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核心基金业务问题问与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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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 20:31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公司 | |||||||||||||||||||||||
国投瑞银核心基金的业务问题完与答 Q15:国投瑞银核心企业基金的销售机构有那些? A: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国泰君安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中信证券、广发证券、中银国际证券、招商证券、平安证券、国信证券、国盛证券。 Q16:国投瑞银核心企业基金的认购时间是什么时间? A:2006年3月16日-2006年4月14日 Q17:如何购买国投瑞银核心企业基金? A:个人投资者持有效身份证件和销售机构要求的银行账户等在相应的销售网点办理国投瑞银核心企业基金的认购,机构投资者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和销售机构要求的银行账户在相应的销售网点办理国投瑞银核心企业基金的认购。 Q18:买卖国投瑞银核心企业基金是否需要开立专门的基金账户?同一投资者是否可以同时开两个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A:投资者欲购买国投瑞银核心企业基金,需开立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代销机构的各基金代销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以及本公司直销中心为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在基金发行期间,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投资者可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开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每个投资者仅限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在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免于办理开户。 Q19:如果已经在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希望在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核心企业基金业务,应该如何办理? A:需要在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增开交易账户业务”。必须使用同一身份证件办理增开,特别需要注意新旧身份证件号码不同。增开交易账户时必须注意基金账号、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投资者姓名必须与原开户信息一致。 工行系统要求基金管理公司的TA自动关联原基金账户,对于原有客户的新开账户申请确认成功。所以原我公司基金客户在工行系统新开交易账户时提交开户申请或者增开申请均可以确认成功,但也必须注意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投资者姓名必须与原开户信息一致。 Q20:如何获得国投瑞银核心企业基金的基金账号?是否邮寄基金账户卡? A:基金账号由注册登记人集中发放,不采用预留方式或销售机构直接发放的方式。投资者可以在T+2日通过代销机构网点、我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755-83160000)、我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查询注册登记人发送的基金账号。我公司将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向投资者邮寄开户和认购确认单,但是不为投资者另行制作、寄送基金账户卡。 Q21:国投瑞银核心企业基金认购期间的资金利息如何处理? A:投资人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利息折成基金认购份额不收取认购费、不受最低认购份额限制。 Q22:工行跨地区是否可以办理基金业务? A:工行提供基金漫游业务。工行内部同一投资者可以开立多个交易账号,并且进行内部转托管操作,这样即可跨地区办理基金业务。 Q23: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 A: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Q24:认购份额是何时进行确认? A:国投瑞银核心企业基金的销售网点(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受理投资人的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已经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国投瑞银核心企业基金合同生效后注册登记人(即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人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但是投资者可以在T+2日查询提交的开户和认购申请是否确认成功。 Q25:购买国投瑞银核心企业基金后,投资者将享有哪些服务? A:投资者可以享受我公司提供的以下服务: ◎ 资料寄送服务 1、 开户和认购确认单 注册登记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持有国投瑞银核心企业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书面形式寄送开户和认购确认单。 2、基金交易对账单寄送 注册登记人在每个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该季度有交易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电子文件或书面形式寄送基金交易季度对账单。 注册登记人在每年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以电子文件或书面形式寄送基金交易年度对账单。 3、其他相关的信息资料 指随基金交易对账单不定期寄送的基金资讯材料,如基金新产品或新服务的相关材料、基金经理报告、客户服务问答等。 ◎ 红利再投资服务 国投瑞银核心企业基金收益分配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将当期分配所得的红利再投资于国投瑞银核心企业基金,不受每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并免收申购费用。 ◎ 定期定额投资服务 国投瑞银核心企业基金可通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提供定期定额投资的服务,即投资人可通过固定的渠道,采用定期定额的方式申购基金份额,具体实施时间和业务规则详见我公司相关的公告。 ◎ 基金转换服务 投资者可在同时销售转出基金、转入基金并开办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需遵守转入基金、转出基金有关基金申购赎回的业务规则,具体业务规则和办理时间详见我公司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公司网站上的基金转换公告。 ◎ 网上交易服务 ◎ 咨询、查询服务 ◎ 电子邮件服务 ◎ 客户服务中心:包括客户服务电话和网上客户服务中心 ◎ 投诉建议受理服务 ◎ 资讯服务:包括国投瑞银日讯、国投瑞银周讯、基金月报、季度投资策略报告、年度投资策略报告、信息披露、净值通知、网站服务 ◎ 增值服务:持续的客户回顾、理财知识培训、投资报告会、基金经理投资交流、媒体交流 Q26:为什么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要有封闭期?是否封闭期越短越好?国投瑞银核心企业基金的封闭期多长? A:封闭期是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有一段不接受赎回的时间段。因为新生效的基金需有相对较长的一段期间逐步依市场状况完成持股的布局,所以基金合同中一般都设有封闭期的规定。 基金的封闭期如果过短,会出现基金尚未完成资产配置即必须应付赎回的问题,这样会影响基金净值及投资者的权益。所以封闭期过短可能相对风险较大。 基金投资应以长期为宜,投资者不应以封闭期的长短为选择基金的标准。 国投瑞银核心企业基金的封闭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 Q27:基金的封闭期投资收益如何体现?是否支付利息? A:封闭期是在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暂时不能进行申购赎回的时期,此时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已经转换为基金份额,基金份额不计利息,由于已经开始运作,因此可以获得收益。其投资收益将体现在基金合同生效后首次公布的基金份额净值当中。 Q28:国投瑞银核心企业基金的认(申)购和赎回的原则是什么? A:金额认购(申购),份额赎回。 Q29:申购赎回的交易原则? A: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投资者在T日15点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相应价格。工行系统会将15点后的申请自动转入下一交易日的申请。 Q30:国投瑞银核心企业基金的管理费和托管费具体如何? A:管理费 1.5% 托管费 0.25% Q31:国投瑞银核心企业基金申(认)购和赎回的费率分别是多少? A:认/申购费
赎回费
认购费率略低于申购费率。因此是较好的购买时机。 Q32:投资国投瑞银核心企业基金最少需要多少资金? A:国投瑞银核心企业基金在直销中心和中国工商银行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在其它代销机构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0元(含认购费)。 Q33:赎回国投瑞银核心企业基金是否有份额限制? A: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除工行外)赎回时,每次对国投瑞银核心企业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中国工商银行上述数额限制为1000份基金份额。 Q34:基金认购份额、申购份额、赎回金额及其费用的计算公式? A:认购份额计算公式: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面值 申购份额计算公式: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金额计算公式: 基金份额赎回价格=基金份额净值×(1-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基金份额赎回价格×赎回份额 Q35:国投瑞银核心企业基金默认分红方式是什么? A:国投瑞银核心企业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国投瑞银核心企业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如果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可以到销售网点办理分红方式变更的交易业务。 Q36: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是什么? A: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四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8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Q37:投资者在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还需要另外交纳基金的运营费用吗? A:基金运营费用包括:(1)基金管理费率(年费率):1.5%;(2)基金托管费率(年费率):0.25%;(3)基金其它运营费用包括: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银行汇划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它费用等。 基金的运营费用是直接从基金资产中扣除的,投资者在办理申(认)购或者赎回业务时只需交纳申购(认购)或者赎回费用即可,不需要另外再交纳运营费用。 Q38:投资于国投瑞银核心企业基金,客户的资金安全如何保障? A:从资金安全角度分析,投资者投资于国投瑞银核心企业基金的资产受到法律和制度的保障。根据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国投瑞银核心企业基金的资产由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运作,中国工商银行(托管银行)负责保管,基金资产的保管与运用是完全分开的。另外,基金还需定期公布资产组合及财务报表,接受公众的监督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同时基金的运作和保管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因此,投资于基金的资金安全性是得到切实保护的。 从本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分析,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股东背景实力雄厚、公司信誉卓著的专业金融机构,其专业投资理财能力已得到市场的普遍认同,该公司管理的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的业绩良好,理财能力值得依赖。 Q39:基金买卖差价是否交纳营业税和所得税? A: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获得的差价收入目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企业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获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所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个人和非金融机构买卖基金份额的差价收入不征收营业税,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买卖基金的差价收入征收营业税。 Q40:基金分红是否交纳营业税和所得税? A:对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息股息、红利、利息时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分配股息、红利、利息时,不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对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国债利息、买卖股票差价收入,在国债利息收入、个人买卖股票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所得税。 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债券差价收入,应按税法规定对个人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基金在分配时依法代扣代缴;对企业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债券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