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维
● 1994年 百事公司与天府公司合资设立百事天府公司
● 2006年 天府公司将所持百事天府公司的所有股权以1.3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全部出售给了百事公司
● 2008年 天府公司开始向百事公司追讨“天府可乐”品牌
● 2010年 天府可乐与百事可乐昨天分别成了原告和被告
天府可乐与百事可乐的纠纷扯上了法庭。曾经的中国可乐“老大”天府可乐计划通过一系列官司来追讨赔偿。
12年亏损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昨天不公开审理了中国天府可乐集团(下称“天府公司”)状告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百事公司”)及重庆百事天府饮料有限公司(下称“百事天府公司”)侵占属国有资产的配方及工艺技术秘密一案。
原告与被告之间,曾有一段姻缘。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获得的双方的合资协议及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显示:1994年,百事公司与天府公司合资设立百事天府公司,其中百事公司旗下的美国肯德基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现金1070.7万美元出资,占合资公司百事天府公司60%的股权;天府公司以厂房、生产设备、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713.8万美元,占合资公司40%的股权。
但这段“婚姻”并不令中方满意,因为合资公司在成立后12年内年年亏损。中方认为美方通过向百事公司购买糖浆原液的方式,且“通过大幅度提高浓缩液价格”将利润转移到了百事公司,使原告从一个国家大型企业变成了重庆市的市级特困企业。
2006年,由于债务缠身,天府公司将所持百事天府公司的所有股权以1.3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全部出售给了百事公司。
根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拿到的起诉书介绍,原告指称:“百事天府公司成立后,被肯德基公司及百事中国公司先后长期实际控制。”
天府公司认为:“原告享有‘天府可乐’的配方及生产工艺的技术秘密,且技术档案也为原告所有,完全属于中国的国有资产。”
天府公司在本案中的诉讼请求是,判令被告百事天府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原告所有的“天府可乐”配方及生产工艺的技术秘密,判令被告百事天府公司立即归还原告所有的“天府可乐”配方及生产工艺的技术档案。
原告还要求被告赔偿因使用原告的技术秘密造成损失的100万元人民币。
百事公司方面不评论
被告方的代理律师梁勇昨天拒绝对该案作出评价。本报记者试图联系百事公司公关部经理刘军,但其手机一直无人接听,该公司负责媒体事务的石琳则称:“没办法对此发表评论”。
当天,该案的审理完成了质证程序,法院方面决定择日再审。
原告与被告之间,此前曾经有过多次交锋。
2008年,天府公司开始向百事公司追讨“天府可乐”品牌,但进行一段时间后未果。
本次天府公司改变了策略,将整个追讨权益的诉求分解成了一系列小案子,拟逐一击破。
天府公司总经理钱黄4月22日对本报记者称,在合资前“天府可乐”是国内可乐市场的老大,共有108家生产厂,占有全国可乐市场的80%份额。
钱黄说,双方合资后,百事公司利用其控股权和经营权,从广告到销售,全力推广百事品牌饮料。“整个过程步步为营,最终将天府品牌蚕食。”天府公司的创始人李培全说,天府可乐系列饮料销量骤降,合资第一年销量占74%、第二年51%、第三年下降到21%,到2007年仅占0.5%。
钱黄表示,昨天的庭审中,天府公司方面抬出了两大箱书面证据,以及一些人证证明自己拥有配方及工艺技术资料,“对方提供了合资协议等证据,并坚称自己是依照合同合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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