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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1年02月09日 09:3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昨日国泰股份(600687)爆料,公司逾亿元的资产被法院冻结了。而这部分资产,恰恰是该公司换股东、搞重组时整合进来的新资产,据悉是眼下公司最主要的利润源。 至于资产被冻结的原因,起于公司上一届董事会签署的一份委托贷款协议,而本届董事会对该份协议却毫不知情,据说是上届董事会并未将此事向本届董事会交接。从天而降的一颗定时炸弹就这么被引爆了,经过一番辛苦的重组有可能因此玩儿完,于是公司现任班子可能会觉得非常的冤。 目前正亲临官司地——长春的国泰股份董秘称,“反正上届董事会给我们的交接清单上没有这个协议的任何相关记录”,“交接时新老董事会还签署了一份承诺书:新班子上任后,对由老班子所造成的任何遗留问题不负任何的责任”。 基于上述种种,国泰股份现任班子无疑会更加觉得:真是冤透了! 从公司公告看出,目前公司董事会是一门心思地想找出法院的不是,以尽快推翻法院的裁定,却只字不提也没表态会追究上届董事会应负的“责任”,却是由自己在全力解决老班子遗留下的问题。 这不追究的具体原因尚不清楚。而上届董事会的责任确是推卸不了的:但凡由董事会作出的决议,都必定会有会议记录,都应存档备案,而档案交接清单上的空白,说明了什么呢? 往好里想,这只是公司运作的不规范,或仅仅是原董秘的疏忽?往坏里想,是否能这样理解:国泰股份现任班子掉进了“重组陷阱”里了? 对造成如此恶劣后果的责任人,确是应该追究责任。怎么个追究法,又是个问题了。 就此征询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的顾恺律师,他说,目前国内对公司新老董事会交接行为与程序进行约束的法律法规条文还是绝对的空白,只是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的董秘职责一栏里说了,董秘有“义务”向新一届董事会提交档案材料。至于新老交接中一旦出现了“失职”行为,如何追究,却无法可依,追究不了。 如此不禁想到,这追究不了的法律空档,会不会就成为了某些人钻营使坏的空间? 顾恺认为,之所以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条文,可能是由当时大部分公司的状况所决定的。一般情况下,公司董事会的交替都属正常交替,非正常性交替少而又少。而近几年来,董事会非正常性交替是越来越多了,新旧两方敌对或对立的情况日益普遍,利用交接空档进行不法行为的现象也日益在增多,如此可能给重组方造成一个个的重组陷阱。 想想近来发生的事儿就不难看到,这种类似的“陷阱”还真不少。几乎同时,幸福实业的新班子就踩响了一连串的“地雷”,上任之后方知晓以往不知晓的烂事,并动辄就涉及到过亿的钱财,极有可能导致公司净资产大幅亏减。公司新班子叹曰:真不知道后面还会有多少个“地雷”哟。 就此问题还咨询了深交所综合研究所的孔翔博士。他说,在这种情况下,新班子完全可以起诉老班子,追究其法律责任,因为这里面决不能排除含有的欺诈成份。尽管有协议承诺说新班子不替老班子背包袱,但一旦出了问题,这协议又有何作用呢?最终苦的还是芸芸股民。 说到新老董事会交接中的空白,孔翔表示出了些许的不理解。他说,新班子完全可以从财务查帐中发现问题,假如帐务中都体现不出来,那就是做了假帐,就是犯了法,就可以依法起诉了。他直言道,靠签协议来承诺不负担前一届董事会的遗留问题,就说明了,新班子对入主的公司情况并不完全的了解,在不完全了解的情况下就入主,是否太草率?吃亏实在就难免了。 对于笔者提出新老董事会在交接过程中有无法规条文可依时,国泰股份董秘说,不清楚,你去问问律师吧。便也不禁想到,这个“不清楚”在先,公司吃亏在后也是难免的吧?(本报记者 王 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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