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新闻

国企垄断被打破:广汇能源获首张民营原油进口牌照

  中国原油进口资质被国企垄断的局面终于被打破。新疆广汇能源成为国内首家获得原油进口资质的民营企业。

  周三晚间,广汇能源公告称,其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获得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

华尔街见闻 | 2014年8月28日17:47

原油进口权垄断有望打破 五大民企被列为试点(名单)

五家试点名单:
  山东晨曦集团、山东万达集团、山东天弘化学公司、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唐山渤海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有望获得原油进口权。
  国务院政策研究室社会发展司司长邓文奎、中国石油流通协会专职会长赵友山带队前往上述五家公司调研。据悉,相关的试点申报材料正在整理,随后将上报国务院高层。
21世纪经济报道 | 2014年8月1日02:27

石油垄断干掉市场(1999年—2006)

三大油就等于石油体制(1999-2001)

  1999年5月、2001年9月,以应对加入WTO冲击的名义,国务院两度发文,先后赋予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成品油批发(38号文)零售(72号文)业务的垄断经营权,导致民营油企的市场份额急剧萎缩,已经打开的大门又重重地关上。
第一财经日报 | 2014年1月27日01:39

民企进口原油只准卖给中石油中石化(2002)

  原国家经贸委在2002年4月发布公告:原油非国营贸易配额只能用于中石油和中石化的炼厂加工。这个公告的依据,正是三年前的38号文。
  这意味着,如果不能被列入两大集团的生产计划(排产),即使拿到了非国营贸易配额,油也进不来。事实上,十年下来,入世协议中承诺的非国营贸易形同虚设。
《财经》杂志 | 2012年7月16日14:17

民企从事批发业务禁令解除 门槛高的吓人(2006)

  2006年12月,商务部发布《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民营企业不得从事批发业务的禁令解除,但准入门槛出乎一些民营企业的意料: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油库容量不低于1万立方米,同时拥有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铁路专用线或公路运输车辆或1万吨以上的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
   “这些条件连中石油的一些批发企业都达不到要求,民营企业怎么能达到呢? ”
中国经济时报 | 2013年11月22日09:10

石油行业紧箍咒依旧(2006-2013)

民企原油进口因政府限制名存实亡

  自2005年起,打破石油行业的垄断便反复被政府相关部门提及。2005年和2010年先后发布的两个有关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36条”政策,曾一度让数万家民营油企看到希望,但到目前为止,不仅垄断没被打破,其发展的相关通道也相继受到政策挤压。
经济观察报 | 2012年12月21日23:02

代表八年13份提案:只为打破石油垄断

  八年、十三份提案,只为一事:打破石油垄断体制,争取公平待遇。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秘书长马莉是这场漫长提案历程的亲历者。
  期间,马莉一度灰心丧气,不愿再写提案。但曾任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局长、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的徐锭明告诉她,不要灰心,要年年写,不断写。
经济观察报 | 2013年3月8日22:59

新的希望?(2014)

原油进口权有望放开 五家民企参加调研会议

  地炼企业人士表示,由于没有原料加工,这些草根出身的炼厂开工率常年维持在20%左右,闲置设备达70%以上,无论给个人还是国家都造成一定损失。而在拿不到原油的情况下,多数地炼只能用燃料油代替原油作化工原料。
大智慧阿斯达克通讯社 | 2014年8月1日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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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内重要新闻

专题调查

两大文件确定国企垄断专营

“38号文”(批发)

在中国加入WTO前的199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文件《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的意见》(国办发[1999]38号,即“38号文”)。该文件第三条“进一步加强原油配置管理”规定,石油集团和石化集团生产的原油、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国内销售的原油及中国新星石油公司和地方油田生产的原油,以及进口的原油,全部由国家统一配置,不得自行销售。

“72号文”(零售)

2001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文件《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的意见》(国办发[2001]72号,即“72号文”),重申了两大石油集团的批发专营权——成品油由中石油、中石化集中批发,其他企业不得批发经营,各炼油厂一律不得自销。
  并进一步赋予两大集团以零售专营权——各地区新建的加油站,须统一由中石油、中石化全资或控股建设。就是说,在“入世”前,中国政府就以赋予直属国企垄断专营权的方式,规避了逐步放开原油进口配额的条约义务:民企进口配额本少,即使能进口的原油也必须受政府调配,不准卖给其他企业加工。可两大集团拥有充足的原油来源,并不需接受民营油贸商进口的原油。

全国工商联历年提案一览

2006年

落实国务院3号文件、为民营石油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2007年

1:打破石油垄断、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石油市场体系;
  2:改进原油进口政策、放宽国内石油市场限制

2008年

1:将民营石油企业纳入国家石油储备体系、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石油储备建设
  2:深化石油流通体制改革、推进实现“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油源渠道多样化、油品价格市场化”

2009年

完善石油储备体系建设

2010年

1:改善地方炼化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成品油市场供应多元化
  2:推进原油进口适度多元化、拓宽进口渠道

2011年

打破行政性垄断、促进民营石油企业健康发展

2012年

1:加大对民营炼化企业的扶持力度
  2:清理废止相关文件规定、改善石油行业民间资本投资环境

2013年

1:取消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相关限制
  2:促进成品油零售市场充分市场化

石油行业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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