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复兴门地铁换乘难看公共交通的缺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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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 11:56 新京报 | |||||||||||||
在复兴门地铁站,从一线换乘环线要走将近1公里路。再加上通道内路况不适合行走,使得老年人在换乘通道内行走困难。乘客认为换乘太拥挤,老年人和残疾人走着很吃力。(9月18日北京电视台《首都经济报道》) 的确,在通道里,笔者时常看到穿着高跟鞋的女士小心翼翼,为了美丽付出着失态的代价。像笔者这种习惯于穿布鞋者,也常因通道的路况而害怕跌跤出洋相。正常人如此,
这些人连公共汽车都上不了,换乘地铁就更加困难了。 甚至于出租车也是如此。北京出租车很难搭乘依靠轮椅代步的老年人和残疾人,因为即使人可以坐到车里,可轮椅就无法放置了。如果放到汽车的后备厢里,则后备厢的盖子就无法盖上,而如此行驶又会招致交通警察的处罚。如此一来,出租车对使用轮椅者就望而却步。 恐怕没有人会在公共交通应该使社会里凡是具有出行能力者,都能接受其服务这个层面上有什么歧义,可现实却给了我们一个很难堪的写照。就时下北京的情况看,公共交通的确让包括使用轮椅者在内的社会群体很难使用,使得公共交通中的公共服务范围受到了限制;把轮椅使用者排除在公共交通使用权外面,进而使得公共交通的公共性质发生了扭曲;如果考虑到复兴门地铁站换乘通道不便行走的路状,则是给更广泛的乘客带来了不便。 在发达国家,这个问题如何解决呢?其实很简单,那里的公共汽车站台与公共汽车门的高度是一致的,使得使用轮椅者很容易凭借自己的力量上下车;在所有公共场所,都有无障碍通道。 何以如此?因为假如建设者没有考虑到使用轮椅者的需要,而忽略了无障碍设施的设置,很可能就会由于剥夺了这部分人的出行权利而受到起诉。换句话说,法律保护所有具备出行能力者的出行权利。 实际上,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中,在诸如复兴门地铁换乘难,乃至公共交通不便部分老年人和残疾人使用这种事上,也不是无法可依。如果依据残疾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也必须保障这些群体的出行权利。 尽管这样,我也不主张随便什么事都对簿公堂的泛诉讼。而只想说,从社会发展方面说,物质文明程度的提高必将伴之以精神文明状况的改善,在公共交通方面,也就必然是受惠人群的扩大和以人为本精神的普惠。不管是国际化大都市的城市追求,还是人文奥运的口号,或者是为北京办实事的政策标准,如果包括轮椅使用者在内的一些人群被排斥在公共交通服务对象之外,再怎么说距离公共服务的内在界定与公众要求,也还是有着一定的不足。 其实,北京一些公共场所已经规定新建、改建过程中必须有无障碍设施。那么,公共交通什么时候才能被纳入到这个框架之中呢? □何必(北京市民)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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