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的土地制度下,村社集体成员对承包土地只拥有农地农用下的使用、收益和转让权。城市土地由地方政府独家垄断土地供应、转让与回收。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上,存在相关利益主体得失不公的现象。[详细]
到2010年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中,承诺用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来源的债务余额为2.5万亿,占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的比重达81.2%。2013年至2015年到期偿还的债务分别占11.37%、9.28%和7.48%,2016年以后到期偿还的占30.21%。[详细]
在珠三角、长三角等沿海城市,都存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隐性市场。在这个隐性市场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流转是踩着国家法律“红线”进行,包括各地屡禁不止的“小产权”房。宅基地流转机制缺失,没有农民退出宅基地的机制,导致大量空心村出现。[详细]
在世人瞩目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即将召开之前,官方高层智囊机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首次向大会提交“383”改革方案总报告。“383”方案将土地改革作为八大改革领域和三大突破口之一。而土改的核心就是,实施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现有土地权属基础上,赋予农民集体土地处置权、抵押权和转让权。
据参与了三中全会文件征求意见的人士透露,三中全会报告关于土地制度改革的内容包括:继续进行农地的确权、登记工作;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现方式的多样化;通过信托、抵押等方式与金融创新相结合;通过转包、出租等增加农民的资产性收益等。[详细]
河南省土地学会副理事长张占仓表示,土地是农民的资产,但是现在的土地流转试点都是地方政府出面交易,农民得不到收益。因为农民没有卖地的权利,只有政府有权利。因此土改的根本方向是要启动《土地法》修改,让农村土地市场有序开放。[详细]
小产权房介于农村集体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之间的模糊地带,目前其身份仍存在法律障碍。专家建议应区别对待。通过政府收购或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将一部分小产权房转换成为合理、合法的房源,而对于违建的小产权房则必须依法取缔。[详细]
现行征地制度导致政府对土地的垄断,进而形成土地财政。国家应从土地资产战略高度出发,组建中央土地银行,发展多层次土地金融组织,创新各种土地金融工具。[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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