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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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 08:3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2006年第1号) 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系列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3年8月6日证监基金字[2003]94号文件“关于同意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批准募集设立,基金合同于2003年9月30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本系列基金包含三个子基金,分别是:融通债券投资基金、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6年3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6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3年9月30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设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孟立坤 电话:(0755)26948666 联系人:吴冶平 注册资本:12500万元 股权结构: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0%股份、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 有20%股份、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0%股份、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20%股份。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孟立坤先生,工学博士。历任海军工程学院、太原机械学院教师;北京市丰台区科委工程师;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2001年至今,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曹凤岐先生,教授。历任北京大学经济系讲师;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金融学会副会长。 独立董事强力先生,教授。现任西北政法学院教授、经济法系副主任、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金融证券法研究中心主任。 独立董事马金声先生,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副主任、主任,金银管理司司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副董事长。 董事刘承运先生,高级经济师。历任陕西省三原县县长、县委书记;安康地区行署常务副专员。1996年至今历任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焦锋先生,高级会计师。历任兰州炼油化工总厂财务处长、总会计师;广东核电集团财务部经理;大亚湾核电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2003年至今,任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董事高洪星先生,高级经济师,博士学历。历任深圳发展银行总行信贷主任、深圳发展银行爱华支行行长、深圳发展银行发展大厦支行行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信贷处处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珠海分行行长、国泰君安证券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至今,任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 董事吕秋梅女士,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国信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至今,历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 董事吴冶平先生,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银行深圳国际信托咨询公司证券发行部项目经理;深圳市安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上市策划部经理;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企业购并部经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公司研究部总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助理。2001年至今,历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督察长。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监事程燕春先生,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南昌市分行城北支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基金托管部市场处负责人。2001年至今,历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吕秋梅女士,同上。 副总经理刘小山先生,工学硕士。历任君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期货部副经理、经理;君安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03年至今,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督察长吴冶平先生,同上。 4、本系列基金基金经理 陶武彬先生,融通债券基金基金经理,硕士学位,8年证券从业经验。曾先后在中国化工建设深圳公司、深圳市深投投资有限公司、香港京华山一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研究、投资和投资银行等工作,2001年1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研究部总监助理、融通新蓝筹基金经理助理等职。现同时任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张野先生,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基金经理,工商管理硕士,11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杭州新希望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现同时担任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易万军先生,融通蓝筹成长基金基金经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少年班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毕业,13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武汉代表处股票自营负责人,鹏华基金管理公司基金交易员,上海华源集团恒盛投资管理公司投资总监,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交易部总监。 5、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2480亿元人民币 联系电话:(010)66106912 联系人:庄为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65人,平均年龄30岁,90%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2月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履行着资产托管人的责任和义务,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业务管理模式、健全的托管业务系统、强大的市场营销能力,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众多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取得了优异业绩。截至2006年3月,托管证券投资基金56只,其中封闭式16只,开放式40只。托管资产规模年均递增73%。至今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产业基金、QFII资产、履约类产品等十大类14项产品的托管业务体系。继2004年先后获得《亚洲货币》和《环球托管人》评选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称号后,2005年,又分别获得《财资》和《环球托管人》评选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称号。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张权 电话:(0755)26948040 传真:(0755)26935005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755)26948088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241-1243室 邮编:100032 联系人:宋雅萍 电话:(010)88091528转165 传真:(010)88091635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27层I、J单元 邮编:200120 联系人:林文兵 电话:(021)58402858转201 传真:(021)58402858转333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 )66107900 传真:(010 )66107914 联系人:田耕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传真:(010)67598409 联系人:曲华蕊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王玮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4)深圳发展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蓝德彰 电话:(0755)82088888转8811 传真:(0755)82080714 联系人:周勤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甲4号 法定代表人:经叔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电话:(010)58560666转8988 传真:(010)58560794 联系人:吴杰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195834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朱虹 刘薇 客服电话:95555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 芮敏祺 (8)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010)6518675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9)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转2181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林建闽 (1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联系人:黄健 (11)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电话:(0755)82493561 传真:(0755)82492187 联系人:盛宗凌 (12)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特8号 办公地址:上海汉口路130号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电话:(021)63291352 传真:(021)33130730 联系人:甘露 (13)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楼 法定代表人:郑辉 电话:(0755)83025695 联系人:金春 (14)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298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1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7、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16)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 郭京华 (1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864818转63266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18)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魏云鹏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高峰 (1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20楼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50367888 联系人:盛云 (20)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282号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吴晋安 电话:(0351)8686766、8686708 联系人:邹连星 刘文康 客户服务电话:(0351)8686868 (21)金通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凤起路108号 法定代表人:应土歌 客户服务热线:(0571)96598 联系人:何燕华 传真:(0571)85106383 (22)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东海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电话:(0532)5023457 联系人:丁韶燕 (23)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29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3号 法定代表人: 张志军 电话:(022)28451883 传真:(022)28451616 联系人:徐焕强 (24)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836号东峻广场3座34-35楼 法定代表人:陆景奎 电话:(020)87694550 传真:(020)87691530 联系人:熊辉 (25)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 号远洋大厦13 层 法人代表:岳献春 电话:(010)85252564 联系人:崔颖 (2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转6507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27)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黄维琳 (2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杨盛芳 (2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15-16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16000转1587 联系人:刘晨 (30)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路平安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杨秀丽 电话:(0755)82440136、82450826 联系人:余江 (31)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 法定代表人:汪永平 电话:(0551)5161671 联系人:唐泳 (32)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无锡市县前东街8号 法定代表人:范炎 电话:(0510)2831662 联系人:袁丽萍 (33)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处大街安贞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电话:(010)64482828转390 传真:(010)64482090 联系人:马泽承 (二)注册登记人 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法定代表人:孟立坤 电话:(0755)26948666 传真:(0755)26935011 联系人:敖敬东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康达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7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703室 法定代表人:傅洋 联系人:娄爱东 王琪 经办律师:娄爱东 肖钢 电话:(010)85262828 传真:(010)85262826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邮编:200120)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邮编:200021) 法人代表:杨绍信 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联系人:陈兆欣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单峰 五、基金的名称 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一)融通债券基金投资目标 在强调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投资目标 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运用指数化投资方式,通过控制股票投资组合与深证100指数的跟踪误差,力求实现对深证100指数的有效跟踪,谋求分享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和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长,为投资者带来稳定回报。 如果深证100指数被停止发布、或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该指数不宜继续作为目标指数的情形下,或者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系列基金管理人可以相应变更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 (三)融通蓝筹成长基金投资目标 融通蓝筹成长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较高内在投资价值的优质蓝筹公司和具有很强的核心竞争优势、业绩能够持续增长或具有增长潜力的成长型公司。通过组合投资,在充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净值的稳定增长,追求资产的长期增值。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一)融通债券基金 主要投资于低信用风险和中低流动性风险的债券组合,而利率风险则根据组合优化的需要分布在高中低等不同的风险等级上。 (二)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 主要投资于深证100指数成份股和债券 (三)融通蓝筹成长基金 融通蓝筹成长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融通蓝筹成长基金严格限定将相当比例的基金资产投资于符合蓝筹成长投资标准的投资对象;同时将根据市场状况调整投资组合,把握投资机会,实现组合的进一步优化。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A、融通债券基金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组合优化为基本策略,利用收益曲线模型和债券品种定价模型,在获取较好的稳定收益的基础上,捕捉市场出现的中短期投资机会。根据投资决策的过程,具体如下: 1、总体资产配置自上而下 利率是债券市场的主导因素,本基金将在宏观研究的基础上对未来利率变化趋势进行预测,形成债券投资决策的最根本依据;利率期限结构对未来利率的变动具有重要参考和预测功能,本系列基金将基于实时的期限结构变化,给出利率变动预警信号。总体资产配置中将根据宏观经济和期限结构的有关研究成果,设定债券组合的久期,控制整体的利率风险。此外,结合市场特征,充分考虑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其他风险指标,对银行间国债市场、银行间金融债市场、交易所国债市场和交易所企业债市场给予不同的久期进行资产分配。 本基金将保留适量的现金以应付赎回或开展逆回购,以便获得较高的收益。 2、类属配置组合优化 在总体资产配置之下,对类属配置采取给定久期的凸度优化、收益率优化、交易量优化等多种优化组合策略,最终优化的比例是一个多目标规划的结果。 债券市场存在无效之处,本基金将结合收益曲线模型和收益率优化模型把握市场出现的短暂机会,提高组合的投资收益。 3、单个品种合理定价 本基金力求通过绝对和相对定价模型对市场上所有债券品种进行合理的定价,基于对每个品种的绝对和相对定价,进行债券品种的投资价值分析。 4、风险控制之下追求收益最大 目前我国债券投资的风险主要来自于利率风险,本基金将通过组合的久期管理来控制债券组合的利率风险,然后通过凸度优化和收益率优化等追求收益的最大化。 可转债的投资风险主要来源于股价的波动,在投资可转债的总体比例上,本基金将根据VaR风险控制模型进行调控。在可转债品种的选择上,本基金将主要通过股票定价模型和行业研究员对股票的评级等综合判断其股票投资价值,力争实现较高的收益。 (二)投资决策 1、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及其对债券市场的影响; (3)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证券市场政策; (4)发债公司财务状况、行业处境、经济和市场需求状况及其当前市场价格; (5)货币市场、资本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及未来走势。 2、决策程序 (1)确定投资策略 基金经理在宏观、债券以及金融工程研究员提供的研究报告和模型的基础上完成最终的投资策略报告,并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投资决策委员会修改批准后,交由风险控制委员会备案监督,并由基金经理进行具体实施。 (2)进行资产配置 基金经理将根据上述研究报告和投资策略报告,对基金资产在每个市场进行合理的配置,为每个债券组合设计合理的久期,并根据基金投资风格对每个市场组合进行不同的风险设置。 (3)建立投资组合 运用组合优化模型构建初始比例,然后根据市场的变动情况及时对组合进行调整。但是调整的幅度不得超越整体的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策略。 (4)组合监控与调整 组合监控与调整的理由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可能出现市场失效,例如出现了极具吸引力的短线买入或者卖出机会;二是风险控制的需要,由专门的风险管理小组对持仓和交易进行监控,基金经理或者风险管理小组发现组合局部或者整体风险超标时,基金经理应立即对组合进行调整。 (5)风险报告与业绩分析 风险管理小组定期对本基金进行风险分析和业绩评价,为未来的管理提供客观的依据。 (三)投资组合管理 本基金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包括可转债),投资组合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总值的80%,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 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合计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之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4、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1至2项规定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法规规定期限内进行调整。 B、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基金非债券资产90%以上的资金对深证100指数的成份股进行股票指数化投资。股票指数化投资部分不得低于基金资产的50%,相对于深证100指数的日跟踪误差不超过0.5%。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导致投资组合不能满足上述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以达到上述标准。 (二)投资决策 1、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宏观经济形势及前景,经济政策趋向; (3)本基金跟踪误差的控制管理; (4)行业及上市公司基本面研究; (5)提前或延后指数成份股的变更。根据指数编制规则,预测指数成份股可能发生的变动以及对股价的影响,提前或延后调整成份股。 2、决策程序 (1)研究策划部提供宏观分析、利率和通货膨胀分析、深证100指数成份股公司的研究报告;金融工程小组利用模型进行历史模拟和风险测算。在此基础上进行投资论证,做出投资建议提交给基金经理,并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供资产配置的决策依据。 (2)基金经理根据研究策划部提交的投资建议初步决定下一阶段的资产配置提案报投资决策委员会。 (3)投资决策委员会审定基金经理提交的资产配置提案,形成资产配置计划书。 (4)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制定相应的指数投资和债券投资组合方案并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备案。对超出基金经理权限的单项投资决策须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批准。 (5)基金经理根据投资组合方案制定具体的操作计划,并以投资指令的形式下达至基金交易部。 (6)基金交易部依据投资指令具体执行买卖操作,并将指令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基金经理。 (7)金融工程小组负责对基金组合的跟踪误差和风险进行评估,定期提交组合跟踪误差和风险监控报告。在跟踪误差超过一定范围时,通知基金经理和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投资组合的调整。 (8)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的决策和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投资组合方案执行完毕,基金经理负责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总结报告。 (三)投资组合管理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国债等。投资组合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总值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2、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合计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4、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1至3项规定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法规规定期限内进行调整。 C、融通蓝筹成长基金 (一)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 贯彻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结合宏观经济状况、资本市场的运行周期确定风险收益互补的股票资产和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 2、行业资产配置 在蓝筹成长型投资理念的指导下,通过对宏观经济、行业经济的把握以及对行业运行周期的认识,确定股票资产在不同行业的投资比例。 3、债券选择 分析利率走势和发行人的基本素质,综合考虑利率变动对不同债券品种的影响、各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期限结构、信用风险大小、市场流动性因素;另一方面考虑宏观经济数据,包括通货膨胀率、商品价格和GDP增长等因素。 4、股票选择 本基金为蓝筹成长型基金。其股票投资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蓝筹股投资,另一部分为成长型投资。对蓝筹上市公司或成长型上市公司的投资均不得低于股票投资总额的30%。本基金投资的蓝筹公司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行业地位突出,收益稳定,属于相对成熟、稳定的行业; (2)业绩优异,盈利能力强,由于投资回报高而具备投资价值; (3)股本较大,市值以及权重较大、市场地位突出; (4)市场形象良好,这源自于稳定可观的公司收益及投资回报,良好的股价走势(慢牛特征、抗跌性较强)等等; 本基金投资的成长型上市公司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公司发展前景好,主营产品或服务的市场有充分的成长空间,销售增长率或收益增长率高; (2)公司是中小型公司,有优于同行其他公司的某种竞争优势; (3)公司具有高成长潜力,已建立并形成较好的发展基础; (4)公司处于技术(方法)革新时期,有较强的管理层,具有较大发展空间。 5、权证投资 根据权证作为衍生品种本身的特性和作用,本基金在权证投资上主要运用以下投资策略:基于标的证券未来合理估值范围分析及权证定量分析基础上的头寸保护策略及跨式权证投资策略;基于权证杠杆比率及Delta对冲比率分析基础上的权证替换投资策略;基于Black-Scholes等权证合理定价分析方法基础上的权证与标的证券的套利投资策略。 (二)投资决策 1、决策依据 (1)国家宏观经济环境; (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3)货币政策、利率走势; (4)地区及行业发展状况; (5)上市公司研究; (6)证券市场的走势。 2、决策程序 (1)研究策划部提供宏观分析、行业分析、企业分析及市场分析的研究报告,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投资论证,作出投资建议提交给基金经理,并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供资产配置的决策依据。 (2)基金经理根据研究策划部提交的投资建议决定本基金下一阶段的仓位和资金分布,形成资产配置提案报投资决策委员会。 (3)投资决策委员会审定基金经理提交的资产配置提案,形成资产配置计划书。 (4)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制定相应的投资组合方案并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备案。对超出基金经理权限的单项投资决策须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批准。 (5)基金经理根据投资组合方案制定具体的操作计划,并以投资指令的形式下达至基金交易部。 (6)基金交易部依据投资指令具体执行买卖操作,并将指令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基金经理。 (7)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的决策和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投资组合方案执行完毕,基金经理负责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总结报告。 (三)投资组合管理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包括可转债)和权证。投资组合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总值的80%,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 2、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合计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5、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的其他基金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流通量的10%。 6、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之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7、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1至5项规定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法规规定期限内进行调整。 十、业绩比较基准 (一)融通债券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编制的银行间债券综合指数。 (二)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深证100指数收益率×95% +银行同业存款利率×5%。 (三)融通蓝筹成长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75%×国泰君安指数 + 25%×银行间债券综合指数。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融通债券基金:属于相对低风险的基金品种。 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风险和预期收益率接近市场平均水平。 融通蓝筹成长基金:力求获得超过市场平均水平的收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二、投资组合报告 本系列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投资组合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系列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根据本系列基金合同规定,于2006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截止日为2006年3月31日。 (一)融通债券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1、本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本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3、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前五名债券明细 4、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无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其他资产的构成 (3)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二)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1、本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本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指数投资部分 (2)积极投资部分 无 3、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前五名股票明细 (1)指数投资部分 2)积极投资部分 无 4、本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前五名债券明细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无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无投资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的构成 (4)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权证的情况: 注:本基金不允许主动投资权证业务,以上权证投资业务均属股权分置改革中对价支付所获配部分,属被动投资。 (三)融通蓝筹成长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1、本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本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明细 注:表中“烟台万华”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超限是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引起的,截止3月31日,该股票仍处于股改停牌期间,按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基金管理人将在股票复牌后的调整期限内调整到位。 4、本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前五名债券明细 6、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无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无投资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的构成如下: (4)本报告期末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权证投资业务。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系列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3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06年3月31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十四、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运作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A、融通债券基金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1中(3)到(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B、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1中(3)到(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C、融通蓝筹成长基金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1中(3)到(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最迟须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和赎回费 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申购费用可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称为前端申购费用;也可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称为后端申购费用。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 (1)前端申购费用 本系列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根据申购金额分档设定,其中融通债券投资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不超过申购金额的1.2%,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不超过申购金额的1.5%,融通蓝筹成长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不超过申购金额的1.6%,具体如下表所示: (2)后端申购费用 当单笔申购金额低于2000万元时,基金的后端申购费率按持有年限的不同分段设定,其中融通债券投资基金的后端申购费率不超过申购金额的1.5%,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的后端申购费率不超过申购金额的1.8%,融通蓝筹成长基金的后端申购费率不超过申购金额的1.9%。基金份额每多持有一年,其后端申购费率按25%递减,最低为零,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舍去; 当单笔申购金额超过2000万元(含2000万元)时,该笔申购的后端申购费为2000元。 (3)赎回费率 三只成份基金各自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额的0.3%,随着持有份额的时间递减,具体如下: (4)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披刊公告。 2、转换费 (1)各成份基金之间的转换费 1)如果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时选择缴纳前端费用模式,则转换费率为0.2%;补差费率=MAX [(转入基金的申购(认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认购)费率),0],即补差费率等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认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的申购(认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0 。 2)如果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时选择缴纳后端认购或申购费用,则转换费率为0.2%,补差费率为0。 (2)与融通行业景气基金之间的转换费 通利系列基金与融通行业景气基金之间已经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其费用结构为: 1)如果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时选择缴纳前端费用模式: ①如基金转换份额单笔不超过500万份,则转换费率为0.2%;补差费率=MAX [(转入基金的申购(认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认购)费率),0 ],即补差费率等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认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的申购(认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0。 ②如基金转换份额单笔超过500万份,则转换费率为0.08%,补差费率为0。 2)如果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时选择缴纳后端费用模式: ①如基金转换份额单笔不超过500万份,则转换费率为0.2%,补差费率为0。 ②如基金转换份额单笔超过500万份,则转换费率为0.08%,补差费率为0。 (3)与融通易支付基金之间的转换费 通利系列基金与融通易支付基金之间已经开通前端模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其费用结构为: 1)转换费率: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转换费用; 2)补差费率: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之间的差额收取补差费。提出转换申请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差额;提出转换申请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根据各开放式基金最新招募说明书或公告的约定,目前相关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认购费率)如下: 基金转换费由转换申请人承担,其中25%归基金资产,其余作为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基金补差费由转换申请人承担,作为相关的手续费。 (三)基金的税收 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系列基金管理人于2006年5月15日刊登的本系列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最新资料对基金托管人的主要人员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等进行了更新。 2、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1)变更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注册会计师为汪棣、单峰;(2)新增代销机构国都证券;(3)原代销机构“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在 “七、基金的投资”部分中第四部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中,更新了本系列基金最新一期的投资组合数据。 4、在“八、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数据。 5、在“十、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第(二)估值方法中删除原“3、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按市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如果市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估值增值为零。”新增“3、权证投资,从获赠确认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投资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未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包括配股权证)按公允价值估值。”的内容。 6、融通通利系列基金开通与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在“十二、基金的费用和税收”部分(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中的转换费部分,新增(3)与融通易支付基金之间的转换费,详细说明了融通通利系列基金与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转换业务情况。 7、对第二十部分其他应披露的事项,进行了更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5月15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