于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帐等手续费用,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5元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该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4、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帐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如发现错误请到开户网点办理地址更正手续。 七、咨询办法 1、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发证券、华泰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兴业证券、湘财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天同证券、广东证券、金通证券、山西证券、闽发证券、汉唐证券、东吴证券、银河证券、东方证券、长江证券、联合证券、天和证券、长城证券、华安证券、财富证券、东莞证券、平安证券、西北证券、东北证券、世纪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国都证券、金元证券、光大证券、西部证券、国联证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0-83918088。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efunds.com.cn。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德盛稳健(资讯 净值 论坛)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3年8月8日,截至2006年5月8日,本基金单位净值为1.271元。为回报投资者,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实施第三次分红,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为: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复核,截止2006年 5月8日,本基金已实现可分配收益为99,747,046.35元。本基金决定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单位派发红利0.6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5月15日 2、红利分配日:2006年5月16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06年5月16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5月1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5月17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5月18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6年5月1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在权益登记日之前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查询分红方式,若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七、咨询办法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ja-allianz.com 2、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21-38784766 3、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国泰君安证券、中信银行、中信建投证券、招商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华泰证券、银河证券、东吴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兴业证券的相关营业网点。 景顺长城货币(资讯 净值 论坛)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基金。根据《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于2006年5月16日对本基金自2006年4月18日起至2006年5月15日止期间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公司定于2006年5月16日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拥有的自2006年4月18日起至2006年5月15日止期间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每日收益 基金份额持有人每日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X当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基金份额持有人每日收益的精度为0.01元,第三位采用去尾的方法。 二、收益支付时间安排 1、收益支付日:2006年5月16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6年5月16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5月17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前一个工作日在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于2006年5月1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5月17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次收益支付免收收益支付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2006年5月15日申购的有效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收益,2006年5月15日申请赎回的有效基金份额享有当日收益; 2、若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于2006年5月15日赎回全部基金份额,其累计收益将自动计算,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累计收益于每月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七、咨询办法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invescogreatwall.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70688。 3.向本基金各代销机构查询:中国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兴业银行、长城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招商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广发证券、联合证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1月4日生效。根据《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6年5月15日对本基金自2006年4月18日起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6年5月15日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拥有的自2006年4月18日起至2006年5月15日止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份额持有人的累计收益=Ri(i为日期,即份额持有人的日收益逐日累加) 份额持有人的日收益Ri=份额持有人i日的份额余额/10000×基金i日的每万份净收益(计算结果以去尾方式保留到分)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6年5月15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6年5月15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份额持有人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5月17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5月1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5月17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支付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投资者于收益支付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收益,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收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15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七、咨询办法 1、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 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 3、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海通证券、华泰证券、广发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泰君安、联合证券、招商证券、东方证券、国信证券、银河证券、中信万通、天和证券、平安证券、天相投资、世纪证券、申银万国、光大证券、中信证券、中银国际证券等代销机构。 《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05年3月31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6年5月15日对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06年4月17日起的收益集中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结转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6年5月15日将每位投资人所拥有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结转,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人的累计收益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人累计收益=∑投资人日收益(即投资人日收益逐日累加) 注:本次累计收益计算期间为2006年4月17日-2006年5月14日。 二、收益结转份额时间 1、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6年5月15日。 2、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查询日:2006年5月16日。 三、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人(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结转免收手续费。 四、提示 本基金投资人的收益每日进行分配,并于每月15日集中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累计收益的计算期间为上次收益结转日至当月结转日的前一日,特殊情况将另行公告。 五、咨询渠道 1、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47),网站(www.fsfund.com)。 2、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33)、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8888-55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1-962588、400-8888-666)、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8888-108)、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027-6579999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1-96250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8888111、0755-26951111)、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800-820-186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0512-9628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1-6841997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1-6882368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1-962505)。 独家声明: 新浪编者注:本文为作者授权新浪网独家刊登之作品,所有媒体及网站不得转载,除非获得新浪网及作者本人书面授权并注明出处为新浪网。欲转载者请致电:(86-10)82628888转5173联系。本文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新浪财经频道的支持,欢迎赐稿与合作。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