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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基金投资必读:2月20日基金动态及点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 14:15 新浪财经

  方信

  周末以来基金信息涉及方方面面,最近的是一些大量持有股改停牌而预期复牌增值的基金为维护原有持有人利益主动暂停申购,之后再复牌的举动受到普遍关注,说明无论监管层还是基金管理人都对维护投资人权益更加重视,这无疑是一件大好事。

  今日基金分红消息、开通各种新业务和优惠费率活动的信息都有,还有一家新的货币市场基金即将进入发行期,我们把发行文件要点放在今天本栏的最后,供大家参考。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兴业可转债混合型、兴业趋势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

  目前,我司旗下管理的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趋势(资讯 净值 论坛)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持有招商银行股票比例较大,鉴于招商银行股票复牌后可能对基金净值产生较大影响,为切实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我司决定对旗下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兴业趋势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暂停申购期为:2006年2月20日起至招商银行股票复牌日止。

  投资者可以登陆我司网站(www.xy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38714536咨询本基金相关信息。

  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根据本公司2006年2月17日刊登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的公告》,博时精选(资讯 净值 论坛)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期至2006年2月20日结束。自2006年2月21日起重新开放该基金正常的基金申购及从我司所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的业务。

  投资者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boshi.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010-65171155咨询本基金相关信息。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根据本公司2006年2月17日刊登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的公告》,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期至2006年2月20日结束。自2006年2月21日起重新开放该基金正常的基金申购及从我司所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的业务。

  投资者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boshi.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010-65171155咨询本基金相关信息。

  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第三次分红

  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3月8日正式生效,并于2005年8月25日和2006年1月19日实施了分红,每10份基金份额累计派发红利0.6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进行本基金第三次红利分配。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核实,本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的红利为每10份基金份额0.3元。

  本基金已于2006年2月17日完成权益登记,红利发放日为2006年2月20日。分红除息后,本基金截止到2006年2月17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79元。具体收益发放办法请详见2006年2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的《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分红预告》。

  融通金算盘家族之融通债券投资基金第六次分红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的子基金--融通债券(资讯 净值 论坛)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实施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第六次分红(本基金前五次分红每10份基金份额累计分红1.05元)。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预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复核,以2006年2月16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基金决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拟分配的红利为每10份基金份额0.4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2月23日

  2、红利发放日:2006年2月27日

  3、具体分红方案公告日:2006年2月24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2月2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6年2月23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2月24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2月27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的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6年2月23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755-26948088)咨询相关事宜。

  汇添富推出网上交易业务及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

  为更好服务于基金投资者,拓宽投资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渠道,本公司自2006年2月22日起正式推出与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HINAPAY")合作开发的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以及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说明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

  持有带"银联"标志的兴业银行借记卡的全国范围内的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及业务范围:

  1、本公司网上交易适用的基金为目前已发行的汇添富优势(资讯 净值 论坛)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08)以及今后本公司发行的新基金产品。

  2、本公司网上交易适用的业务范围包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账户资料变更、分红方式变更、信息查询等业务。

  三、业务办理流程:

  1、持有带"银联"标志的兴业银行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可直接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htffund.com)首页进入"网上开户"、"网上交易"办理基金账户开户和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网上交易业务;

  2、未持有带"银联"标志的兴业银行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若欲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须事先办理带"银联"标志的兴业银行借记卡;

  3、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的认购金额、申购金额、赎回份额等相关规定详见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招募说明书(包括更新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4、个人投资者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基金交易时所发生的银行方面规定收取的转账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公司旗下汇添富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08)的个人投资者,申购费率将不以申购金额分档,申购费统一按申购金额的0.6%收取。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tffund.com

  2、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天24小时客服热线:021-28932999

  3、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inapay.com

  4、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16

  5、兴业银行网站:http://www.cib.com.cn

  6、兴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61

  7、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请查询本公司网站

  8、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指南:请查询本公司网站

  六、重要提示

  1、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推出交银精选股票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的支持与厚爱,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推出旗下交银施罗德精选(资讯 净值 论坛)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本次优惠活动的适用期间

  自2006年2月23日起至2006年3月23日止期间的基金开放日。

  二、参与本次优惠活动的基金

  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精选”,基金代码:前端519688)。

  三、适用申购收费模式:前端收费模式。

  交银精选分前端收费、后端收费两种申购收费模式,投资者申购时可自由选择。前端收费模式是指投资者在申购基金时缴纳申购费的申购收费模式,本优惠措施只适用于前端收费模式。

  四、优惠方式

  投资者在本次优惠活动期间选择前端收费模式申购交银精选,享受申购费的优惠。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优惠对照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非优惠活动期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期的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1.50%0.90%

  50万元(含)至200万元1.20%0.72%

  200万元(含)至500万元0.80%0.48%

  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0.50%0.30%

  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1000元600元

  在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交银精选前端收费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申购费率以及由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基金代码)转入前端收费模式的交银精选的转换费率也按照上述优惠申购费率执行。本次优惠活动结束之后,交银精选前端收费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申购费率按正常申购费率收取(详情请参见《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开办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的公告》),由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基金代码)转入前端收费模式的交银精选的转换费率也按正常转换费率收取(详情请参见《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旗下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五、参与本次活动的销售机构

  本次优惠活动将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开展:

  1、直销机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交银金融大厦

  联系人:彭娅

  电话:021-61055023

  传真:021-61055054

  客户服务热线:021-61055000

  网址:www.jysld.com

  2、代销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4楼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68816000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16000

  网址:www.ebscn.com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延平路135号

  联系人:芮敏棋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694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4)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联系人:魏明

  电话:010-65186080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网址:www.csc108.com

  (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联系人:杨盛芳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网址:www.xyzq.com.cn

  (6)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联系人:赵荣春、郭京华

  电话:010-66568613;010-66568587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本次优惠活动期间,如有增加或调整参加本次优惠活动的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活动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ysld.com<www.jysl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61055000)。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银施罗德旗下基金开办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06年2月23日起,开办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精选”)和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

  一、关于“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通过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本计划目前适用于本公司已发行和管理的交银精选(基金代码:前端519688;后端519689)和交银货币(基金代码:前端519588;后端519589)。今后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公司其它基金是否适用本计划。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可以投资境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投资者。

  (二)办理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经本公司公告可办理本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申请办理本业务。目前仅限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各代销网点开通此项业务。待条件成熟时,本公司还将增加其他销售机构开办该业务,届时将另行公告。

  (三)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2、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销售机构下属各代销网点柜台申请办理本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四)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为开放日的9:30-15:00。

  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该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公告的时间为准。

  (五)扣款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若遇非工作日则实际扣款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申购以实际扣款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若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申请办理本业务并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在当月执行;若在约定的扣款日当日和扣款日后投资者申请办理本业务并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在次月执行。

  (六)扣款金额

  由投资者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每月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200元(含200元),扣款金额最小单位可保留到分。本计划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七)扣款方式

  1、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具体扣款方式遵循销售机构相关的业务规则,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且该账户须为投资者从事本基金交易时的指定银行账户;

  (八)申购费率

  本计划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相同。

  1、投资者通过本计划申购交银精选时,可以选择前端收费方式和后端收费方式。当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时,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前端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1.5%

  50万元(含)至200万元 1.2%

  200万元(含)至500万元 0.8%

  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 0.5%

  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 1000元

  当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时,以申购金额为基数按持有时间采用比例费率,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后端申购费率

  1年以内(含1年) 1.80%

  1年-3年(含3年) 1.20%

  3年-5年(含5年) 0.60%

  5年以上 0

  2、投资者通过本计划申购交银货币时,不收取申购费。

  (九)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投资者可于T+2工作日(含该日)起到受理申请的原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并可以转换出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十)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事宜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事宜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二、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或各代销机构的电话、登录本公司网站或至代销机构下属各代销网点进行咨询。

  1、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61055000

  公司网址:www.jysld.com<www.jysld.com>

  2、交通银行

  电话银行:95559

  网上银行:www.bankcomm.com<www.bankcomm.com>

  3、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明

  电话:010-6518608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www.csc108.com>

  4、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赵荣春、郭京华

  电话:010-66568613;010-66568587

  客户服务电话:800-820-186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www.chinastock.com.cn>

  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盛芳

  电话:021-68419974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www.xyzq.com.cn>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交银精选和交银货币开办“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有关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ysld.com)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21-61055000)查询。

  2、销售机构办理本计划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如有新增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届时另行公告。

  3、通过交通银行办理本业务的投资者请注意,根据交通银行的规定,如投资者账户内资金余额不足则会导致该月扣款不成功,请投资者最迟于每月扣款日的前一日在账户内按约定存足资金,以保证业务申请的成功受理;此外,如因投资者账户内资金余额不足造成连续3期扣款不成功,则视为投资者自动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投资者如欲继续定期定额申购,则需重新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申请。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银施罗德调整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保留余额的公告

  为了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更好的服务,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06年2月23日起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关于最低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精选”;基金代码:前端519688,后端519689)成立于2005年9月29日,根据《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场外赎回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00份基金份额;场内赎回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在实际操作中,上述条款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带来了不便,为了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更好的服务,根据《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公司决定调整交银精选最低赎回份额和基金份额最低保留余额的数量限制,将场内和场外赎回的最低份额限制由原来的500份调整为100份,同时,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网点保有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由原来的500份调整为100份。交银精选本次赎回份额数量限制和最低保留余额数量限制的调整自2006年2月23日起生效。

  二、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货币”;基金代码:前端519588,后端519589)成立于2006年1月29日,根据《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单笔赎回不得少于500份;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5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在实际操作中,上述条款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带来了不便,为了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更好的服务,根据《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公司决定调整交银货币最低赎回份额和基金份额最低保留余额的数量限制,将赎回的最低份额限制由原来的500份调整为100份,同时,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网点保有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由原来的500份调整为100份。交银货币本次赎回份额数量限制和最低保留余额数量限制的调整自2006年2月23日起生效。

  交银施罗德关于开展旗下基金转换业务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06年2月23日起开放旗下开放式基金之间互相转换的业务。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同一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

  本次开放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精选”,基金代码:前端519688,后端519689)和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货币”,基金代码:前端519588;后端519589)。有关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ysld.com)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21-61055000)查询。本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今后募集、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是否适用于本公告所载业务规则。若本公司未作出其他开放式基金适用本业务规则的公告,则本业务规则将仅适用于交银股票和交银货币之间的转换。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转换申请人的范围

  交银精选和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根据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以及本公告的规定申请和办理基金转换。

  二、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营业网点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如上述业务办理机构发生变动,本公司将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三、转换业务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该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公告的时间为准。

  四、基金转换费率

  1、前端收费模式的交银精选转入前端收费模式的交银货币,转换费率为转出的交银精选份额持有时间所适用的赎回费率,不收取额外的转换费用。具体转换费率如下:

  交银精选转入交银货币的转换费率 (前端转前端)

  持有期限转换费率

  1年以内(含1年)0.5%

  1年到2年(含2年)0.2%

  超过2年0.0%

  (注:1年指365天。)

  2、后端收费模式的交银精选转入后端收费模式的交银货币,转换费根据转出的交银精选份额的赎回费和后端认(申)购费计算,具体转换费率如下:

  交银精选转入交银货币的转换费率(后端转后端)

  持有期限转换费率

  1年以内(含1年)1.94%

  1年到2年(含2年)1.10%

  2年到3年(含3年)0.90%

  3年到5年(含5年)0.36%

  超过5年0.0%

  (注:1年指365天。)

  3、前端收费模式的交银货币转入前端收费模式的交银精选,转换费率为转出基金份额所获得的金额申购交银精选所对应的申购费率。投资者在一个开放日之内如果有多笔转换,按单笔分别计算适用费率。具体转换费率如下:

  交银货币转入交银精选的转换费率(前端转前端)

  转换金额转换费率

  50万元以下1.5%

  50万元(含)至200万元1.2%

  200万元(含)至500万元0.8%

  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0.5%

  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1000元

  4、后端收费模式的交银货币转入后端收费模式的交银精选,转换费率为零,但投资者需在赎回该部分转入基金份额时支付后端申购费,具体后端申购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后端申购费率

  1年以内(含1年)1.80%

  1年-3年(含3年)1.20%

  3年-5年(含5年)0.60%

  5年以上0

  3、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在与托管银行和代销机构协商一致后对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进行调整,但最迟应于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费率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1、前端收费模式的交银精选转入前端收费模式的交银货币,转换公式为:

  A=[B×C×(1-D)]/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换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101,500元申购交银精选前端收费基金,申购费率为1.5%,申购申请当日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则可申购交银精选前端收费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一年半后,该投资者将这100,000份交银精选前端收费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货币前端收费基金,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适用的转换费率为0.2%,则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为:

  转换总金额=100,000×1.0500=105,000元

  转换费=105,000×0.2%=210.00元

  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105,000-210.00)/1.0000=104,790.00份

  即该投资者可将持有的100,000份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104,790.00份交银货币前端基金份额。

  2、后端收费模式的交银精选转入后端收费模式的交银货币,转换公式为:

  A=[B×C×(1-D)]/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换费率;E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101,500元申购交银精选后端收费基金,申购申请当日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则可申购交银精选后端收费基金份额101,500份。持有一年半后,该投资者将这101,500份交银精选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货币后端基金,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适用的转换费率为1.10%,则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为:

  转换总金额=101,500×1.0500=106,575元

  转换费=106,575×1.10%=1,172.33元

  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106,575-1,172.33)/1.0000=105,402.67份

  即该投资者可将持有的101,500份交银精选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105,402.67份交银货币后端基金份额。

  3、前端收费模式的交银货币转入前端收费的交银精选,转换公式为:

  A=[B×C×(1-D)+F]/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换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

  例三:某投资者将持有的100,000份交银货币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该100,000份交银货币前端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61.52元,适用的转换费率为1.5%,则转入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为:

  转换总金额=100,000×1.0000=100,000元

  转换费=100,000×1.5%=1,500.00元

  转入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100,000-1,500.00+61.52)/1.0500=93,868.11份

  即该投资者可将持有的100,000份交银货币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93,868.11份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

  4、后端收费模式的交银货币转入后端收费模式的交银精选,转换公式为:

  A=[B×C+F]/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

  例四:某投资者投资将持有的100,000份交银货币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精选后端基金,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该100,000份交银货币前端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61.52元,则转入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100,000×1.0000+61.52)/1.0500=95,296.69份

  即该投资者可将持有的100,000份交银货币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95,296.69份交银精选后端基金份额,但其在未来赎回该交银精选后端基金份额时需根据其持有时间交纳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用。

  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公式,但应最迟在新的公式适用前3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六、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人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后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由于交银货币暂时没有开通场内方式的申购和赎回,因此以场内方式购买的交银精选基金份额暂时无法直接转换为交银货币基金份额,但投资者可以先通过转托管的方式将场内交银精选基金份额转为场外交银精选基金份额,然后再进行基金的转换。

  3、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固定价1.0000元)。

  4、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5、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投资者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通常可自T+2日(含该日)起向业务办理网点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6、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200份。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7、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总份额后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

  8、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出其账户内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时,注册登记机构将自动结转该转出份额对应的待支付收益,该收益将一并计入转出金额并折算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但收益部分不收取转换费用。

  9、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持有期自该部分基金份额登记于登记系统之日起开始计算。

  10、如果某笔转换申请导致转出基金的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基金最低保留余额限制(目前为100份),则转出基金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将被同时赎回。

  七、暂停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开放旗下基金转换业务予以说明,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jysl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21-61055000)查询。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南方基金关于赎回南方现金增利基金

  因公司内部资金周转需要,本公司决定赎回持有的南方现金增利(资讯 净值 论坛)基金30,000,000份,赎回日期为2006年2月21日,适用费率为0。

  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及基金名称

  经我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6】13号文批准,我公司现更名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同时变更为"WANJIA ASSET MANAGEMENT CO., LTD.",公司的其他法定注册事项不变。公司已按有关规定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公司更名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另经我公司第一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各基金托管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部核准,我公司同时将旗下管理的三只开放式基金的名称相应进行变更。

  原"天同180(资讯 净值 论坛)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原"天同保本(资讯 净值 论坛)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万家保本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原"天同公用(资讯 净值 论坛)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万家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后的情况见下表: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上证基金通代码 深交所净值揭示代码

  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180 519180 161901

  万家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保本 161902

  万家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公用 161903

  本次变更不影响我公司及上述三只基金已签署的全部法律文件的效力及其履行。

  因本次变更事项在短期内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申万巴黎盛利强化配置混合型基金变更基金经理

  经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免去徐荔蓉先生盛利强化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职务,改聘任李源海先生担任盛利强化配置混合型基金的基金经理。以上任免已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附:基金经理简历

  李源海同志,自1999年起从事金融工作,在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从事外汇业务、并任产品开发小组组长、分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秘书;2001年起从事证券行业,历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证券投资部投资经理;2002年起担任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高级经理、基金管理部基金经理;2005年底加盟申万巴黎基金管理公司。

  国投瑞银聘任陈进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聘任陈进贤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陈进贤先生的副总经理任职资格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证监基金字【2006】16号文)。

  附:陈进贤先生简历

  陈进贤先生,1965年出生,新加坡籍,新加坡国立大学理学士。1990年至1999年底,在新加坡华联银行(OverseasUnionBank)资产管理公司工作,历任经理助理、高级基金经理、助理副总裁,副总裁;2000年初至2002年9月,在OUB-Optimi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首席基金经理、投资总监、代理总经理等职务;2002年10月至2005年7月,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2005年8月起,就职于瑞银环球资产管理公司(UBSAG),担任执行总裁。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换职工监事

  因工作原因,本公司督察长来肖贤先生不再兼任职工监事。根据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工会通过民主程序推荐新的职工监事。经三分之二以上职工多数通过,推选王厚谊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

  附:简历:

  王厚谊同志,自1978年起在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工作,1994年起在万国房地产开发公司任办公室主任,1997年起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部任薪酬部经理,2004年初加盟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行政管理总部负责人。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确认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即ETF)一级交易商,同时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担任上证50ETF一级交易商。

  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今日更新了招募说明书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2月23日至2006年3月13日发售

  发行文件要点:

  1、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2月13日证监基金字[2006]22号文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将自2006年2月23日至2006年3月13日,通过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基金份额面值:本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认购费率:0%

  本基金在发售期内面向投资者同时发售。

  直销机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人民币,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力求在保持基金资产本金稳妥和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获得超过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二)投资理念

  本基金管理人遵循严谨、科学的投资流程,通过专业分工细分研究领域,立足长期基本因素分析,形成投资策略,优化组合,获取可持续的稳定投资收益。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包括:

  (1)现金;(2)通知存款;

  (3)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4)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5)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债券回购;(6)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中央银行票据;

  (7)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并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四)投资决策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制"管理模式,建立了严谨、科学的投资管理流程,具体包括投资研究、投资决策、组合构建、交易执行和风险管理及绩效评估等全过程。

  1.投资研究及投资策略制定

  本基金管理人在固定收益证券投资与研究方面,借鉴瑞士信贷资产管理公司的经验,实行投资策略研究专业化分工制度,由基金经理与研究员组成专业小组,进行宏观经济及政策、产业结构、金融市场、单个证券等领域的深入研究,分别从利率、债券信用风险、相对价值等角度,提出独立的投资策略建议,经固定收益投资团队讨论,并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形成固定收益证券指导性投资策略。该投资策略是公司未来一段时间内对该领域的风险和收益的判断,对公司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或组合的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具有指导作用。

  各个专业领域的投资策略专业小组每季度定期举行策略分析研讨会议,提出下一阶段投资策略,每周定期举行策略评估会议,回顾本周的各项经济数据和重大事项,分析其对季度投资策略的影响,检讨投资策略的有效性,必要的时候进行调整。

  2.投资决策

  基金经理在公司固定收益证券总体投资策略的指导下,根据基金合同关于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等规定,制定相应的投资计划,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基金总体投资策略及资产配置方案,审核基金经理提交的投资计划,提供指导性意见,并审核其他涉及基金投资管理的重大问题。

  3.投资组合构建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在权限范围内,评估债券的投资价值,选择证券构建基金投资组合,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基金投资组合,进行投资组合的日常管理。

  4.交易执行

  交易员负责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执行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

  5.风险管理及绩效评估

  风险分析专业人员对投资组合的风险水平及基金的投资绩效进行评估,报风险管理委员会,抄送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及基金经理,并就基金的投资组合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法律合规部对基金的投资行为进行合规性监控,并对投资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向基金经理、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风险提示。

  (五)投资策略

  1.利率策略

  利率策略小组从组合久期及组合期限结构两个方向提出针对市场利率因素的投资策略。该小组全面研究GDP、物价、就业、国际收支等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及结构,在此基础上预测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金融市场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趋势。

  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风险最重要的指标,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趋势的预期,可以制定出组合的目标久期,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

  利用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可以制定相应的债券组合期限结构策略,例如:子弹型组合、哑铃型组合或者阶梯型组合等。

  2.信用策略

  信用策略小组根据国民经济运行周期阶段,分析企业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发行人业务发展状况,企业市场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债务水平等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并根据特定债券的发行契约,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确定企业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

  3.类属配置策略

  研究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以及不同时期市场投资热点,分析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券等不同债券种类的利差水平,评定不同债券类属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组合资产在不同债券类属之间配置比例。

  4.相对价值策略

  本基金认为市场普遍存在着失效的现象,短期因素的影响被过分夸大。债券市场的参与者众多,投资行为、风险偏好、财务与税收处理等各不相同,发掘存在于这些不同因素之间的相对价值,也是本基金发现投资机会的重要方面。本基金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变动,通过深入分析市场参与者的立场和观点,充分利用因市场分割、市场投资者不同风险偏好或者税收待遇等因素导致的市场失衡机会,形成相对价值投资策略,运用回购、远期交易合同等交易工具进行不同期限、不同品种或不同市场之间的套利交易,为本基金的投资带来增加价值。

  (六)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税后6个月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即(1-利息税率)×6个月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利率。

  如果今后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在所有证券投资基金中,是风险相对较低的基金产品。在一般情况下,其风险与预期收益均低于一般债券基金,也低于混合型基金与股票型基金。

  (八)投资组合限制与禁止行为

  1.本基金投资组合应符合以下规定:

  (1)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不得超过180天;

  (2)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投资的企业债券其信用级别不得低于AAA级;

  (4)本基金的存款银行应当是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于定期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

  (5)除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外,本基金的投资组合中,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因发生巨额赎回致使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6)本基金不得投资于股票;

  (7)本基金不得投资于可转换债券;

  (8)本基金不得投资剩余期限超过397天的债券;

  (9)本基金投资持有的剩余期限不超过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总计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

  (11)本基金进行买断式回购融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97天。

  (12)本基金定期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含一年),且到期后不得展期。

  (13)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限制。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使基金投资组合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投资组合超出基金合同的约定时,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以符合有关限制规定。

  对于法律法规要求的强制性规定,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修改或取消上述限制规定时,本基金将相应修改投资组合限制规定。

  2.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计算方法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计算公式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剩余期限-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剩余期限+债券正回购×剩余期限)/(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债券正回购)

  其中,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包括现金类资产(含银行活期存款、清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证券清算款、买断式回购履约金等)、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债券、逆回购、中央银行票据、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证券。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包括债券正回购、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返售债券等。

  (2)各类资产和负债剩余期限的确定

  1)银行活期存款、清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的剩余期限为0天;证券清算款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交收日的剩余交易日天数计算;买断式回购履约金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2)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3)银行通知存款的剩余期限以存款协议中约定的通知期计算。

  4)组合中债券的剩余期限是指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为止所剩余的天数,以下情况除外: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调整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5)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6)中央银行票据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中央银行票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7)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的剩余期限为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

  8)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返售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9)对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管理人将基于审慎原则,参照行业公认的方法或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方法计算其剩余期限。

  3.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将基金财产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3)从事可能使基金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发行的股票或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将基金资产用于购买基金管理人股东发行和承销期内承销的有价证券;(8)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9)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进行交易,通过交易上的安排人为降低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的真实天数。

  (10)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对上述事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九)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所投资证券产生的权利的处理原则和方法

  1、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2、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所投资证券产生的权利,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十)基金的融资政策

  本基金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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