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向银行贷款购买房屋的消费者,必须按照银行要求为房屋购买一份保险。最近,北京市工商局宣布,将在全北京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对保险等一批带有垄断性行业的专项整顿,其中“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商业银行联合强制贷款人购买不必要的保险”,也被列为不正当竞争和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
天津市保险同业协会秘书长的观点是,将“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商业银行联合强制贷款人购买不必要的保险”列入行业垄断不太恰当。银行要求债务人(贷款人)对贷款抵押物做保险是央行的规定,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从情理上讲,债务人(贷款人)向债权人提供抵押物,就应当保证抵押物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这一点只有通过购买保险来达到。用通俗的话说,贷款人一旦还不了贷款,银行得不到钱但是能得到房子,如果房子被损坏,价格大跌,银行就该血本无归了,所以从这个角度看,购房贷款保险的存在是有其合理性的,问题是目前险种的保险范围太窄,实用性太差。
可以这样来算一笔账:房屋价格包括地价、建筑成本、发展商利润等部分,而房屋抵押贷款保险其实保的是房屋受到火灾、风暴等袭击后受损,向保险公司索偿重建或修复原状所需费用,这样,为在楼价中占了三成多的地价投保,无异于为空气投保,令置业者无故多交了保费。另据了解,目前此险种的赔付案例非常少,而相比较起来,按照赔付率厘定的费率设置就显得不甚合理。有专家认为,这项保险的确存在着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像条款本身、保费厘定,具体操作中还有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有消息说,央行已经关注此事,估计年内会作出一些调整。(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