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基金第三次分红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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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 11:14 证券时报 | |||||||||
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3月8日正式生效,并于2005年8月25日和2006年1月19日实施了分红,每10份基金份额累计派发红利0.6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进行本基金第三次红利分配。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核实,本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的红利为每10份基金份
本基金已于2006年2月17日完成权益登记,红利发放日为2006年2月20 日。分红除息后,本基金截止到2006年2月17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79元。具体收益发放办法请详见2006年2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的《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分红预告》。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2月20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