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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称中石油出售东部管道公司可能搁浅

  在国家顶层设计和行业、企业的底层配套均缺位的情况下,中石油迎合“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管网资产出售之举,很可能搁浅或进行重大方案调整
《财经》杂志 | 2014年8月11日14:40

中石油:混改排头兵

中石油拟出售东部管道公司 渐进推进油气管网混改

  5月12日,中国石油公告称,将以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管理的与西气东输一线、二线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及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核算的与西气东输二线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出资设立“东部管道公司”,并将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所持东部管道公司的全部股权。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 2014年5月13日02:30

谁是接盘者?

民资恐难单独参与

  两会期间,中石油董事长周吉平对媒体透露,中石油已启动未动用储量、非常规、油气、管道、炼化(地方和海外)和金融板块六个合作平台,采用产品分成模式引入民资,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
  而东部管道资产规模很大,一般的民资很难有实力单独参与入资,此次东部管道公司的资产出售,或将调整为去年的西部管道公司模式,即由类似泰康资产这样的指定公司来接盘。
证券日报 | 2014年5月15日01:38

国资委:6企试点国资改革 没有中石油

六家央企纳入国资改革首批试点

  国资委公布了开展“四项改革”试点名单,六家中央企业纳入首批试点。其中中国建材、中国医药成为了首批混合所有制试点企业。
   首批六家改革试点央企并不包括中石油集团,甚至对于外界期望值颇高的垄断行业,如能源、通讯等,均无涉及。
证券日报 | 2014年7月16日01:55

声音丨石油领域决策体系混乱

  业内人称,石油行业因其复杂性和重要性,而未被划入首批改革范围。针对油气管道这一规模庞大、情况复杂、战略性强的特殊资产,中国决策层并未提出有针对性的改革思路、发展路径及一系列相应制度安排。
   “中石油管网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冒进和反复,说明整个石油领域的决策体系陷入混乱。”
《财经》杂志 | 2014年8月11日14:40

中石油并非第一次卖管网

中石油2013年出售西部管道50%股权

  2013年6月,中石油即以西部管道公司50%股权作为出资,与泰康资产和国联基金合资成立中石油管道联合有限公司,相当于出让半数股权。
21世纪经济报道 | 2013年6月19日02:18

中石油身处垄断为何要卖?

管道盈利能力处下游 出售换资金发展上游

  据中国石油2013年报数据,公司盈利能力最强的上游勘探开采板块营业利润为1896亿元,而天然气与管道板块营业利润仅为288亿元。
   一名接近中石油人士透露,本次融资结构大致格局是财务资本与战略资本平分天下。东部管道资产体量超大,财务资本直接的输血功效令中石油求之不得。
《财经》杂志 | 2014年8月11日14:40

透视石油混改阻隔

顶层设计缺失

  油气管网的投资和运营是两码事,资产的所有权和运营权可以分开,但前提是政府要制定严格的行业标准,要能选出专业运营商来运营。
   “政府如果真的想推动石油央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当务之急是破除垄断,引入真正独立的市场主体,并使产权自由流转。这些都需要来自国家层面的、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
《财经》杂志 | 2014年8月11日14:40

配套机制不足

  中石油是个上下游一体化、全产业链的垂直企业,“其特点就决定了无法分出一部分管道来做试点”。因为价值链当中的价值分配在不同环节各不相同,其分配权完全由中石油掌控。
   “仅把产业链中的一截拿出来没有意义,就像一个脱离了土壤的盆景。”目前的管输费,仅是政府部门根据“成本定价”。
《财经》杂志 | 2014年8月11日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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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两卖管网方案

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天然气管线总长度42.08万公里,其中长输管线6.23万公里。其中,陆上约85%的长输管道由中石油建设和运营管理。

西部管道

按照计划,即将组建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400亿元。其中,中石油以西一线、二线西段等资产作价200亿元入股,占股50%;泰康资产(代表泰康人寿、国寿、人保、新华人寿、太保等9家保险行业出资者)出资360亿元,占30%;国联基金(代表工行、农行、建行、长江养老等出资者)出资240亿元,占20%,合资期限20年。

东部管道(拟)

以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管理的与西气东输一线、二线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及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核算的与西气东输二线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出资设立“东部管道公司”,并将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所持东部管道公司的全部股权。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以201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拟出资资产进行了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816.7276亿元,总负债人民币526.7212亿元,净资产人民币290.0064亿元。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依据重置成本法,对拟出资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后的总资产为916.26亿元,总负债526.72亿元,净资产389.54亿元。
   这一交易实现的前提有二:首先,油气管网产权(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等)能够向民营资本自由流转;其次,东部管道公司的接盘者能够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在上游获得中国石油气源无歧视的接入,下游也能顺利输入省管网公司或地方燃气公司管道。

三种油气管网改革方案

模式一

完全分拆管网,成立“国家管道公司”。该模式需依靠行政手段,将所有国家石油公司掌控的长输油气管道资产分拆,重组成一家或几家国家管道公司,以“看得见的手”推进管网市场化改革。

模式二

通过混合所有制的方式,进行资本层面增量改革,所有管道必须向社会资本开放,最终完成管道体系的市场化改革。

模式三

独立系统运营商(independent system operator,ISO)模式,即所有者不运营、运营者无产权。该模式允许国家石油公司作为资产主体,保留管网资产的所有权、控股权或少数股东权益,但需要实现管网资产产权和运营管理的分离,国家石油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管网资产的投资决策和日常商业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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