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万得于11月21日向上海中院起诉同花顺侵犯著作权,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并索赔人民币9920万。[评论]
1.要求被告停止侵犯原告产品的汇编作品著作权;
2.要求被告停止侵犯原告产品的网络作品著作权;
3.要求被告停止与原告的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
4.要求被告停止侵犯原告商业秘密的行为;
5.要求被告1 停止制作和发售侵犯原告知识产权的“同花顺iFinD 金融数据终端”产品以及该产品的后续客服服务;
6.要求被告删除“同花顺iFinD 金融数据终端”产品的所有相关知识产权侵权的电子信息、电子和纸质文档;
7.要求被告删除和销毁侵犯原告知识产权的侵权工具,包括“同花顺iFinD金融数据终端”产品客户端和服务端的软件源代码、设计和开发文档以及各类配置文件;
8.要求被告停止运行“同花顺iFinD 金融数据终端”的服务端软件;
9.要求被告删除、销毁侵犯原告商业秘密的所有纸质和电子文档以及从原告处通过不正当手段窃取的金融信息数据;
10.要求被告就所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合计9920 万元;
11.要求被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等纸质媒体,以及新浪财经网站上就侵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向原告赔礼道歉;
12.要求被告赔偿原告为本案已支付的公证费和材料复印费5 万元、律师费70 万元及其他合理调查取证费用合计80 万元,以及截止到本案终审之日所持续发生的合理范围内的公证费、司法鉴证费、材料复印费、律师费和调查取证费及差旅费;
13.要求被告全部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万得已于11月21日上午正式向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同花顺侵犯著作权,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并索赔人民币9920万元。目前,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接受万得提交的诉状和证据。
“证据很多,我们准备了一年半的时间,时间很长,取证也十分充分,准备得十分周全,公司有一个小房间,放满了证据。如果打印成纸,堆起来有三层楼高。”万得发言人王洋称。
“他们推出的针对金融机构的产品,涉嫌抄袭我们。有几十个主要模块的设置,几百个具体子栏目的名称、数量、组织结构、衔接方式,还有几千个指标和函数的名称、文字释义、描述、参数、排列顺序等内容。”
11月22日盘前,同花顺发布临时停牌公告。自三季报发布以来,同花顺股价跌跌不休,近1个月累计下跌16.5%,这起诉讼官司对其屡创新低的股价无疑是雪上加霜。
盘前的深交所公告称,公共传媒出现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2年11月22日开市起临时停牌,待公司通过指定媒体披露澄清公告后复牌。
万得发言人王洋称,万得资讯软件超过99%的功能点被同花顺原封不动抄袭,目前同花顺产品的售价不足万得1/5,更有大量免费赠送,根本不足以覆盖其成本。
“同花顺抄袭万得产品具体涵盖数据、组织结构、栏目名称、衔接方式、指标、函数、文字释义、参数、界面与操作方式等众多内容。”
万得认为同花顺抄袭的内容都是万得通过金融数据和市场观察、分析后,运用构思和文字,通过特定分类并汇集表格、图标、色彩等美术和图形方式的智力成果,受著作权法保护,因此不会和同花顺和解,相信法律会给一个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