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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中国城市房地产政策目前只考虑到了城市低收入居民买不起房的问题,因此,拆迁补偿也基本以买得起新房为标准,当然,这也是城镇化质的提高的一个重要表现。但城镇化加速的真正核心问题是要解决进城农民住宅问题。如果中国政策对进城买房的农民,在其放弃农村住宅用地的同时,也让其有权购买微利房或廉价房,抛弃20世纪80年代中国特色的“离土不离乡”的城镇化模式,中国的房地产业就能真正步入健康发展轨道。目前,重庆、成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已遇到了这方面问题,并且准备开始这方面的“破冰之旅”。
总之,只要中国城镇化任务没有完成,房地产业将一直是拉动中国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按照每年1.3%-1.5%的城镇化率推进,中国城镇化水平达到70%的时间还要13-15年,加上弥补历史欠账需要,中国房地产业发展高峰最起码还有15年的时间。过了15年,中国社会步入老年社会阶段,城镇化处于平稳阶段,房地产业扩张阶段也基本告一段落,尤其中国沿海地区也大致率先进入中等发达国家水平阶段。
“疏导”方为治本之道
随着中国城镇化步伐加快和人口红利延续,作为固定资产重要组成部分的房地产投资依然是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动力,房地产业依然是国家在城镇化加速阶段下重点发展的产业。
房地产业发展和耕地保护并没有根本矛盾,事实上,由于房地产业发展与城镇化紧密相关,在一定程度上,房地产业发展还有助于耕地保护。但统计数据表明,由于房价的不断攀升,目前已影响到中国城市化进程,从而影响到中国耕地的保护,因为只有城市化才能在动态上实现中国耕地的保护,所以,控制房价攀升是当前政府需要做的工作。如何控制房价?应该说,古人治水的办法就是一条好的经验,靠“疏”而不是“堵”,就能够解决房价稳定问题。
首先,针对城市化加速过程中人口流动的特点,住房用地指标可以全国通用,只有这样,才能彻底解决人口流动性与住房不可移动性之间的矛盾。例如,中国中西部地区的人,只有在沿海地区城市能够找到就业岗位或经商三年以上者,容许其带着住房用地指标在该城市购买经济适用房或租用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国家根据每个城市提供的住房用地指标,再确定其每年的建设用地指标。作为城市主管者的任务就是保证纳税者享受公平权利,这样就能够真正体现“以人为本”原则。
其次,确立“全国一体化”思路,从全国的角度,制定重点农业发展区。国家对沿海地区不要人为控制建设用地,应根据实际的人口容量,进行用地规划;国家对中西部和部分沿海地区划定的农业发展区,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同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扶持现代农业发展。例如,中西部地区的人口在沿海地区安家后,就可以收回其住宅用地,进行复耕,绝对不能就地搞所谓的“新农村建设”。据统计,2006年底中国村民委员会达624428个,且非常分散,如果每个村民委员会基础设施投资平均100万元,总计则为6244亿元,不用说这笔钱难以筹集,就是这些基础设施维护,也是天文数字。比较合理的做法,当许多村民在沿海地区或中西部城镇安家后,剩余村民可以在本地城镇就近安家,原来耕地和复耕土地实行集约化经营,走农业产业化道路。村民就业模式为少部分在农村从事农牧业生产,大部分在城镇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其中,由于农产品加工大多为劳动密集型产业,这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解决了进城(镇)农民就业问题。
(作者为河海大学区域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 本文运用统计数据来自各年的《中国统计摘要》)
来源:经济观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