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观察:“官商勾结”与民营经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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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 10:22 《财经》杂志 | |||||||||||||||||||||||||||||||||||||||||||||||||||||
国家权力及其各级代理人从市场中撤退,是避免民营资本成为官僚资本代理人的关键 胡舒立/文 6月来热点话题太多太集中,而于交汇之中的最热话题之一就是民营经济。本专栏上期谈了宏观调控与民营经济的关系,认为不可借宏观调控之机强化审批制,进而影响“国退
这种担心,可谓中国国情之一。设想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企业各异归属各异,若一家或几家公司连续出问题,亦很难让人迅速联想,有意无意间与某一类所有制相关联。而在中国,所有制关联简直成了思维定式,不独国内甚至境外投资者亦然,香港市场当年对民企股的追捧和如今的避之惟恐不及,就是偏见的实例。由是,在认知的层面,便大有必要对民营经济做更多分析和区分。 一个重要的区分,便是辨识民企和政府的关系。那些凭借官商勾结发展,或者希图踏上官商勾结“捷径”的民营企业,与绝大多数主要凭市场、凭勤劳创业生存发展的民营企业,其实是有本质区别的。在这里,政府的角色又起着关键性作用。 最近发生在广东南海的巨额骗贷案,就是典型。一个“民营企业主冯某”,有何等能量能够向中国工商银行当地支行贷款74亿元进而挪作他用,或是提出款项转至境外呢?纵有银行内贼相呼应,都让人难以想像。而通过调查便可知晓,原来卖鱼佬出身的冯明昌第一次到当地支行获取大额贷款,有市主要领导陪同前往;而其多年来所获巨额资金的抵押证明绝大多数都是伪造,且均由当地政府国土局和房地产局开出。 更有甚者,是冯明昌的华光公司与他所在的南海市(今为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的关系。双方的资金往来达十数亿元之多,财政局的副局级干部,正是执掌华光公司财权的“财务顾问”……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冯明昌的故事,在官商勾结的主旋律下演绎到极致:他充当法人的华光等一组公司,被政府推成地方“民企航母”,声名显赫;同时却是地方政府藉以借款提款填补境外投资漏洞的载体。至此,所谓民营资本,已经完全演变成了官僚资本(参见本期封面文章)。 这起广东南海“华光案”,恰是官商勾结的最坏实例。此案发生在私营经济活跃、素有“南海模式”之称的南海,既使人看到官商勾结的企业与当地众多真正民营企业具有实质区别,也足以成为广大民营企业的镜鉴。现实表明,官商勾结之于民企,虽看似发展“捷径”,却蕴含了难以估量的风险。虽然确有少数企业曾通过与政府“合作”杀出重围,成为业内翘楚,但在更广大的意义上,这种勾结只能导致普适性规则的缺失,置大多数其他民营企业于竞争中的不利地位。而由于在官商勾结之中,权力的腐败极易左右和侵蚀民企,走此“捷径”或千方百计想挤上此“捷径”的民企,其实面对着比市场环境更难把握的高风险,其命运可能相当悲惨。有心求扎实发展、建百年基业的民企,应当也必须避此险境。 当然,避免中国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因官商勾结而扭曲,关键还是摆正政府的位置。“华光案”究其根源,与其说是民企的过失,毋宁说是政府权力膨胀而不受约束的结果,而具体的政府官员则利用了这种权力。应当承认,中国在改革的现阶段强调发展民营经济和“国退民进”,不仅指企业之进退,还包括国家权力及其各级代理人从市场中撤退这一要义。而后者的难度更大。 当前各级政府仍然有很大的权力干预企业行为、扭曲市场竞争,民营企业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在资源、市场准入等多方面处于不利地位。倘政府权力没有有效制衡,则与政府及其官员合作就很可能成为一种理性的选择。因此,调整政府角色,正是中国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保证。近期内,政府权力完全退出市场尚难实现,可退而求其次,建立起普适性规则,使民营企业向官方索取资源时有一个公开透明的竞争舞台;长远计,则应不断加强法治建设,藉依法治国之途限制政府权力,为健康的市场经济创造必备环境。所有的努力都只能从眼前做起,从我们自己做起。从限制官商勾结到杜绝官商勾结,中国民营经济的崛进之路会充满曲折,却应当是有希望的。 相关链接: 谁控制冯明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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