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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互助社应与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三位一体推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 03:01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陈林:资金互助社应与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三位一体”推进

  □本报记者 谢晓冬 但有为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林昨日在京表示,发展农村金融,不仅需要竞争,更需要合作。农村在资金方面的信用合作应与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同步进行,只有在这样一个“三位一体”的平台上,农村金融才能真正找到出路。

  陈林在2007中国农村金融发展论坛上指出,银监会去年底在农村地区引进三类新型机构,从促进农村金融竞争的角度来看,是提高金融市场效率之举。但发展农村金融不仅需要竞争,更需要合作。

  他表示说,现在各方都很关注村镇银行,但仔细考究村镇银行,其实质仍是股份制的小型社区银行。按股份制资本的逐利本性,其一旦做大,就会不断扩大经营规模和经营区域,从而日益疏远农村特别是小农,“这就是资本的逻辑”。

  “发展农村新型金融机构,不仅是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而且要尽可能使得金融服务环节的利润留在农村、留给农民。但这就不是股份制所能保障的,而需要合作制来维护农民的利益。”他强调。

  在这方面,陈林认为

银监会提出的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尤其值得肯定。但他强调,从国际经验看,在一个小农社会条件下,单独搞资金互助的信用合作是行不通的。农民的在资金方面的信用合作必须和农民的专业合作、供销合作同步进行,并最终实现农民的组织化。

  他援引日本、韩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等典型东亚小农社会的历史经验说,只有建立了涵盖农业生产、加工、流通、金融等各个环节的综合农协体系,农村金融才能真正盘活,小农也才能真正受到全方位的保护。

  因此,他强调农村金融的推进,必须在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平台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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