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和很多跨国公司一样,百事可乐的身上从来不缺少话题。在经历了欠薪门、逃税门、贿赂门、走私门等等之后,百事可乐最近又卷入了一场官司之中。重庆天府可乐状告百事可乐技术侵权一案,于4月22日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全文][评论][最新报道]>>查看全部企业观察

小调查

官司开庭

天府可乐诉百事可乐侵犯商业秘密案首次开庭

天府公司以“百事天府公司、百事公司”侵犯技术秘密为由,向重庆市五中院递交了诉状,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追讨回“天府可乐”这个品牌。百事公司对此提出管辖权异议,定于去年12月的开庭时间也因此被迫推迟。今年3月,这一异议被重庆市五院驳回。22号上午,此官司正式开庭。 [全文]

天府可乐:要求归还配方及技术档案等国有资产

天府公司指控百事可乐在双方此前的合资合作中,占有并使用天府可乐的技术秘密。天府公司在本案中的诉讼请求是,判令被告百事天府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原告所有的“天府可乐”配方及生产工艺的技术秘密,判令被告百事天府公司立即归还原告所有的“天府可乐”配方及生产工艺的技术档案。原告还要求被告赔偿因使用原告的技术秘密造成损失的100万元人民币。 [全文]

百事可乐暂未公开回应

被告方的代理律师梁勇昨天拒绝对该案作出评价。第一财经日报的记者试图联系百事公司公关部经理刘军,但其手机一直无人接听,该公司负责媒体事务的石琳则称:“没办法对此发表评论”。而此前,天府集团办公室主任饶女士则表示,现在一切都要等待法院的审理。[全文]

双方各执一词,焦点竟是同一份证据

双方虽然各执一词,但证据均为1994年1月18日签订的《合资经营合同》。天府公司认为,被告百事可乐未取得原告“天府可乐”配方及生产工艺等商业秘密的使用权。被告则表示,百事天府公司合法、正当地拥有及使用包括相关配方及生产工艺等在内的天府可乐各种资产。 [全文]

● 1994年 百事公司与天府公司合资设立百事天府公司

● 2006年 天府公司将所持百事天府公司的所有股权以

  1.3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全部出售给了百事公司

● 2008年 天府公司开始向百事公司追讨“天府可乐”

  品牌

● 2010年 天府可乐诉百事可乐侵犯商业秘密案首次开

  庭

天府可乐简介
天府可乐简介

天府可乐公司前身创建于炮火纷飞的1936年,曾经在全国有108家联营厂,年销量20多万吨。上世纪90年代和百事合资,最终以失败告终,由国家大二级企业沦为重庆的市级特困企业。

纠结历史

百事天府:从牵手到分手

1994年,百事公司与天府公司合资设立百事天府公司,其中百事公司旗下的美国肯德基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现金1070.7万美元出资,占合资公司百事天府公司60%的股权;天府公司以厂房、生产设备、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713.8万美元,占合资公司40%的股权。但这段“婚姻”并不令中方满意,因为合资公司在成立后12年内年年亏损。2006年,由于债务缠身,天府公司将所持百事天府公司的所有股权以1.3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全部出售给了百事公司。 [全文]

天府可乐:百事在法律上存在5个漏洞

天府公司的法律团队曾表示,百事在法律上至少存在5个漏洞:一是合资公司成立之初,百事就违约,开始生产由百事配方构成的“假”天府可乐误导中国消费者;二是合作之初明文规定,双方产品产销量各占50%,但百事从一开始就违背了这一原则;三是合资公司成立后,百事频繁更换总经理,有“大规模”转移天府公司利润的嫌疑;四是当年天府以300多万卖给百事,有作价严重低估致使国有资产流失的嫌疑;五是当初百事与天府可乐签订合资协议时,还有许多附加条约,但目前来看百事在多方面都有违约现象。 [全文]

天府的计划:诉讼分六步走索赔上亿

天赋的预订方案中,总体的诉讼将分六步走,而第一步则是起诉百事侵犯商业秘密,因为这是目前最有把握胜诉的。下一步,他们将发起商标品牌的争夺诉讼和职工损失等诉讼。近期,他们将在重庆开会研究总体的索赔金额。预计整个诉讼涉及的索赔金额将达上亿元。[全文]

百事可乐曾经的声明:一直严守合同

“重庆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是‘百事中国’依据相关政府部门的政策指引与当地国有企业成立的合资企业。‘天府可乐’依据政府批准的合资合同由该合资企业在当年有偿受让。百事中国一直以来严格恪守合资合同,为合资企业及合作伙伴提供了多种额外支持,并投入大量资金积极推进企业的改造与现代化发展,为合作伙伴及当地社会吸收及安置了千余名员工。” [全文]

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是是非非

跨国公司转移利润避税

国家统计局2007年时的一项调查显示,亏损外资企业中约2/3是通过减收增支、转移商品定价、虚报成本等假报亏损真避税,已造成我国损失税款达300亿。专家指出,转让定价是跨国公司常用的避税手段,一般是高税率地区的公司(如子公司)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将产品或服务提供给低税率的关联公司(如母公司),再由母公司高价卖出,子公司亏损,利润留在了母公司;或子公司向母公司以远高于同类市场价格购买原料、服务或授权,从而向母公司转移利润。 [全文]

跨国公司行贿何以此起彼伏

近10年里,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成为跨国企业行贿的“重点目标”。这一现象的背后,首先是这些国家的商业文化中存在的软肋暴露无遗,譬如,不正当竞争现象比较突出,在经济活动中“潜规则”文化流行;其次是灰色的商业环境,包括市场信息不够透明,政策法规随意性强,“洋腐败”与“土腐败”互相勾结等;再次,暴露出公共治理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市场管制偏多,但有效的市场监管不足和执法效率不高等情形亟须改变。 [全文]

跨国公司促进经济发展获公众认同

环球企业家的调查显示,多数公众认同,跨国公司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发展,具体来说,被多数公众认可的贡献主要是“带来了先进的管理经验、技术”、“增加了就业和税收”、“提供了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与此同时,跨国公司收购中国企业通常会引发社会舆论的热议。半数公众更倾向于把收购视为正常的商业行为,也有近1/3的公众把外企收购本土企业与中国经济独立性挂钩,从而在收购发生时容易出于民族情绪反对收购。[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