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凤歧:企业债改革八个要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5日 10:58 《中国企业家》杂志

  企业债改革八个要点

  文/曹凤歧

  第一,发行方式要从审批制转向核准制,像股票发行一样。

  第二,交易制度要从集中交易走向集中交易和柜台交易并存。证券交易所和监管部门为企业上市创造条件,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和上市债券交易,简化审批程序,同时根据中国的情况,甚至可以推出场外交易制度。

  第三,品种创新从单一走向多元。现在发的基本上都是国家重点企业承担的重点建设、重大项目的一些债券,比如三峡债券、铁道债券,当然还有一些大企业的债券。因此,应该重构我国债券企业的框架,这些由行业公司、国企独资公司、国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或者地方重点项目发行,用于公共设施投入的债券,是不是可以划为市政债券?(中国现在还不允许发市政债券。)除此之外,就是公司债券,把按照《公司法》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归为公司债券,无论它是否已经上市。这样就可以统一管理企业债券市场。

  第四,积极鼓励优质上市公司和公司制民营企业发行债券融资,大力培育市场化发展主体。

  第五,发行利率从行政走向市场,要把利率与风险进行挂钩,将利率市场化。

  第六,现在中国的企业债券市场不发达,投资者应该首先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包括保险公司、基金公司、证券公司都可以进入交易,这样会促进中国

资本市场的发展。

  第七,建立完善的企业信用评级体系。此前,中国资本市场的问题就在于信用评级体系不足,评级机构需要规范,谁来评级才是最权威的评级?这需要重新界定。

  第八,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市场化监管体系。这里面首先应该包括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应该修改《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另外,《公司法》、《证券法》应该加大市场发行、交易的条款,使债券的发行有法律的规范和法律的保证。其次,中国现在是多头监管,这种管法很容易导致混乱和无效,我个人的意见是,公司债是一种典型的证券产品,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

证监会应该成为我国企业债券,尤其是公司债惟一的合法管理机构。只有明确了监管机构,统一了监管体系,债券市场才能发展起来。

  (本刊记者钟加勇根据采访录音整理,作者为

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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