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延风/文
改革开放以来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并且一直存在很多矛盾和问题是公认的事实。但目前问题究竟严重到何种程度,社会上也有明显不同的判断。一种判断认为有问题,但并非很严重,收入差距状况及有关矛盾还处于社会可承受能力之内,收入差距再扩大一些也没有关系。相反的观点认为,目前的问题已经相当严重,如果说还没有完全为社会所不能承受,至少已经到了不可承受的边缘。我们的判断倾向于后者。
从客观的收入差距状况看,目前得到社会各界基本认同的基尼系数(城乡合计)测算结果大概在0.45左右。考虑到农民收入与城市收入的不可比性以及对高收入和非法收入的严重统计偏差,实际差距会更大。
0.45左右甚至事实更高的基尼系数,表明中国的收入差距状况已经超过了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按照国际上公认的经验性结果,基尼系数超过0.4就很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甚至动荡。由于中国仍是一个低收入国家,收入差距过大,必然意味着一部分甚至相当一部分社会成员的贫困,决定了社会对收入差距的承受能力更弱。因此,仅仅是目前客观的差距状况,就足以引起高度警戒。
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虽然改革以来居民收入差距一直在扩大,但90年代中期以前的收入差距扩大是居民收入水平普遍或多或少提高基础上的扩大,而在近几年,这种扩大则伴随富有者越来越富有、贫困者越来越贫困的“两极分化”特征(我们曾对收入差距的变动进行过综述性研究,详细结果见“改革以来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特点及影响因素分析”,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查研究报告》2000年第82期。)。这一特征无疑使得矛盾更为突出。
不仅实际差距状况已经到了值得高度关注的程度,分配过程中还存在严重的“不公”问题,尤其在初次分配领域,分配秩序相当混乱。寻租、设租等各种形式的不公平竞争、权钱交易等各种形式的腐败和非法收入问题大量存在,且有泛化趋势。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造成了收入差距的不合理扩大,严重损害了普通公众的基本利益。分配过程中的“不公”对社会心理的影响可以说更为突出,使得人们更无法认同现有的分配结果。
过大的收入差距以及分配过程中的不公已经对社会生活构成了严重影响。综合各种调查研究,目前公众对收入分配状况的不满程度相当高,其中作为基本政治力量所依靠的工人、农民的不满程度更高,且一些不满情绪已经开始转为对政府以及改革的不认同。更值得注意的是,各种基于严重不满情绪的社会矛盾、冲突已经开始显现。目前各种群体性事件、各种经济犯罪、刑事犯罪问题都很突出,收入差距及有关分配矛盾无疑是最重要诱因之一。此外,过大的收入差距也对经济增长形成了很多负面影响,比如降低居民预期,影响消费增长等等,有关问题在近些年也已经充分显露。
总之,我们认为目前的收入差距状况以及分配过程中的各种问题都已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如果长此以往,势必会严重影响经济与社会稳定,甚至会断送改革前程,对此应有清醒认识。
我们的基本观点是,收入差距的扩大趋势以及分配过程中的各种矛盾都不能再继续下去了。首先是分配秩序混乱问题必须得到有效遏制,因为这不仅加剧了收入差距的扩大,也是社会不满的最主要根源之一。其次,即使在分配秩序得以改善的情况下,居民收入差距尤其是最终收入差距也不能再继续扩大了。虽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推进,初次分配差距还有可能继续扩大,且有其合理性,但尽可能保证经过再分配调节后的收入差距不再继续加大,应成为今后的基本政策目标之一。