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铁男,汉族,籍贯山西祁县,1954年10月出生于北京。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东北大学工学博士,曾获名古屋市立大学“修士学位”(涉嫌伪造)。曾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等职务。
个人履历
●2012年12月6日
《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在微博向中纪委实名举报时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涉嫌学历造假,巨额骗贷,对他人恐吓威胁等问题。
●2013年3月18日
刘铁男不再担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原国家电监会主席吴新雄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兼国家能源局局长。
●2013年5月14日
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并被免去领导职务。
●2013年8月8日
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3年8月19日
最高检察院经审查,因涉嫌受贿犯罪,依法决定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4年6月23日
最高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经依法指定管辖,由河北省廊坊市检察院向廊坊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2014年9月24日上午8时30分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法院将在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审判庭公开审理被告人刘铁男受贿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