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业内人士”揭底租房中介之“猫腻”

2001年05月28日 17:40  北京晚报 

  租房中介猫腻多,这谁都知道。可此中机关如何设计,外人不甚了解。牛先生曾在一家现已关闭的房屋中介公司任业务经理,算是“业内人士”。听了他的讲述,您再碰到一些有欺诈之嫌的中介机构时,兴许就有点儿准备了。

  据牛先生讲,他那家公司家当不多:一部传真机、几部电话。再给提供房源信息的公司交上几百元的月租,就和许多房屋中介机构享有一样的房源信息。然后散发一些虚假广告,那租价低得离谱:二环边上带四气电话全套家具家电,一居室月租400元。如果有人致电询问这莫须有的房子,服务小姐会一口咬定有房且免中介费,其他条件都顺着询问者的意愿,只要把人约到公司,服务小姐就完成任务了。

  顾客来了,就该业务员出马了。第一步就是收钱签合同。收钱时说这叫押金,不是中介费,有合同保证租房,不成能全额退款。急于租房的人无奈之余只得就范。收了钱就该“否房”了,也就是让顾客放弃他在广告上看中的假房子,借口多种多样,如房主不在,或房已租出,或把原先吹得天花乱坠的房子贬得一文不值。要是还不能打消顾客租房的念头,就和“房主”联系(其实顾客信息单上的房主电话多是中介公司找的“托儿”),这些假房主只要接到租房电话,就找借口“否房”。

  假房子“否房”成功,就该把真房子拿出来了。这时业务员已通过交谈揣测出顾客对房租的承受极限,他会按此提供真房子供顾客选择,其租价比假房价贵多了。顾客要不乐意租而要求退押金,业务员会拿出租赁委托书,指出委托时间为一个月,现在退不了钱。顾客要终止合同的话,委托书还有终止服务关系应在顾客提出退款之日起一个月后办理的条款,此时这份小小合同里隐含的玄机才一一显现,顾客大呼上当。而一个月后顾客来取押金时,中介公司会按合同上的陷阱由服务小姐、业务员、业务经理层层“扛单子”克扣押金,顾客能全身而退的很少见。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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